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与步于中庭翻译:我们便一同在庭院中散步。
2、出自文言文《记承天寺夜游》。
3、本文写于宋神宗元丰六年(1083年),当时,作者被贬到黄州已经有四年了。
4、在黄州任团练副使但不得“签书公事”,也就是说做着有职无权的闲官。
5、在这种情况下,作者写了这篇短文,对月夜的景色作了美妙的描绘,真实的记录了他当时生活的一个片段。
相与步于中庭中的于是什么意思1、步于中庭中的“于”是“在”的意思。
2、“相与步于中庭”是一个状语后置句,按现代汉语表达习惯就是“相与于中庭步”。
3、 “于中庭”是一个介宾短语,“中庭”是“步”这个行为发生的地点,而非“步”的方向或目的,“于”就应该译为“在”,不该译为“到”。
4、该句译为“(我们)一起在庭院散步”,谓语是“步”为散步。
相与步于中庭词类活用1、“相与步于中庭。
2、”步,散步,名词用作动词。
3、译为:一起到中庭散步。
4、类似的文言文还有:
5、沛公欲王关中。
7、籍吏民,封府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