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拉姆斯有着什么样的音乐历程?
勃拉姆斯少年时就开始作曲,给咖啡馆的小乐队编进行曲和舞曲赚钱。勃拉姆斯有时也为父亲的演出写点曲子。勃拉姆斯在14岁的时候,举行了公开音乐会,被认为是一个很有前途的音乐家。20岁的勃拉姆斯认识了吉卜赛血统的匈牙利小提琴家雷门伊。勃拉姆斯在一些音乐会上为他伴奏,后来还一同旅行演出。有一次演奏贝多芬的《克罗采》奏鸣曲,他们发现钢琴音调低了,于是勃拉姆斯便高半音移调演奏,这使雷门伊敬佩不己。25岁时,勃拉姆斯发表了第一首钢琴协奏曲。勃拉姆斯30岁左右定居维也纳。维也纳在当时一直是世界音乐中心。他在当地担任著名合唱团指挥,成功地演出了巴赫、贝多芬、舒曼等人的作品。
勃拉姆斯音乐的特点是什么?
舒曼说过,勃拉姆斯的音乐“表达了我们时代最高的理想”,他的大多数作品都实践了古典主义的传统,如他的交响乐,按通常的四乐章结构进行创作,第一章的曲作也和古典格局相近,技巧运用古典主义的复调对位,不设标题等。而在他的钢琴曲创作中,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不依靠情感的激发去创作音乐,而是通过古典音乐所具有的对乐音给予组织、发展的逻辑性和严密性。但是,我们应该明白的是,勃拉姆斯交响乐中的和声词汇、色彩浓郁而且层次丰富的管弦乐音响都是浪漫主义的。勃拉姆斯创作本身表明,重建古典,实际上是为音乐创作提供了一种新的动力,他只是以贵族式的精神去缅怀过去,去追求古典音乐所特有的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