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清零怎么申请
债务清零申请方法如下:1、正常途径。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如企业到期足额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还银行贷款、支付供货厂商的应付货款;2、特殊途径。由于债务企业暂时的偿债能力或约定条件的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其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债权债务清理步骤:1、重新审核签订偿还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清缴欠款;2、债权清缴与财政扶持和抹帐等相结合、实施综合清欠;3、鼓励企业发展,对成长性较强的生产型企业欠款,采取债权转股权或债权转投资。综上所述,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丧失清偿债务能力或者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可以依照本条例进行破产清算,重整或者和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债务清零需要什么条件
个人负债清零,个人申请破产,目前只有深圳出现了首例。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破产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且增加深圳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的自然人,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丧失清偿债务能力或者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可以依照本条例进行破产清算,重整或者和解。一、债务转移需要哪些条件:1、个人债务的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2、个人债务的转让必须以合同方式进行。3、第三人与债权人达成债务转让协议,经债务人同意。二、债权债务清理步骤:1、重新审核签订偿还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清缴欠款;2、债权清缴与财政扶持和抹帐等相结合、实施综合清欠;3、鼓励企业发展,对成长性较强的生产型企业欠款,采取债权转股权或债权转投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才可申请企业破产:1、公司不能清偿债务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2、公司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所谓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其着眼点是资产债务的比例关系,考察债务人的偿还能力仅以实有资产为限,不考虑信用、能力等可能的偿还因素,计算数额时,不考虑是否到期均纳入总额之内。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通常都已资不抵债,但在债务人帐面资产尚超过负债时,也可能因经营管理不善,资金结构不合理,发生对到期债务缺乏现实支付能力而无法支付的情况,这种情况也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一种。但是,在债务人资不抵债时,如能以借贷等信用方式还债,并不必然会丧失对到期债务的偿还能力。因此,资不抵债与不能清偿并不相同,新破产法将其并列作为破产原因的构成要件。形象地说,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现金流标准,资不抵债为资产负债表标准。这两个标准同时满足,才能对该企业申请破产或宣告破产。
什么叫做债权债务清欠
存量债权清欠是指债权人直接向债务人主张逾期债务,即债务清偿,称为债权人自身债务清偿。这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清偿债务、追偿被侵害利益的一种解决方式。广泛适用于债权人是公民或者自然人的债务关系、债务事实不明确的债务关系、债务状况发生变化或者债务人失踪的债务关系等。
一、共同债务的连带债务责任是什么
连带债务责任的效力,一为其对外效力,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发生的效力;二为内部效力,即在连带债务人之间发生的效力。
连带债务的外部效力是指,每一个债务人均负有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请求履行,也有权向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请求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当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履行全部债务后,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归于消灭。
连带债务的对外效力在债务人民事权利能力存续时有效,即自然人和法人主体资格的存在。但是,如果当作为连带债务人之一的自然人死亡或法人解散、破产时,连带债务的对外效力是否对其适用。
连带债务的内部效力是指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清偿了全部债务,其他债务人的债务也随之消灭,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就超其应承担的部分向其他债务人请求偿还。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就超其应承担的部分向其他债务人请求偿还,就形成了清偿债务的债务人的求偿权。
二、破产中的债务抵消是什么
破产中的债务抵销具体是指,如果在破产申请被受理前,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互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破产财产的管理人主张抵销。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
(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
(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
(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
三、连带债务的绝对效力体现的方面有什么呢
连带债务的效力,一为其对外效力,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发生的效力;二为内部效力,即在连带债务人之间发生的效力。
连带债务的外部效力是指,每一个债务人均负有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请求履行,也有权向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请求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当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履行全部债务后,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归于消灭。
连带债务的对外效力在债务人民事权利能力存续时有效,即自然人和法人主体资格的存在。但是,如果当作为连带债务人之一的自然人死亡或法人解散、破产时,连带债务的对外效力是否对其适用。
连带债务的内部效力是指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清偿了全部债务,其他债务人的债务也随之消灭,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就超其应承担的部分向其他债务人请求偿还。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就超其应承担的部分向其他债务人请求偿还,就形成了清偿债务的债务人的求偿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债务清欠的含义如何
债务清欠关系是一种财产法律关系,具有鲜明的财产性质,从这个意义上看,债务清欠的目的总是与一定的财产(包括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相联系。但社会生活的复杂性也决定了债务清欠目的的多样性。
一、清欠工作实施方案是怎样的
首先组织清欠领导小组设定一名或者两名负责人小组成员包括和欠款有直接原因的业务人员和经手人。并列出一个清欠表可以按欠款时间的长短也可以根据数额的大小的顺序排列写出拖欠时间、拖欠单位、金额、原因并作出汇总。然后再根据每笔欠款原因作出相应的清欠措施。并有领导分工每笔欠款的主要负责人。并设有奖惩制度,对清欠金额较大的或者清欠难度大的人员予以奖励清欠领导小组的成员要及时汇报清欠情况。
二、债务清欠合法与非法
债务清欠,利用合法的手段和途径实现债务清欠,实现债务清欠,是保障经济秩序、实现债务清欠,是社会秩序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讨债人,即债权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不能正确地认识这一原则,以为债权、债权人受法律保护,债权人的行为就会受到法律保护,是许多人不知不觉中从债权人变成债务人甚至成为铁窗囚犯的重要原因。据报载,近几年来,有些人为了索债,置法律于不顾,以扣押车辆作为处理实现债务清欠有效手段,随便扣车的现象比较严重。据统计,债务清欠时扣车,实现债务清欠时扣押的车辆有各种汽车。扣车实现债务清欠是一种典型的非法实现债务清欠。其违法性主要表现在非法采用强制手段剥夺对方对车的所有权、使用权,或者妨碍对方行使所有权和使用权,是严重的侵权行为。实施侵权的债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于扣车给他人造成的损失。违法实现债务清欠有多种多样的形式。为了追索(实现债务清欠)债务、债权人(或委托代理人)私自扣人、扣钱、扣物、扣货是非法行为,行骗行抢,行贿受贿、打人伤人、暴力胁迫、毁人财物也是非法行为,非法以其它方式威胁他人身体健康,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侵害他人名誉、肖像权、监护权、著作权、发明权等以及侵害第三者的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都是我国法律所不容许的,当事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因此,非法实现债务清欠是实现债务清欠的第一大忌。
委托律师通过非诉讼调解实现债务清欠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有允许有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将争议交由第三者裁决或公断的法律制度。在我国民事法律制度和经济法律制度中,也有允许不定的和特定的第三者调整、裁决争议的规定,包括允许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参与债务清欠非诉讼调整。非诉讼调整是居中调解,律师可以是当事人一方委托,也可以是双方委托,律师不借助法律程序,充当中介人角色,在查明债权债务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履行义务能力的基础上,依据事实与法律,促成当事人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协议,最终使纠纷得以解决。委托律师代理、庭外调解,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解决各种争议、纠纷的重要途径,在我国尚处在初始阶段。由于律师熟悉法律规范和法律程序,因而委托律师居间调解委托律师通过非诉讼调解实现债务清欠,特别是疑难债务方面有着突出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