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条款是什么意思?
是指保险人根据不同险种规定的关于保险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基本事项,它通常印制在保险单上,构成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是指在基本条款的基础上,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对权利义务的补充规定,它通常对基本条款的内容加以扩大或者限制。例如,扩大承保责任、减少基本条款规定的除外责任或者承保范围等,以满足投保人的需要。通常,保险人事先印制附加条款的相应格式,在与投保人就特别约定的事项达成一致并填写完毕后,将其粘贴在保险单上。条款不论出身,只要它能帮助你最大可能地获取权益,就是值得关注的。条款的重要性很大程度上超出了公司本身,投保人在选择比较保险产品时,应该把注意力集中在条款上,而不要一味盲从保险代理人的怂恿。有些人认为,到中小保险公司投保,会在核保、理赔方面遇到更大的麻烦。其实在一个公开的市场上,能够进入的公司资质大体相似,他们之间的差异有的在于进入行业时间的长短,有的是因为知名度不够,而一旦竞争完全充分了,各公司的服务环节也大体趋向一致。条款的差异对投保人的影响最大。一旦发生理赔,赔不赔和怎样赔都严格按照条款进行,而如果投保人对条款不熟悉,或者根本无从知晓自己的保单保什么,往往在这时陷入被动。同样在重大疾病险中,有一些疾病如肝炎,在投保人看来非常普遍,你或许认为是各家公司应该都会保的,但事实上保险公司通常不把慢性肝炎列入保障之内,其公司代理人因为自身利益,当然也不会刻意提出,于是稀里糊涂签了保单,被拒赔时自然后悔不已。
保险条款是什么意思
买保险时你有认真看过保险条款吗?你有空到过不合理条款吗?
对于不熟悉保险行业的一普通人来说,的确不了解,但是现在生活条件好了,大家都想给自己买一个保险,万一遇上疾病的时候,自己也不为难,但是在很多情况下并不太了解保险,所以在买保险的时候,很多人都不太注意,因为保险的本子有那么多,说明也没有仔细去看过,有时候就会对自己买保险失误,当你真正需要的时候,才发现自己买保险原来是个骗局,因为现在卖保险的人很多,他们给你介绍的保险并不是针对性,对自己很重要,所以有时候会误导,对于保险小白来说,保险条款确实难以看懂,但买保险时,需要人们提前对保险的各项条款进行了解,否则后期出现任何问题,导致的损失只能自行承担。
要是您还不清楚保险条款是什么,包括哪些内容,下文将为大家具体介绍。
一、保险条款是什么
保险条款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关于保险权利义务的约定,是保险合同的核心内容。
大家都知道买保险买的是保障,大多数人在买保险的时候,更在乎公司的名气,而忽视了真正起到保障作用的保险条款,实际上条款才是投保人需要真正在乎的,因为条款的差异对投保人的影响很大,一旦发生理赔,赔不赔和怎样赔都严格按照条款进行,而如果投保人对条款不熟悉,或者根本无从知晓自己的保单保什么,往往在这时陷入被动。
用户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应当仔细阅读保险条款,明确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免责条款、理赔条件和手续等。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应及时获取相关的事故证据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保险纠纷,如果碰到理赔有疑惑,有权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解释。
二、保险条款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保险条款内容一般包括保障责任、免责条款,四个时间等,用户在看条款的时候应该重点关注这些内容。
1、保障责任
保障责任是合同的中心部分,这部分内容规定了产品的保障范围和内容,规定了在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怎样理赔,赔多少,但不同的险种保障责任不同,通常重疾险保障的疾病责任,除了说明责任外,还会对保障的各个疾病的进行定义;意外险保障的责任就很清楚了,一定要符合“外来的、突发的、非疾病的、非本意的”这几个硬性条件才能理赔;寿险的保障责任也很简单,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用户在选择保险时,要特别关注保险条款中保险责任对给付时间、给付条件和给付金额的描述。
2、免责条款
一般情况下,保险产品都会有免责条款,它约定的是保险公司不承担的责任,这些通常就是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
寿险的免责相对意外险和重疾险来说是比较少,但是产品之间也是有区别的,每款产品都不一样,所以具体产品还得具体分析。
3、四个时间
用户在查阅保险条款时,需重点关注四个时间,分别是犹豫期、等待期、宽限期、中止期。
犹豫期:一般保险的犹豫期都是10-20天,不同产品会有差异,一般都不会超过20天。在这期间,如果想要退保,可以全额退保,最多损失为数不多的工本费,犹豫期之后再要退保,损失就很大了。
等待期:等待期也叫观察期,是指保险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也无法获得赔偿。一般情况下,重疾险和寿险的等待期为90/180天,医疗险的等待期为30天,而意外险通常没有等待期。
