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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河流域

时间:2024-11-18 20:07:26 编辑:莆仙君

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立法目的] 为了加强渭河流域水利管理,合理利用渭河及其支流水资源,防治渭河流域水污染,改善流域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境内渭河及其支流水资源利用、水污染防治、防汛抗洪、河道管理、生态建设和保护等活动。
  本条例所称的渭河流域,是指本省境内渭河及其支流和渭河流域综合规划确定的范围。第三条 [原则体制] 渭河流域管理遵循统筹规划、综合治理、合理利用、科学管理的原则。
  渭河流域实行流域管理和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第四条 [政府职责] 渭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区域协作机制,加强渭河流域管理综合协调工作,将水利、环境保护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省人民政府对渭河及其支流水资源利用、水污染防治、防汛抗洪、河道管理、生态建设和保护负总责。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渭河及其支流的水资源利用、水污染防治、防汛抗洪、河道管理、生态建设和保护负责,并列入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第五条 [部门职责] 渭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渭河及其支流水资源利用、防汛抗洪、河道管理等工作。渭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林业、农业、国土资源、建设、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渭河流域生态建设和保护及其他相关工作。第六条 [流域管理机构] 省渭河流域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和受黄河流域管理机构、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渭河全段的综合协调、管理监督和行政执法,对设区的市、县(市、区)的流域管理实施业务指导,根据需要设置河务管理派出机构。第七条 [社会参与] 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自治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渭河流域治理、生态建设和保护。第八条 [表彰奖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在渭河流域治理和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 规划管理第九条 [规划编审] 本省渭河流域综合规划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环境保护、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林业、农业等有关部门和渭河流域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编制,经省人民政府审查,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渭河及其支流水资源利用、水污染防治、防洪治涝、抗旱灌溉、河道疏浚采砂、生态建设和保护、岸线滩地开发利用、城市段景观等专业规划,应当符合渭河流域综合规划。第十条 [岸线滩地采砂规划] 渭河岸线滩地开发利用规划、疏浚采砂规划,由省渭河流域管理机构组织相关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经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渭河支流岸线滩地开发利用规划、疏浚采砂规划,由相关设区的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岸线滩地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相衔接,疏浚采砂规划应当服从防洪的总体安排和河道管理的要求。第十一条 [规划实施] 渭河流域综合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专业规划由县级以上相关部门按照分工负责实施。第十二条 [规划同意书申请] 在渭河及其支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水工程,应当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前,按照下列规定提出规划同意书申请:
  (一)在渭河流域建设水工程,属黄河流域管理机构审查权限范围的,向省渭河流域管理机构提出规划同意书申请,经初审后,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黄河流域管理机构审查;
  (二)在渭河及其重要支流上建设其他水工程的,向省渭河流域管理机构提出规划同意书申请,经初审后,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
  (三)在渭河其他支流上建设水工程的,向设区的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规划同意书申请,由受理申请的部门按照权限审查并签署意见,报省渭河流域管理机构备案。


