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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网络行业协会

时间:2024-10-12 14:53:25 编辑:莆仙君

cac是什么组织的简称

你好亲:CAC是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简称哦【摘要】
cac是什么组织的简称【提问】
你好亲:CAC是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简称哦【回答】
你好亲:CAC是由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共同建立,以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确保食品贸易公平为宗旨的一个制定国际食品标准的政府间组织。自1961年第11届粮农组织大会和1963年第16届世界卫生大会分别通过了创建CAC的决议以来,已有173个成员国和1个成员国组织(欧盟)加入该组织,覆盖全球99%的人口。CAC下设秘书处、执行委员会、6个地区协调委员会,21个专业委员会和1个政府间特别工作组。所有国际食品法典标准都主要在其各下属委员会中讨论和制定,然后经CAC大会审议后通过。CAC标准都是以科学为基础,并在获得所有成员国的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CAC成员国参照和遵循这些标准,既可以避免重复性工作又可以节省大量人力和财力,而且有效地减少国际食品贸易摩擦,促进贸易的公平和公正哦!【回答】


cac是什么组织的简称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英文: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简称CAC,名称源自拉丁文,其中Codex意为“表册、簿籍、案卷、法典等”;Alimentarius意为“卫生者、可供食料者”。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是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于1963年联合设立的政府间国际组织,专门负责协调政府间的食品标准,建立一套完整的食品国际标准体系。内部组成机构与职能: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下设秘书处、执行委员会、6个地区协调委员会,21个专业委员会和1个政府间特别工作组。所有国际食品法典标准都主要在其各下属委员会中讨论和制定,然后经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大会审议后通过。食品法典以统一的形式提出并汇集了国际已采用的全部食品标准,包括所有向消费者销售的加工、半加工食品或食品原料的标准。有关食品卫生、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污染物、标签及说明、采样与分析方法等方面的通用条款及准则也列在其中。另外,食品法典还包括了食品加工的卫生规范(Codes of Practice)和其他推荐性措施等指导性条款。

首都互联网协会的协会宗旨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兴网络文明之风,承担社会责任,建立自律机制,制定从业规范,协调会员关系,保障会员权益,塑造行业形象,提高网络社会管理水平,维护国家信息安全和社会稳定,推动中国特色网络文化繁荣发展。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北京网络行业协会英译名为Beijing Network Industry Association第二条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由北京地区的ISP、ICP、IDC,从事信息网络安全技术服务以及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制造的企事业单位,信息网络重点保护单位和使用单 位,上网服务场所等网络行业单位自愿发起组成,是经北京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发挥网络安全管理部门和互联网用户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协助管理机关加强和规范信息网 络安全保护工作的管理,推进开展行业自律,实现维护首都网络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目标;实现为会员服务、为行业发展服务,保障信息的社会化 和产业化的顺利发展,促进互联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目标。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北京市公安局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北京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五条 本会的办公地址,北京展览馆宾馆公寓楼2号楼5305房间。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互联网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北京地区互联网经营者的自我管理和监督;(二)依法维护会员利益、维护信息网络安全行业的合法权益、维护信息网络使用单位和管理人员以及用户的合法权益,着力营造和谐有序的经营环境和秩序;(三)组织会员之间的技术交流与合作,促进民间交流和国际交流,开拓视野、吸取经验,引导网络行业展开良好的竞争发展;(四) 促进会员诚信经营,维护会员和行业公平竞争;对本行业的经营秩序进行自律监督管理;(五)开展咨询服务,论证,评审以及为计算机犯罪证据的认证,鉴别提供技术支持,为政府管理部门提供决策咨询;(六)积极反映行业诉求,在不侵害社会公众利益的原则下,制定本行业的行规行约向政府提出有关本行业的建设性意见,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制订以及宏观决策提供科学、客观依据;(七) 组织开展信息网络安全及相关专业领域的专业技能培训、岗位培训和考核、执业资格认证,提高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八) 协助政府信息网络安全管理部门宣传贯彻、监督落实国家及职能部门有关信息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信息网络用户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保护水平;(九) 协助政府信息网络安全管理部门加强信息网络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监控,评估网络安全等级,鉴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技术成果,推介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产品,维护本市信息网络安全运行;(十) 创办北京网络行业协会网站及会刊,推广普及法律法规知识、网络安全知识,活跃信息交流;(十一)积极开展有关本行业的其他活动。  第三章 会员第七条 本会由单位会员组成。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 拥护本会的章程;(二) 有加入本会的意愿;(三)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各类组织;(四)从事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服务、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制造的企事业单位,信息网络重点保护单位和使用单位、上网服务场所等网络行业单位。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或牌。第十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出席会员大会,参加协会活动、接受协会提供的服务;(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当遇到重大困难时,有请求本会提供帮助(如涉及调解、诉讼等)的权利;(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二)执行本会的决议;(三)按规定交纳会费;(四)维护本会及本行业的合法权益;(五)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六)积极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资料;(七)不组织、不参与有损本会和其他会员的一切活动。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或牌。会员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监事会工作报告。(四)决定重大变更和终止事宜;(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每届四年。召开大会三十日前应将大会准备材料送至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确认符合换届条件后方可召开,召开会员大会三十日内, 将会议纪要及有关材料报社会团体管理机关备案,如有变更事项,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 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责是:(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聘用秘书长;(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七)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接受监视会提出的对本团体违纪问题的处理意见提出解决办法并接受其监督;(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九条 理事会需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需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第二十四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采用聘任制;(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力的刑事处罚的;(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十五条 本会的法定代表人为会长担任,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长每届任期四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第二十七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五)建议召开理事会;(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第二十九条 监事会本会设监事会由三人组成,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向会员大会负责,其主要职责:(一)选举产生监事长;(二)出席理事会;(三)监督本会及领导成员依照《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活动;(四)督促本会及领导成员依照核定的章程、业务范围及内部管理制度开展活动;(五)对本会成员违反本会纪律,损害本会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六)对本会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七)对本会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提交理事会并监督其执行。第三十条 本会根据实际情况聘请国内在业界有一定影响力,有较高的管理水平或学术造诣的领导干部、专家、学者,担任协会的顾问、名誉会长。  第五章 资产管理第三十一条 本会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捐赠;(三)政府资助;(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赞助(六)利息;(七) 其他合法收入。第三十二条 按照本会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第三十三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三十四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五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三十六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第三十七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第三十八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三十九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终止程序第四十条 本会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有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第四十一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四十三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四十四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经2010年12月 28 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自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北京哪里可以做伤残鉴定

法律分析:北京市公安局法医检验鉴定中心,地址在海淀区龙岗路1号,邮编:100083。法医中心负责对刑事、治安、交通等各类案件中涉及人身伤亡的现场勘查、尸体检验、活体检验、损伤鉴定、伤残评定、亲子鉴定、物证检验、毒物检验鉴定和毒品鉴定等项技术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条 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第六条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残疾人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残疾人权益和残疾人事业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的意见。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有权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残疾人权益保障、残疾人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第八条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依照法律、法规、章程或者接受政府委托,开展残疾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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