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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权

时间:2023-07-03 23:44:35 编辑:莆仙君

公民的诉讼权利主要包括刑事诉讼权、民事诉讼权和行政诉讼权三类。

就我国宪法法律文件的规定而言,其具体内容涉及的范围极广,有起诉权、辩论权、委托代理权、诉讼代理权、反驳权、反诉权、上诉权等一百多种。

诉讼权的确立及其行使,不仅使权利受侵的公民和社会组织得以借助公力摆脱困境,在利益上得到补偿,而且使侵权者能够在司法程序中受到平等而公正的对待。

公民的诉讼权利主要有哪些

(一)一方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

1、原告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2、原告有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和撤回诉讼的权利。

3、被告有承认或者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的权利。

4、胜诉一方有申请执行的权利。

(二)双方当事人共同享有的诉讼权利

1、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2、申请回避的权利。

3、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

4、进行辩论的权利。

5、请求调解的权利。

6、自行和解的权利。

7、提起上诉和申请撤回上诉的权利。

8、申请再审的权利。

9、查阅并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

10、要求重新调查、鉴定和勘验的权利。

11、对法庭笔录有遗漏或者差错,有申请补退的权利。

12、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