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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笔录

时间:2023-07-09 06:24:10 编辑:莆仙君

笔者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以来,在案件调查工作中经常要做笔录。刚开始觉得自己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记笔录应该不是一件难事。但后来才发现,要记好笔录光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并不够,还需要具备其他的一些知识和技巧。在这里笔者结合自己工作的切身体会对怎样做好纪检监察案件调查笔录谈点自己肤浅的看法。

一、记笔录的方法

第一种,说什么记什么,录音式笔录法。刚开始接触办案调查承担做笔录的工作时,我有一种心理,生怕谈话内容没有记清、记全,所以基本上是主问人问什么我就赶快记什么,谈话对象说什么我也赶忙记什么,他们怎么说,我基本上就怎么记,依葫芦画瓢,几乎没有经过整理和综合,只是机械地记写。这种记录只是起了一个录音机的作用,没有加入笔录人的思维和整理加工。所以叫做录音式笔录法。这种笔录对记录人的书写速度要求很高,特别是当问者与答者的语速较快时,没有很快的书写速度,无法完整记录。而且记录时一般会字迹潦草,页面不整洁,难免还会有漏记、错记一些内容;如果碰上谈话对象文化素质低,讲话语无伦次没有条理,东一句西一句时,这种说啥记啥的方法做出来的笔录也会显得杂乱无章,没有条理。加上笔录人只顾机械地记写,没有时间参与调查问话,感觉就象只有主问人一个在与对方进行谈话,对被谈对象造不成较大的心理压力,不利于调查的顺利进行。所以这种笔录方法并不是理想的记录方法。

第二种,先打草稿再抄正,素描式笔录法。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笔录记多了,又经过领导、同事的指点和自己的细心揣摩,慢慢地有些心得了。在谈话前,我就先着意了解有关案情,明确调查的内容和目的,做到心中有数。在碰上谈话调查的问题单一,时间不紧急时,为了把笔录记得更整洁更完整,我就采取先打草稿,后抄正的记录方法。我先与主问人一起,听谈话对象把话说完,边听边在草稿纸上简洁明了地记录下关键的词语,主要的情节,有关的时间、地点、人物等,待谈话对象谈完后有不清楚的我再问,或者边听边问,都清楚了之后再正式记录下来,这种记录方法叫做素描式笔录法。它适用于:一,调查时间不紧急,所要调查的问题不多;二,谈话对象情绪激动,语速极快,记录人一时难以记清记全;三,谈话对象说话没有条理、语无伦次、词不达意、思维杂乱,需要笔录人进行整理和综合;四,谈话对象有浓厚的方言,听懂其说话有一定困难,无法当场记好笔录;五,发现谈话对象在故意编造谎言,说话有漏洞,需要谈话人予以斟别戳穿。碰到这样几种情况我就先不着急正式记录,而是先打草稿进行草记,最后再正式记录。这样的笔录整洁、清晰、完整、有条理,容易符合谈话对象的本意,几乎没有修改,但耗时相对而言较长。

第三种,边听边整理边记录,意记式笔录法。这种笔录的方法就是笔录人边听谈话,边同步、快速地综合整理谈话内容,边进行文字记录,一般是问答完了,笔录也记完了。这种笔录对记录人的要求最高,需要笔录人特别集中精力,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较快速的文字整理能力,随时根据问与答的情况,边仔细倾听边在脑中快速分析、整理、加工并边做记录。它适用于这样几种情况:一,所要谈话调查的问题比较多,时间比较紧;二,谈话对象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说话比较有条理,语言表达也较为流畅;三,谈话对象情绪稳定,语速不是太快等。这种笔录要求记录人的综合素质要强,做出的笔录用时短,速度快,是一种理想的笔录方法。

这几种方法在实际制作笔录时可以同时采用,也可以分别采用,根据谈话时的具体情况和笔录人的经验及笔录人的个人素质,由笔录人自由掌握。

二、记好笔录对主问人和笔录人的要求

要制作好笔录并不仅仅是笔录人一方的问题,而需要主问人与笔录人默契配合,共同努力;需要主问人与笔录人两者心有灵犀一点通,通过彼此的一个表情、一个眼神、一句不同一般的问话,相互心领神会,心照不宣。因此对主问人和笔录人来说都有一些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

对主问人来说,有以下一些要求:

一要计划好问话的内容,明确问话的目的。要对先问哪些人,后问哪些人;先问什么问题,后问什么问题;问一个问题是要单刀直入,还是旁敲侧击;问关键性的问题要怎样引导证人回答等,在问话前事先考虑清楚,作好周密的计划,并与笔录人进行适当的沟通或交待,让彼此都做到心中有数。在实际工作当中,有些主问人自恃自己能力强,能够单打独斗,不需要笔录人配合,谈话前不与笔录人沟通,这样不利于记好笔录。

二要注意问话的节奏,把握好进度。一般情况下,主问人要把一个问题问清楚问明了之后再接着问下一个问题,不要这个问题还没有问清楚明白,又忙着去问下一个问题,这样记录下来的内容会没有条理。同时问完一个问题后要注意观察或询问笔录人是否记完,不能只管问话而不顾记录是否跟得上,否则会让笔录人顾此失彼,旧问题记不好新问题也记不全。

