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实名认证流程
电子税务局实名认证的操作流程如下:1、打开浏览器,搜索国税官网,进入主界面后,选择“国税电子税务局”进入(稳定支持IE8或者IE9浏览器,其他浏览器或无法正常显示,影响使用);2、个人注册,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号为必填项,其中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与税务登记证法人必须一致;(2)一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一个用户名。注册成功后,用户名或手机号码都可以登录;(3)银行卡功能,只是利用银联进行注册申请人的银行卡号与手机号码的信息比对,仅用于身份验证,不做其他用途;3、法定代表人绑定企业,需要注意:(1)法定代表人以个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2)按照国税业务办理、用户管理、绑定企业的路径进入绑定企业操作模块;(3)点击“新增”按钮,根据提示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点击“确定”后绑定成功。提示绑定成功后,法定代表人就可切换到企业身份办理企业的相关涉税事项。电子税务局是由国家税务总局设立的单位,提供功能更加强大、办税更加便捷的网上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是指利用电子信息技术、特别是互联网技术构建可以完成传统税务局各项管理与服务职能,并为纳税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安全服务的电子化的税务机构。“电子税务局”包括办税服务、查询服务、咨询服务和管理服务等四个部分,其功能涵盖网上申报各种税费、网上办理涉税事项、网上采集财务数据、网上税源直报、征纳互动和涉税查询等。 除使用总局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外,纳税人的所有网上涉税事项均可在电子税务局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税务实名认证流程
具体流程是: 其一、自然人先登陆电子税务局进行用户注册并实名认证信息采集。 其二、纳税人授权,由自然人本人确认,无企业信息的需要关联企业。 其三、企业端登陆电子税务局进行认证确认并验证登陆测试,完成实名认证。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 注销登记 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 营业执照 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