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战部工作职责
统战部是学校党委领导下主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其工作职责是:
一、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统战方针、政策,开展统战理论的研究工作。
二、检查和落实党的各项统战政策(包括党对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民族宗教、“三胞”及其眷属等项政策)。定期或不定期向党委和上级领导部门汇报工作。
三、协助各民主党派搞好自身建设,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保持密切联系,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为他们创造工作条件,调动他们参与学校改革与发展的积极性。
四、协助党委抓好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五、贯彻党的侨务政策,做好来校的华侨、外籍华人的接待工作。发挥校侨联的作用,做好归侨、侨眷的工作,关心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六、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贯彻党的对台方针政策,做好党的对台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做好来校台胞的接待工作和台属、赴台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
七、结合学校实际,做好民族和宗教工作。
八、做好统战范围的其它日常工作。
九、代表学校处理校内外业务范围的有关事宜。
十、承办上级领导部门和校党委交办的有关统战方面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