三在碰上谈话对象讲述不清,说话无条理,特别是一些细节性的东西一时难听清和搞懂,笔录人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综合整理和书写,一时半会难记清记全,记录速度暂时跟不上问话速度的,主问人可帮助综合整理主要内容并复述一遍被谈对象讲话的要点和细节给笔录人听,方便笔录人记录准确并及时跟上问话进度。

四在碰到某些谈话对象说到有关问题的关键之处,由于感觉尴尬欲言又止或说不出口,或顾虑重重干脆不讲时,主问人要适时地替谈话对象把未讲的话叙述出来,然后再问对方的意见,要对方作出是或否的回答就行了,可以避免谈话出现冷场而难以进行。

五要有驾驭谈话局面的能力。由于谈话对象是活生生的人,有思维,有想法,更有应变能力,所以谈话方特别是主问人要善于与对方斗智斗勇。如果碰到被谈对象说话言语粗鲁、态度粗暴,拒不配合时,作为主问人一定要冷静,不要轻易动怒,避免出现僵局。如果碰到谈话对象沉默不语,一幅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作为主问人对其既要“拍”又要“打”,该发火、该严肃的时候要发火、要表现出纪检干部的威严,造成对方的心理压力;该语重心长、和风细雨的时候要语重心长、做和风细雨的思想工作,为其分析利弊,权衡轻重,耐心劝说,循循善诱,促使交待,避免谈一场空话,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对笔录人来说,有以下一些要求:

一是在平常要苦练基本功,练就较好的文字功底,较强的语言综合能力,较快的书写速度,较广博的社会知识和专业知识,不能“书到用时方恨少”。

二是在做笔录前,要先着意了解有关案情,与主问人一样,明确谈话要问哪些问题,哪些是关键问题,该怎样问,准备达到怎样的目的等,做到心中有数。

三是在做笔录时,要集中精力,做到耳到(耳精)、脑到(脑灵)、手到(手快),思想不能开小差,要听得出哪些话是重要的,要详记;哪些话是次要的,可略记或一笔带过;哪些话是废话,或是不利案件定性的话,不能记。这些需要笔录人在问话过程中根据情况自己作出快速反应,进行快速综合整理,予以迅速判断,在短时间内惦量出每句话的分量,并快速进行记录。对于一些重要的情节没听清的一定要问清、听清、记清,不能放过。切不可在谈话过程中思想开小差,心猿意马,将问话人巧妙设计的问话和被调查人的回答,疏忽大意或缺乏敏感没有记录的,给后面的定性工作带来困难。

四是做笔录时,要注意记准人名、地名、时间、方位、专业术语。谈话中涉及到的人名要记准确,如果有外号的,要一并记上。地名尽量使用当地习惯的叫法。具体时间记忆不清的,可通过节假日、当事人和当地重大事件的发生时间,尽量搞准。方位的记录要把握好参照物。记录当地方言时要用合适的字或用同音字代替,没有合适的用字时用汉语拼音标注。对专业性的术语一定要记录清楚、准确。

五是做笔录时,用于案件定性的关键问题的关键用词要记准。对一个案件的定性关键性的用词可能就是几个字,几句话。如果关系案件定性的关键词句没有记上或没有记清、记准,那这个证据就白取了。例如在调查男女生活作风问题时,如果当事人谈到关键时刻,由于感觉尴尬只含糊其词地说“后来就与他(她)那个了”,或者只说“后来就上了床了”,这时虽然调查人和谈话对象都心领神会是怎样一回事,发生了什么事情,但记录时切不可仅仅按照他的原话记录就行了,而一定要在后面载明“发生了性关系”,这是相当关键的词句,如果不明确记录,那案件就难以定性。一旦日后谈话对象翻供,那我们就相当被动。还比如调查索贿与受贿的问题,如果谈话对象说的是“某某领导先主动开口说要一台空调,我就送了一台”,而笔录人缺乏对这个问题用词的敏感性,没有记上“某某领导主动开口要一台空调”的话,而只记录了“我送了一台空调给某某领导”,那定性的时候就变成单纯的受贿行为,而不是更为严重的索贿行为了。所以关键性的词句、足以用来定性的词句,笔录人一定要咬文嚼字,字斟句酌,记准记清。

六是在谈话时,笔录人要配合主问人唱好“红脸”和“黑脸”。谈话过程中笔录人虽然应该以记录为主,但也不能做一个旁观者,只起录音机的作用,而是要根据情况参与谈话。在碰到问话进入胶着状态,陷入僵局时,或者主问人与谈话对象都情绪激动时,笔录人要看准情形,与主问人唱好“合唱”,一人唱“红脸”,一人唱“黑脸”,张驰有度,恩威并重,默契配合。当谈话比较轻松顺利,主问人完全有能力控制谈话局面时,笔录人一般不要随意乱问,以免出现与主问人问话不合拍的地方。但当发现主问人还有未问及、问清的细节时,笔录人要及时提醒或进行提问,共同配合把整个谈话谈好、谈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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