宽限期:当投保人未按时缴纳保费时保险公司给60天时间缓和,这60天就叫做宽限期,法律规定的宽限期就是60天。这60天内没有缴纳保费,保险合同依然有效,这期间出险,保险公司是要承担保险责任的,但是会在赔付金额上扣除欠缴的保费,过了60天后如果仍然没有按照缴费期缴费,保险合同就会中止。保险合同中止后,提出复效后缴纳保费,保单继续有效。
中止期:中止期是指中断缴纳保费的这段时间保险失效的期限,比如买了一个保障到终身的产品,需要缴费20年,一年5000块,但是由于某种原因导致没有按时缴费,过了宽限期也还没缴,保险合同还存在,但保险效力失效了,也就是说这段时间出险,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所以当我们要打算去买保险的时候,一定要了解清楚才不会出现像主题这样的问题,关于赔偿的时候就会发生意想不到的结果。
人身保险合同应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保险合同的解释一般遵循以下原则:(1)文义解释原则即按照保险合同条款通常的文字含义并结合上下文解释的原则。如果同一词语出现在不同地方,前后解释应一致,专门术语应按本行业的通用含义解释。(2)意图解释原则指必须尊重双方当事人在订约时的真实意图进行解释的原则。这一原则一般只能适用于文义不清,条款用词不准确、混乱模糊的情形,解释时要根据保险合同的文字、订约时的背景、客观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推定。(3)有益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原则鉴于保险条款是由保险公司单方拟订的格式条款,为充分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保险条款解释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有利于非起草方的解释原则。关于这一规定的适用应当注意:并非双方当事人对保险条款的任何争议都必须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当双方当事人对保险条款的内容理解不一致时,应当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首先按照通常理解,结合条文词句的含义、逻辑关系以及保险交易惯例等进行合理解释,有专业解释的,应按照专业术语的理解来解释。只有当保险条款的含义含混不清或产生多种理解时,才应当援引上述规定,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4)批注优于正文,后批优于先批的解释原则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往往会就各种条件变化进行磋商,对此大多采用批注、附加条款、加贴批单等形式对原合同条款进行修正。当修改与原合同条款相矛盾时,采用批注优于正文、后批优于先批、书写优于打印、加贴批注优于正文批注的解释原则。(5)补充解释原则指当保险合同条款约定内容有遗漏或不完整时,借助商业习惯、国际惯例、公平原则等对保险合同的内容进行务实、合理的补充解释,以便合同的继续执行。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人身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有
你好,如果答案对你有所帮助,请予以采纳为最佳答案!!!!!!!!!一:人身风险的特殊性在人身保,风险事故是与人的寿命和身体有关的“生、老、病、死、残”。其主要风险因素是死亡率。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如年龄、性别、职业等。二:保险标的的特殊性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寿命和身体。就保险价值而言,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没有客观的价值标准,因为无论是人的生命还是身体,是很难用货币衡量其价值的,人的生命是无价的。三:保险利益的特殊性首先,就保险利益的产生而言,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生产于人与人,即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受益人之间的关系。其次,就保险利益的量的限定而言,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所拥有的保险利益不能用货币来衡量,因而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也就没有量的规定性,即保险利益一般是无限的。第三,就保险利益的时效而言,在人身保险中,保险利益中是订立合同的前提条件,并不是维持保险合同效力、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备件。四:保险金额确定的特殊性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是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约定后确定的。既不能过高,也不宜过低,一般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被保险人对人身保险需要的程度;二是投保人交纳保费的能力。五:保险合同性质的特殊性人身保险合同是定额给付性合同,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保险金额支付保险金,不能有所增减。因此,大多数人身保险不适用补偿原则,也不存在比例分摊和代位追偿的问题。同时,在人身保险中一般也没有重复投保、超额投保和不足额投保问题。六:保险合同的储蓄性人身保险在为被保险人面临的风险提供保障的同时,兼有储蓄性的特点。七:保险期限的特殊性人身保险合同特别是人寿保险合同往往是长期合同,期限短则数年,长则甚至是人的一生。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主要的保险条款有哪些
