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与法律
首先这位车主,你不要心急,毕竟是你全责,和对方事故方说话要有理有据,既然交管部门已经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只要有任何一方不愿意和解,就一切按民事法律程序执行,通过你的保险公司定对方事故车的损失,到你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维修,车辆修好,修理厂给你出具发票,你先垫付此费用,之后你拿上单据找你保险公司报销。没有问题。还有一种方式,就是保险公司另外一种定价,就是对方不愿意在你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修车,那么保险公司报价会低不少,如果对方认同保险公司的报价,那么车他自己修,你先预付一部分费用,车修好,对方拿发票过来,你把差额补齐,没有问题。结合你现在的情况,显然,对方不认可你保险公司的保价,那么你现在要做的就是,让保险公司给他沟通,你收集相关资料,必要时录音,字据,保险公司给你的报价短信等都保留好。不管他,让他起诉你,不要怕,你应诉就好,他肯定败诉。希望解答对你有用。
关于保险方面的法律常识
1、无论是哪家保险公司,现在的人寿保险合同受益人一栏已经不允许添法定了,但如果是很久以前承保的并且至今有效的保险合同上填写的受益人是法定的话,那么保险金额就是被保险人的遗产,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上面的相关规定来确定受益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第二章 法定继承中是这样写的: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所以,像你在上面说到的这种情况,如果父母、子女、夫妻都过世了的话,兄弟姐妹是完全可以作为法定受益人领取保险金的
2、养老保险如果被保险人提前身故,其生前交付的养老保险金是可以继承的
按照《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中的第四条规定
四、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费全
部记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划
入的部分要逐步降至3%。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调动时,个人帐户全部随同
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