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都有哪些机构
# 亲你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面一般包括以下22个部门:
1. 办公室
2. 政策法规处(行政服务处)
3. 规划和信息处
4. 财务和基金监督处
5. 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
6. 军官转业安置处
7. 职业能力建设处
8.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9. 人才开发处
10. 公务员录用管理处
11. 公务员考核培训处
12.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
13. 工资福利处
14. 养老保险处
15. 农村社会保险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
16. 医疗保险处
17. 工伤保险处
18. 劳动关系处
19. 农民工工作处
20. 调解仲裁管理处
21. 组织人事处(老干部处)
22. 机关党委【摘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都有哪些机构【提问】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亲你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面一般包括以下22个部门:. 办公室. 政策法规处(行政服务处). 规划和信息处. 财务和基金监督处. 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 军官转业安置处. 职业能力建设处.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人才开发处. 公务员录用管理处. 公务员考核培训处.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 工资福利处. 养老保险处. 农村社会保险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 医疗保险处. 工伤保险处. 劳动关系处. 农民工工作处. 调解仲裁管理处. 组织人事处(老干部处). 机关党委【回答】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都有哪些机构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面有一般包括22个部门。
各地内部机构设置有所不同一般有:
1·办公室
2·政策法规处(行政服务处)
3·规划和信息处
4·财务和基金监督处
5·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
6·军官转业安置处
7·职业能力建设处
8·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9·人才开发处
10·公务员录用管理处
11·公务员考核培训处
1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
13·工资福利处
14·养老保险处
15·农村社会保险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
16·医疗保险处
17·工伤保险处
18·劳动关系处
19·农民工工作处
20·调解仲裁管理处
21·组织人事处(老干部处)
22·机关党委【摘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都有哪些机构【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面有一般包括22个部门。
各地内部机构设置有所不同一般有:
1·办公室
2·政策法规处(行政服务处)
3·规划和信息处
4·财务和基金监督处
5·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
6·军官转业安置处
7·职业能力建设处
8·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9·人才开发处
10·公务员录用管理处
11·公务员考核培训处
1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
13·工资福利处
14·养老保险处
15·农村社会保险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
16·医疗保险处
17·工伤保险处
18·劳动关系处
19·农民工工作处
20·调解仲裁管理处
21·组织人事处(老干部处)
22·机关党委【回答】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MOHRSS,国家人社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人事行政和劳动行政的组成部门,于2008年3月成立。其主要职责是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等。主要职责(一)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六)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国家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和省部级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的国家级表彰奖励活动。(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十二)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拟订派往国际组织职员管理制度。(十三)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十五)有关职责分工。与教育部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会同教育部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教育部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您好,很高兴为你解答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 (一)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六)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国家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和省部级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的国家级表彰奖励活动。【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你解答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 (一)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六)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国家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和省部级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的国家级表彰奖励活动。【回答】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十二)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拟订派往国际组织职员管理制度。(十三)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十五)有关职责分工。与教育部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会同教育部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教育部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回答】
我国社会保障工作的主要管理机构是
法律主观:社会保障包括: (一)社会保险。对于年老,失业等人员进行经济补偿和物质帮帮助,保障基本生活; (二)社会救济。对遭受灾害的生活困难者提供无偿物质帮助; (三)社会福利。改善和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法律客观:《社会保险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谁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
法律分析: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指的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要职能是负责社会保险有关法规政策的制定,建立和管理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是依据有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设立的,负责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的国家行政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