法律分析:主要的保险条款如下:一、保险人名称和住所,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保险标的;二、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三、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四、保险价值;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八条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保险标的;(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六)保险金额;(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
主要的保险条款有哪些
保险合同的必要条款如下:1、保险人名称和住所,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保险标的;2、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3、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4、保险价值。保险公司理赔流程是怎么样的1、立案查勘。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勘,了解损失情况及原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2、审核证明和资料。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期限是否届满,受损失的是否是保险财产,索赔人是否有权主张赔付,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在承保范围内等;3、核定保险责任。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经过对事实的查验和对各项单证的审核后,应当及时作出自己应否承担保险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4、履行赔付义务。保险人在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如何看懂保险合同条款?
01 第一步:如何找到保险合同
很多朋友在买保险时,不是不想看保险条款,而是不知道在哪里看。
买保险一般有两个场景,分为:
线上投保
线下投保
如果是线上买保险,那么在产品详情页就能找到保险条款链接。
如果是线下投保,那么接触的一般是保险经纪人/代理人,会提供一份保险计划书,保险条款需要自己向他们索要。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产品会有两个名字,一个是备案名,一个是网络通俗名。
比如这款来自国富人寿的达尔文6号,它在银保监会备案名称又叫小红花重大疾病保险,但指向的其实都是同一款产品。
02 第二步:学会看懂保险合同
下面要讲的内容,都在这个目录里。
目录的好处是,可以快速了解到哪些章节是主要和重点部分,哪些是次要和粗略部分,我们可以快速检索和找到对应的具体内容。
这里我以达尔文6号重疾险为例,带大家完整看完一份保险合同。
内容很多,但我们只需要看重点就行。
这是我们经常会在各大平台会看到的产品表格:
这类表格,其实也是根据保险条款做成的,目的就是方便消费者更直观看到重点。
如何看懂保险合同条款?
很少人看保险合同条款的,都是听卖保险人介绍的。其实,保险合同里有很多不合理条款的,买保险时,一定要看清楚,避免上当受骗。保险公司保留调整费率权利签合同时,如果遇到“本公司保留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之权利”的条文,千万别签!这是一条地地道道的“霸王”规定。因为费率问题是保险合同的核心内容之一。根据《合同法》规定,没有经过和当事人的协商,任何一方无权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保险公司修改和调整费率,那就是擅自更改了合同。理赔扣除互助款这一条发生在在理赔时。通常情况下,商业医疗保险是对扣除社保部分给予一定范围的理赔,就是你用完了社保,剩下的费用按照条款,保险公司进行赔付。但扣除部分不包括互助补贴。如你在购买了一份商业医疗住院险的同时,也参加了某某退休工人住院互助补贴,每月交50元,即可享受。这时,如果保险公司扣除了你的补贴后,再进行理赔,就是违规。因为法律规定,投保人从互助补贴中的受益部分,不能作为保险公司减免自己责任的理由。额外限定住院时间的申请你买了款“商业住院医疗保险”,依据合同,如果生病住院,保险公司每天需要支付你“住院津贴100元”,年度最多给付180天。当你需要申请津贴时,保险公司却说不能一次性申请,得每10天申请一次。这不仅给你带来了巨大麻烦,医院还有可能嫌麻烦不给你开“每10天一次”的证明。这就是个无理要求。是保险公司单方面更改合同,一定要痛痛快快的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