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2018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渭河流域水利管理,合理利用渭河及其支流水资源,防治渭河流域水污染,改善流域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境内渭河及其支流水资源利用、水污染防治、防汛抗洪、河道管理、生态建设和保护等活动。
  本条例所称的渭河流域,是指本省境内渭河及其支流和渭河流域综合规划确定的范围。第三条 渭河流域管理遵循统筹规划、综合治理、合理利用、科学管理的原则。
  渭河流域实行流域管理和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第四条 渭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区域协作机制,加强渭河流域管理综合协调工作,将水利、环境保护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省人民政府对渭河及其支流水资源利用、水污染防治、防汛抗洪、河道管理、生态建设和保护负总责。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渭河及其支流的水资源利用、水污染防治、防汛抗洪、河道管理、生态建设和保护负责,并列入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第五条 渭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渭河及其支流水资源利用、防汛抗洪、河道管理等工作。渭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林业、农业、国土资源、建设、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渭河流域生态建设和保护及其他相关工作。第六条 省渭河流域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和受黄河流域管理机构、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渭河全段的综合协调、管理监督和行政执法,对设区的市、县(市、区)的流域管理实施业务指导,根据需要设置河务管理派出机构。第七条 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自治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渭河流域治理、生态建设和保护。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在渭河流域治理和保护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 规划管理第九条 本省渭河流域综合规划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环境保护、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林业、农业等有关部门和渭河流域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编制,经省人民政府审查,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渭河及其支流水资源利用、水污染防治、防洪治涝、抗旱灌溉、河道疏浚采砂、生态建设和保护、岸线滩地开发利用、城市段景观等专业规划,应当符合渭河流域综合规划。第十条 渭河岸线滩地开发利用规划、疏浚采砂规划,由省渭河流域管理机构组织相关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经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渭河支流岸线滩地开发利用规划、疏浚采砂规划,由相关设区的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岸线滩地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相衔接,疏浚采砂规划应当服从防洪的总体安排和河道管理的要求。第十一条 渭河流域综合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专业规划由县级以上相关部门按照分工负责实施。第十二条 在渭河及其支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水工程,应当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前,按照下列规定提出规划同意书申请:
  (一)在渭河流域建设水工程,属黄河流域管理机构审查权限范围的,向省渭河流域管理机构提出规划同意书申请,经初审后,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黄河流域管理机构审查;
  (二)在渭河及其重要支流上建设其他水工程的,向省渭河流域管理机构提出规划同意书申请,经初审后,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
  (三)在渭河其他支流上建设水工程的,向设区的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规划同意书申请,由受理申请的部门按照权限审查并签署意见,报省渭河流域管理机构备案。第十三条 渭河流域综合规划和渭河防洪、河道疏浚采砂、岸线滩地开发利用专业规划的实施情况,由省渭河流域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检查,并向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其他专业规划的实施情况,由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渭河支流的专业规划的实施情况,由审批机关负责监督检查。


渭河流域的名胜古迹有哪些?

渭河流域是一个历史文化底蕴丰富的地区,拥有许多名胜古迹。以下列举一些渭河流域的知名名胜古迹:
1. 西安城墙和古城区:西安是渭河沿岸的最大城市,拥有保存完好的明城墙和大量的古建筑,如钟楼、鼓楼、大雁塔等。
2. 秦始皇陵及兵马俑:位于西安市临潼区的秦始皇陵是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陵墓之一,其中包括数千个精确复制的兵马俑。
3. 华清池:距离西安市约20公里,是一座历史悠久的温泉胜地,曾经是唐朝皇宫的所在地。
4. 咸阳秦始皇帝陵博物院:位于咸阳市,陈列展示了秦始皇帝的陵墓发掘成果和相关文物。
5. 韩城汉长陵:位于韩城市,是西汉刘邦的陵墓,也是中国现存最早的帝王陵墓之一。
6. 渭南扶风民俗文化村:位于渭南市,保留了大量传统农村文化和建筑,游客可以体验乡村生活和民俗风情。
这些只是渭河流域中一部分著名的名胜古迹,这个地区还有许多其他的历史遗迹、文化景点和自然风景区,值得进一步探索和了解。


渭河流域的名胜古迹有哪些

渭河流域的名胜古迹有秦始皇陵、兵马俑、西岳华山、法门寺、太白山、华清池等。1、秦始皇陵秦始皇陵建于公元前246年至公元前208年,用于安葬秦始皇嬴政及其后嗣。2、兵马俑兵马俑位于兵马俑坑内,是秦始皇陵的陪葬品,堪称世界八大奇迹之一。3、西岳华山位于中国陕西省华阴市,是中国五岳之一,也是中国著名的风景名胜和登山胜地之一。华山被誉为“奇险第一山”,以其险峻的山势、壮美的风景和丰富的历史文化而闻名于世。4、法门寺位于中国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是中国佛教四大名刹之一,也是世界佛教文化遗产之一。法门寺建于公元648年,是唐朝时期的建筑,历经1300多年的历史沧桑,是中国佛教的重要圣地。5、太白山位于中国陕西省西安市西北部,是中国著名的名山之一,也是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太白山是华夏文明的发祥地之一,被誉为“华夏最后一座大山”。6、华清池位于中国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是一处著名的皇家园林和温泉景区。华清池建于公元前6世纪,始建于秦朝,被誉为中国古代十大名泉之一。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秦始皇陵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兵马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