青岛公积金贷款流程
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下面是小编分享的青岛公积金贷款流程,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青岛公积金贷款流程:申请-审批-签订-放款
1、贷款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公积金管理提出贷款申请,并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
2、管理处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申请人公积金缴存情况、历史贷款情况进行审查;
3、经公积金中心审批,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应与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等相关方签订借款合同。组合贷款的借款申请人还应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4、合同签订后,公积金中心和贷款银行协助借款人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5、公积金中心收执抵押权证后,根据资金计划安排,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青岛公积金贷款条件:
1、贷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贷款人为所购住房的产权人;
3、贷款人按照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且连续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
4、贷款人申请贷款时候,贷款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
5、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6、具有购房合同/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且购房首付款比例符合规定要求;
7、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8、同意办理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及相关手续;
9、购买新建住房的开发单位须同公积金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
10、借款申请人购买再交易住房,再交易住房的售房人不得为其配偶;
11、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12、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须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满五年;
13、三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停止受理。
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
1、首套住房:商品房30%,二手房40%(二手房10年以上房龄,房龄每增加五年,首付比例提高10%);
2、二套住房: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