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是什么?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44号文的要求,对1994年发布的《国标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修订。在修订过程中,主编单位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会同有关勘察、设计、科研、教学单位组成编制组,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重点修改的部分编写。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 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21 2001,自2002 年3月1 日起施行。其中1.0.3、4.1.11、4.1.17、4.1.18、4.1.20、4.8.5、4.9.1、5.1.1、5.2.1、5.3.1、5.4.1、5.7.2、5.7.8、5.7.10、7.2.2、14.3.3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 94 于2002 年12 月31 日废止。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是什么?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44号文的要求,对1994年发布的国标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修订。为了在岩土工程勘察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十除水利工程、铁路、公路和桥隧工程以外的工程建设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概况说明地上、地下和水中的各类工程统称土木工程。土木工程中涉及岩石、土、地下、水中的部分称岩土工程。岩土工程是欧美国家于20世纪60年代在土木工程实践中建立起来的一种新的技术体制。岩土工程是以求解岩体与土体工程问题,包括地基与基础、边坡和地下工程等问题,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
岩土工程勘察勘察等级是怎样分甲级,乙级,丙级?
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划分是根据工程重要性等级、场地复杂程度等级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综合分析确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将岩土工程勘察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三个等级。
(l)工程重要性等级是根据工程的规模和特征,以及由于岩土工程问题造成工程破坏或影响使用的后果,分为三级
一级工程:重要工程,后果很严重;
二级工程:一般工程,后果严重;
三级工程:次要工程,后果不严重;
(2)场地等级根据场地复杂程度分为三个等级,一级场地为复杂场地;二级场地为中等复杂场地;三级场地为简单场地。
(3)地基等级根据地基复杂程度分为三个等级,一级地基为复杂地基;二级地基为中等复杂地基;三级地基为简单地基。
所以岩土工程勘察按下列条件划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
1甲级:在工程重要性、场地复杂程度和地基复杂程度中,有一项或多项为一级者定为甲级;
2)乙级:除勘察等级为甲级和丙级外的勘察项目(建筑在岩质地基上的一级工程,当场地复杂程度等级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均为三级时,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可定为乙级);
3)丙级:工程重要性、场地复杂程度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均为三级者定为丙级。
例如对重要工程、地形地貌复杂和岩土很不均匀的地基为甲级勘察;对次要工程、地形地貌简单和岩土种类单一、均匀的为丙级勘察。
通过勘察等级划分,有利于对岩土工程勘察各个工作环节按等级区别对待.确定各个勘察阶段中的工作内容和方法,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划分
在工程重要性、场地复杂程度和地基复杂程度中,有一项或多项为一级者定为甲级;除勘察等级为甲级和丙级外的勘察项目(建筑在岩质地基上的一级工程,当场地复杂程度等级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均为三级时,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可定为乙级);工程重要性、场地复杂程度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均为三级者定为丙级。 1、工程重要性等级是根据工程的规模和特征,以及由于岩土工程问题造成工程破坏或影响使用的后果,分为三级: 一级工程:重要工程,后果很严重; 二级工程:一般工程,后果严重; 三级工程:次要工程,后果不严重。 2、场地等级根据场地复杂程度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场地为复杂场地; 二级场地为中等复杂场地; 三级场地为简单场地。 3、地基等级根据地基复杂程度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地基为复杂地基; 二级地基为中等复杂地基; 三级地基为简单地基。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是什么?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44号文的要求,对1994年发布的《国标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修订。在修订过程中,主编单位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会同有关勘察、设计、科研、教学单位组成编制组,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重点修改的部分编写。工程建设建筑技术制约机制概况要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不但要有完善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而且还要有一个切实可行的技术制约机制。世界上各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为了规范建筑市场,均实行一套完整的建筑技术制约机制。采用的是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建筑技术制约体制由建筑技术法规和建筑技术标准两部分组成:技术法规是强制性的,是把那些涉及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的技术要求以及考虑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要求。用法规的形式规定下来,严格贯彻在工程建设工作中,不执行技术法规是违法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技术标准是作为技术法规的支撑性文件,是推荐性的,允许自愿采用,由发包方与承包方在合同中约定采用。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是什么?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44号文的要求对1994年发布的《国标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修订的行业规范。岩土工程勘察是岩土工程实施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在工程项目设计与施工开始之前,工程施工企业应委托相关岩土勘察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岩土工程勘察,为工程后续的规划设计与施工提供准确的依据和指导,促使工程建设能够充分利用有利条件、避免不利条件或将其转化为有利条件,为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岩土工程勘察的特点和发展所谓岩土工程勘察就是指在综合考虑工程建设项目实际要求的基础上,运用工程地质学的理论和方法对工程拟建场地的环境特征、地质、岩土工程条件等级进行勘察、分析与评价,进而将勘察结果以勘察报告的形式提供给相关建筑企业的活动。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在岩土工程勘察领域中不断引进高新技术。例如,工程地质综合分析、工程地质测绘制图和不良地质现象监测中遥感(RS)、地理信息系统(GIS)和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即“3S”技术的引进;勘探工作中地质雷达和地球物理层成像技术(CT)的应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