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区规划的内容
分区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原则规定分区内土地使用性质、居住人口分布、建筑及用地的容量控制指标;(二)确定市、区、居住区级公共设施的分布及其用地范围;(三)确定城市主、次干道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坐标和标高,确定支路的走向、宽度以及主要交叉口、广场、停车场位置和控制范围;(四)确定绿地系统、河湖水面、供电高压线走廊、对外交通设施、风景名胜的用地界线以及主要交叉口、广场、停车场位置和控制范围;(五)确定工程干管的位置、走向、管径、服务范围以及主要工程设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城市分区规划要求?
(1)主要任务
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的配置作出进一步的安排,以便与详细规划更好的衔接。
(2)主要内容
1)确定分区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土地使用性质、人口分布、建设用地的容量控制指标。
2)确定绿地系统、河湖水面、供电高压线走廊。对外交通设施用地界限和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提出空间形态的保护要求。
3)确定市、区居住区级公共设施的分布及用地范围,控制原则。
4)确定主要市政公用设施的位置。控制范围和工程干管的位置、走向、管径,进行管线综合。
5)确定城市干道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坐标和标高,确定支路的走向、宽度,确定主要交叉口、广场、公交站场、交通枢纽等设施的位置和规模,确定轨道交通线路走向及控制范围,确定停车场的位置和控制范围。
(3)文件及图纸
1)分区规划的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附件,规划说明及基础资料收入附件。
2)图纸包括规划分区图、分区现状图、分区土地利用规划图、各项专业规划图。图纸比例为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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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地下室如何划分防火分区?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98
4.1.1人防工程内应采用防火墙划分防火分区。防火分区划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防火分区应在各出入口处的甲级防火门或管理门范围内划分;
2.水泵房、污水泵房、水库、厕所、盥洗间等无可燃物的房间,其面积可不计入防火分区的面积之内;
3.柴油发电机房、直燃机房、锅炉房以及各自配套的储油间、水泵间、风机房等应独立划分防火分区;
4.避难走道不应划分防火分区;
5.防火分区的划分宜与防护单元相结合。
4.1.2 每个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不应大于500m2。当设置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增加一倍;局部设置时,增加的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