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工资的新规定如下:
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等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算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退休前岗位工资与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算
3、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计算,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算。
离退休人员待遇新规定
退休老人有以下新政策
1、政治待遇
对于一切离休退休的老干部,他们的政治待遇,包括阅读文件、听重要报告、参加某些重要会议和重要政治活动等等,应当一律不变。
在举行重大庆祝会、纪念会等,要请离休干部的代表上主席台或荣誉席就座。
2、离退休费待遇
从1999年7月1日起,按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适当增加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企业离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水平应与机关事业单位大体相当,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幅度,1999年应比正常年份高一些,一般应比1998年月平均养老金水平提高15%左右,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目前养老金的实际水平和基金支付能力确定。今年已经对养老金进行了正常调整的地区,在这次调整中相应冲减。
3、1-2个月工资生活补贴
老干部离休后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略为从优。1921年7月1日到1949年9月30日各个革命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离休后原工资照发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按本人离休前标准工资,每年增发两个月的工资,作为生活补贴1937年7月7日到1942年12月31日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按本人离休前标准工资,每年增发一个半月的工资,作为生活补贴1943年1月1日到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按本人离休前标准工资,每年增发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生活补贴1945年9月3日到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不增发生活补贴。
离退休人员待遇新规定
离退休干部生活补贴领取条件:达到退休年龄或丧失工作能力的干部。
领取标准: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
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参加革命工作,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