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买二手房都需要交什么税,比例是多少?
二手房过户所要缴纳的费用:
交易税费共涵盖8个税种,主要有契税、营业税、印花税、城建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各税种的征收比率依地域有所差异,但区别不大。
1、契税:基准税率3%,优惠税率为1.5%和1%。
普通住宅征收比率为成交价的1.5%,非普通住宅为成交价的4%。具体征收比率:90平以下的普通住宅(首套1%、二套3%);90至140平普通住宅(首套1.5%、二套3%);别墅等非普通住宅(成交价的4%)。
2、营业税:税率为5.5%。
根据2010年房产新政,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宅按照全额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非普通住宅或者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普通住宅按照两次交易差价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
3、印花税
第一种是比例税率,适用于房地产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0.05%,同时适用于房屋租赁合同,税率为1%,房产购销合同,税率为0.03%;
第二种是定额税率,适用于房地产权利证书,包括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税率为每件5元。
4、个人所得税:税率为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由卖方承担。
征收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缴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在这里有两个条件①家庭唯一住宅②购买时间超过5年。如果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注:如果是家庭唯一住宅但是购买时间不足5年则需要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先缴纳,若在一年以内能够重新购买房产并取得产权则可以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具体退还额度按照两套房产交易价格较低的退还。
5、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此类税种的征收以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实际缴纳营业税税额的7%、3%、1%分别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注意:资金监管对二手房卖家和买家都有好处,它由独立的第三方(资金监管机构/银行)出面,保障双方利益,避免二手房买卖纠纷,从而起到降低二手房交易风险的作用。
大连二手房交易税费怎么规定
在大连市,二手房交易中涉及到的税费主要包括契税、个人所得税和房屋维修基金。其中,契税按照房屋总价的1.5%~3%不等计算,个人所得税则按照差价的20%计算。房屋维修基金由卖方向买方收取,金额为房屋总价的0.5%。二手房交易中所涉及的税费比较复杂,因具体情况而异。在大连市,二手房交易中涉及到的主要税费如下:1. 契税:契税是指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按照房屋总价的1.5%~3%不等计算。具体计算方式为:房屋买卖价格×契税税率。2. 个人所得税:二手房的卖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其计算方式为差价的20%。即:个人所得税=(买家购房价-卖家购房价)×20%。3. 房屋维修基金:房屋维修基金是由卖方向买方收取的,金额为房屋总价的0.5%。具体计算方式为:房屋总价×0.5%。值得注意的是,以上税费仅为二手房交易中可能出现的一部分,实际情况还需根据当地政策和法规做出具体计算。二手房交易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在二手房交易中,如果卖方是个人,且已经有一定的持有时间,那么就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卖方是企业或个人,但是持有时间较短,那么就需要按照增值税税率缴纳增值税。二手房交易中的涉税费用比较复杂,具体计算方式需要根据当地政策和法规做出具体计算。在进行二手房交易前,卖方和买方应该了解相关税费规定,并妥善安排缴纳,以免因税费问题影响交易顺利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二手房组合贷款流程
二手房组合贷款申请流程是什么
二手房组合贷款借款人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并提供贷款资料,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批;凭住房管理中心审批同意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等资料到贷款行,申请配套个人住房贷款。
1、贷款行受理后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对借款人资信、职业、收入及还款能力等进行考核,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并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借款人答复;
2、组合贷款行审批同意后,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借款合同、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3、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已取得产权证)并以所购建房屋办理抵押的,持借款人身份证、预交款收据原件、名章、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填写《房屋他项权申请登记表》并加盖借款人(抵押人)和贷款银行(抵押权人)印章后,到房屋座落地的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4、借款人用期房抵押的(没有取得产权证),持上述材料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权证明书》。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持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5、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签订《划款扣款协议书》;贷款行按照《划款扣款协议书》将组合贷款划入售房方在贷款行开立的账户。
买房可以组合贷款吗
买房可以使用组合贷款,申请买房组合贷款人具有合法的身份;申请买房组合贷款人是一个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1、申请买房组合贷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申请买房组合贷款人信用良好还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申请买房组合贷款人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企业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3、申请买房组合贷款人有所购买房屋价钱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这些钱用于支付所购买房屋的首付款;
4、有贷款企业银行认可的东西进行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你偿还贷款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机构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5、申请买房组合贷款人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规定的借款条件。
二手房组合贷款全流程
1.提交二手房贷款所需材料
买房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仅限已婚或离婚人士)、收入证明、6个月内银行流水、贷款银行储蓄卡,同时也要提交购房合同,即《存量房买卖合同》
2.银行对申请贷款房屋进行估价:一般,银行会交由专业的机构进行评估。
3.银行审批:审批通过后银行会出具批贷函,向卖方证明银行同意放款给购房人,卖方可放心将房屋过户给购房人。
4.过户:在实施了不动产登记制度后,现在过户时,仅需要买卖双方本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原来的房产证换成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上直接登记购房人的名字就可以了。
5.将不动产权证交给银行做抵押: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明》,用以证明此房产上有银行的抵押权,一般银行会交给专门的机构代办房屋抵押事项。
6.银行放款: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一、杭州公积金办理流程、条件、地点是什么
1.贷款申请职工按所购住房的不同类型,向委贷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贷款申请资料。
2.贷款受理
(一)职工提交全部贷款申请资料后,委贷银行对申请人的贷款条件、申报资料、申请额度等内容进行真实性、合规性的初步审查;
(二)初审通过的,委贷银行约请申请人进行面谈,进一步了解申请人的贷款用途、还贷意愿、还款能力等情况,并建立面谈记录;
(三)初审、面谈均符合规定的,委贷银行受理贷款申请。
3.贷款审批
(一)委贷银行受理贷款申请后报送公积金中心审批。
(二)公积金中心自收到委贷银行报送材料之日起,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公积金组合贷款另需经委贷银行进行商业贷款审批。
(三)职工贷款申请未获批准的,由委贷银行告知申请人原因。
4.合同签订职工贷款申请获批准的,由委贷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签约手续。借款人及其配偶、房屋产权共有人、保证人、委贷银行、公积金中心应当共同签订《杭州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担保合同》(下简称《借款担保合同》)。借款人同时签具借款借据。
5.放款审核中心收到不动产抵押(预告)登记证明后进行放款审核,放款条件如下:
(一)属期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贷款的,放款条件为:办妥并收执《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所属楼盘已申报结顶。
(二)属现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贷款的,放款条件为:办妥并收执《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
(三)属二手房、房改房等其它贷款的,放款条件为:办妥并收执《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
6.贷款发放在符合放款条件后,委贷银行按《借款担保合同》的约定,审核无误后发放贷款,贷款资金按合同约定的账户划转。
(一)属期房商品房贷款(含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资金直接转入指定的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属现房商品房贷款(含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资金直接转入售房单位指定银行开立的资金账户。
(二)申请二手房贷款的,贷款资金以借款人名义转入房产中介公司在委托银行的监督支付账户。
(三)申请公有住房、拆迁安置房贷款的,贷款资金转入借款人银行存款账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零三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