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法律规定什么人不能服兵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条规定:反革命分子和依照法律在一定时期内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封建地主、官僚资本家和其他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都不得服兵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岁的男性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扩展资料:参加兵役登记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男性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带有强制性。兵役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逃避或拒绝兵役登记的公民,既影响正常参军,还将受到行政性处罚。根据兵役法规定,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且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国防生违反培养协议规定,不履行相应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情节由所在学校作退学等处理;毕业后拒绝服现役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上述条款规定处理。若是在战时拒绝履行相关义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中华人民都有什么依照法律的规定服兵役
我国宪法规定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第五十五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扩展资料:第六十六条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修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该士兵服兵役,可以处以罚款:(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或者体格检查的;(二)拒绝、逃避应征公民的征集;(三)预备役人员拒绝或者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兵役或者征兵的。那些犯下了第二段的行为称为前款规定,拒绝改正可能不是受雇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并不得出国或者在两年内追求进一步的研究。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