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刊社投稿须知
由于种种原因,在我们编辑《诗刊》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发表了作品却找不到作者地址寄送样刊和稿费,或者作者只留了笔名未标明原名导致稿费寄出后作者无法领取的情况。
为了规范诗刊社运营管理和刊物编辑流程,我刊决定,自2016年起,所有来稿请务必写清作者原名、邮寄地址、电话号码和身份证号,才能进入编辑流程,否则将视为无效投稿,不予处理。
尤其是,因为发放稿费时财务规范化的需要,作者的身份证号不可或缺,这一点,在过去我们没做要求,但自即日起,将严格要求,请广大诗友谅解并支持!
高度规范化的投稿、编稿程序,将大大提升刊物的运营效率,也有利于编者和作者之间的'联系沟通。您的举手之劳,将使我们的刊物更加美好。
诗刊社
2016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