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冲突主要表现为哪些?
怎样看待当前的医患关系
当医院和医生都希望病人越多越好,患的病越严重越好的时候,我不再觉得医院是个真心治病救人的地方,
现在的医疗走入了很大的误区,极少能让病人真正治愈,
一、 主观方面
(一)我们国家倡导平等的人道主义,白求恩精神,确实在卫生战线有相当多的这样的模范。他们奉公廉洁、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全面建立和深入发展,人们的商品意识增强了,物质水平提高了。少数医务人员以行医作为谋私利的手段,坑害病人,导致病人意见很大,有的花了很多钱,医不好病,在心理上很不平衡,与医护人员发生冲突,此其一。其二,由于客观上正常收入不能满足医生物质需要,少数医生趁治病机会搞行业不正之风: “回扣”、“红包”,损害了患者利益。其三:部分医务人员职业道德修养不够高,对患者冷、硬、推、顶,使患者发生不满心理,冲突、纠纷不可避免发生。这是由于部分医务人员存在封建恩赐思想:你来求医,是在求我,你得听我的,这种没有丝毫同情心的思想,不导致医患关系紧张才怪。其四:部分医生爱病不爱人,只关心对己之科研、课题有用病人,对其他病人爱理不理,这对于敏感的病人无疑是一个打击,肯定会发生纠纷。
(二)在管理方面,医院管理不着力也有一定原因:(1)制度不健全,没有一套完整的管理监督机构,使少部分医务人员有机可乘。管理混乱使医疗活动失去准绳,医院整体医护素质差,所以当前我院有目的及时开展了以“病人为中心”,“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仁心仁义、方便为怀”的措施有一定效果,对于改善当前较为不满意的医患关系有一定好处。(2)部分医院经营思想偏差。由于客观上存在激烈的医疗市场竞争。医院在两个效益上更注意经济效益。特别是科室经济独立核算后,科室自负盈亏了,只能打经济算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不良风气,给患者造成不良心理影响,认为社会主义国家医院快变成“医疗交易所了”,逐渐变味了!
二、患者方面
在医患双方矛盾问题上,医方固然有责任,但患者有时也是冲突主要挑起者。主要表现在:(1)有些患者对医疗期望值过高,认为是小病应治愈,有的是道听途说,这种病怎么医成这种样子,产生不满心理。在医院闹了起来。有些修养较差的家属侮辱医生。(2)不信任心理:有些患者希望老资格医生为其治病,一旦得不到满足,出了一些合并症,将认定是年轻医生造成的,发生纠纷。(3)有些病会产生不良心理影响,如癌症、慢性病、长期不愈,患者发生不满,绝望心理,将会迁怒于医务人员。
上面谈到是造成医患双方关系紧张矛盾主客观原因,这对于患者康复、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有不良的影响。那么怎样调节当前紧张的医患关系,怎样才能改变社会媒体对医疗界的偏见呢?
(1)要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和技术水平,改善服务态度,本着同情、安慰的心理医治患者,特别在今天已是生物心理社会模式的情况下,对医生的要求更高了,既要医好患者的病,更要了解、疏通病人的心理状态,满足病人的合理要求,使患者感到住院时有一个良好的心境,配合医生治疗,我们感得“将心比心”是很有说服力的,当你无视病人的痛苦时,多想一想,要是你生病,希望医生怎么对你,另外,医学科技迅猛发展,医务人员要有“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事业心,努力掌握先进的医学科技,为患者服务。在仪表上、行动上、语言上、医疗工作过程中,使患者放心、满意、高兴,这对医院的两个效益很有好处。
(2)患者方面:在医院里面,患者相对是弱者。需要医生的关心、爱护。我们认为,只要医护人员对得起患者,便几乎没有患者对不起医生的。要加强对患者的宣教活动,包括医学方面的常识,医院的规章制度。使患者慢慢与医生配合,互相尊重,互相关心的重要性。
(3)管理防腐:继续执行党的卫生方针政策,采取有力的措施,改变医患双方的紧张局面。
(4)澄清媒体对卫生系统的不良炒作,多宣传社会主义国家医院的面东西,使社会上群众感到社会主义制度医疗保障。学习国内外、兄弟医院的先进管理经验、取长补短。
(5)在本系统内开展行风评议,自我剖析,在政治思想上内强素质,提高医护人员服务素质、态度质量。与晋升、奖罚挂钩。用组织纪律约束医护人员行为。
如何避免医患冲突
1、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2、加强质量管理,是预防医疗纠纷的有效措施。3、提高病历及各种医疗文书的书写质量并加强管理。4、改进服务作风,提高医疗质量,切实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5、实施知情同意,通过告知明确医疗服务合同的目的、疾病发展转归过程和医疗服务的损害特性,明确医疗服务合同履行的风险。一、病人的权利有什么(一)基本医疗权:健康是人的基本权利,医疗保障对普通人来说,是从事学习、工作、生活等一切活动的基础,每一位患者在患病后都有获得基本医疗的权利,使身体恢复健康。(二)知情同意权:患者有权了解自己的病情、诊疗方法、手段、效果、风险、预后等方面的权利;有权知道负责其治疗的医生的身份、专业、地位;有权查阅、复印病历资料;有权了解详细的医疗费用情况等。(三)保护隐私权:医务人员应保守患者的个人隐私,如身体和精神缺陷、传染病史等。但如果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将给患者本人、他人或社会带来的危害大于这种权利带来的损失,医务人员可以超越患者的权利要求。(四)医疗选择权: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即患者有权对治疗方案进行选择。(五)医疗诉讼权: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其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时,患者有权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处理医患纠纷的原则是什么
法律分析:1、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就是要建立在实事求是的详尽、公正调查基础上,弄清事实真相,进行医学科学的鉴定,查明造成病人不良后果的原因、性质、程度及其间的因果关系,分清责任性质,并在正确划分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的基础上作出处理。2、必须坚持以法律为准绳,除《宪法》这一根本大法以及《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普通法律以外,特别是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以及卫生部、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凡中医医疗纠纷还要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有关规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医患纠纷的处理的原则有哪些
处理医患纠纷的原则:
1、坚持不以医疗事故鉴定为前置的原则;
2、坚持医患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
3、坚持过错原则。
一、夫妻离婚债权债务处理的原则有哪些?
1、坚持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二、协商一致的原则;三、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四、坚持男女平等与保护妇女利益相结合、考虑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能力的原则;五、采用举证倒置规则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二、一房多卖如何维权
一方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权。法院的处理原则如下:
1、两份合同未履行的,应当坚持先签订的原则,即先签订买卖合同的买受人有权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后签订买卖合同的买受人不能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可以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一方买受人已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应当坚持物权优先的原则;
3、买受人未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应当坚持先占有的原则;
4、一方已履行合同的,应当坚持先履行的原则。
三、三个月大的孩子离婚财产怎么分
1、均分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对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发生医患纠纷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1.让矛盾双方分开,以维护医疗秩序,保护医护人员安全;2.尽量满足病人的要求,必要时由当事人当面向病人赔礼道歉;3.耐心讲解,可告知病人索赔的依据和方法,让病人通过法律等正常途径获得赔偿;4.对于重大医疗纠纷的处理,要上报医院领导。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出现医患纠纷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和解:首先带患者身份证,到病历档案室复印、封存客观病历,然后到医务处投诉相应的科室和医务人员,马上要求院方解决。行政调解:主管机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三方人民调解组织)。医调委做为第三方人民调解组织。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