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 -我是“吸血鬼”
[作文 -我是“吸血鬼”]我是一只母蚊子,外号“吸血鬼”这几天我就要产卵了,现在急需营养,作文 -我是“吸血鬼”。 这天晚上,我和姐妹们准备进攻一座破旧的大楼。破旧大楼里的人很穷,没有钱买蚊香、蚊帐……我来到了二楼一号房,里面很脏很乱,住着一个捡垃圾的大爷和他的孙女,小女孩抱着爷爷,在一个角落里甜甜的睡着了,白白的脸上带着一丝笑容,穿着校服,一旁放着她的书包和一本不知是谁丢弃的课外书。老大爷身着一身蓝色外套,头发和胡子全白了。大爷左边放着一台已经坏掉的电风扇。我再次环顾四周,房子里放着许多垃圾。墙壁也脏兮兮的,只有一个地方比较干净的,那里挂着小女孩在学校获得的各种奖状,小学五年级作文《作文 -我是“吸血鬼”》。看着这样的小女孩,我实在不忍心吸她的血。于是,我又向二号房进攻。二号房的家境好些,虽然没有蚊香蚊帐,但有床有灯。我来到床前,床上睡的是一个小男孩和一个中年人,我在床边飞了一圈又一圈,也许是我翅膀的声音惊动了他们,小男孩打开电灯,小小的手一把把我抓住了只是他抓得不够紧,我还没死,男孩一松手,我就飞了出来。男孩似乎放弃了攻击,关灯继续睡觉了。我来到他的手腕边,插进针管,吸食了他的血液,再输进毒液。整个身体变得昏沉沉的。 我摇摇晃晃地飞到楼下的水沟里,产下卵。最后双眼一闭,倒在了水沟里。
我是吸血鬼作文
篇一:我是吸血鬼作文 “嗡嗡嗡,嗡嗡嗡,我是小蚊子,要吸血,要吸血,我就爱吸血。”我一边唱歌,一边在垃圾堆边飞来飞去。 过了一会儿,“咕咕”声发出来了,原来肚子在打鼓。我就像雷达一样,四处寻找餐馆。忽然,我看见一个白白胖胖的食物路过,原来是六(2)班又高又肥的秦磊,我立马被吸引过去。 哇,我口水直流一万丈,情不自禁地赞叹:“好……好香的肉啊!”我降落在他的手臂上,狮子大开口,狼吞蚊吸地享受起来,秦磊却毫无知觉。 几分钟后,我打了个饱嗝,散步去了。 我路过庆宇家,她告诉我饿得很,我立即成了推销员:“你肚子饿得咕噜噜叫吗?秦磊牌新鲜血液,包你吸到爽!”她眼珠都成了爱心形,立刻询问具体地址,我告诉了她。小庆就像子弹,转眼间射了出去。 晚上,我肚子又饿了,到处找东西吃。正好路过杨梦玮家,他在院子的小池塘里玩水。我冲了过去,趴到他腿上,准备开饭。这小子正好站起身来,我没抓稳,一下子跌到草丛里,居然把一条腿摔骨折了。我只好饿着肚子去蚊子医院看骨科,医生给我敷了草药,叮嘱我不能再受伤了。 晚上十点,我快饿晕了,正巧摔在一个流浪汉身上,吸了个饱。 第二天早晨,我去庆宇家商量去哪儿吃自助餐,她不在。我只好去学校旁边的一个小巷守株待兔。过来几分钟,一个细皮嫩肉的“唐僧”过来了,我认识,是和秦磊一个班的江思源。 我跟着他出了小巷,咦,人呢?我立刻找名侦探柯蚊。他来到现场,咬着烟斗,说:“根据脚印判断,他一定去驷马山了。” 我通知了庆宇,我们一起飞到江思源家,发现他正在上网,逛秦老师的博客。我们从窗缝里挤进去,来到书桌前。江思源听见嗡嗡声,连忙把窗子关死,缝隙用餐巾纸塞严房间门一堵,拿起椅子下的灭蚊剂。我们像小白兔见到了大恐龙,吓得四处乱飞。一会儿到书架上,一会儿到电脑后,最后躲到了茶杯里,总算躲过一劫。老天保佑,阿弥陀佛。 过了片刻,江思源累了,想喝水,我和小庆不知道啊,正聊得兴致勃勃。咦,怎么发水灾了?我们的翅膀潮湿了,脑袋眨眼也淹没在温水里。临死前,我只说了一句话:“下辈子我只做鱼!” 篇二:我是吸血鬼作文 “唉,连小孩子都这么聪明,防蚊措施这么严密,我已经两顿都没喝血了,再不想办法,我就要和肚子里的宝宝同归于尽了。”我一边在空中寻找目标,一边埋怨。 我飞着飞着,来到一所小学门口,大喜过望:哈哈,这么多孩子,总有一个可以让我饱餐一顿的! 我拍着自己小巧的翅膀,来到一个班级门口。侧过头来一瞧门牌,才知道这是六(2)班。 我迅速找到了第二组最后一排的那个男生,他长得白白胖胖的,桌子上的东西摆放得那么凌乱,嗯,他一定是我NO1、人选。 我采用超低空飞行,立马飘到他的身边,看见他在做小动作,两只脚正在和同位大战,双手却还有精力鼓捣桌肚里那些破烂玩意儿。 我悠闲地降落他的脚踝边,漱了一下口,刚准备下嘴,就被他同桌那个女生的飞脚给踢晕了。我感觉身体在垂直下降,几秒钟后,就与地面来了个亲密的kiss。 也不知过了多久,我从睡梦中醒来,揉了揉眼睛:“我睡了多久啊,那些孩子呢?我的美餐呢?” 原来今天是星期六,照这么算来,我已经昏睡了一天一夜。 我看着紧锁的班级大门,我可不能坐以待毙呀,大门出不去,我就从窗子出去,哼! 我从窗上的坏玻璃豁口溜出教室,贪婪地呼吸了一口新鲜空气,对着天空嗡嗡叫了一声:“鲜血,我来啦!” 我在天空盘旋着,寻找着合适的美餐。其实我的要求并不高,只要是小孩子的血就OK了。 忽然,我看见一个小男孩,长得又白又嫩,想必他的血一定很好喝。 刚到目标跟前,我就被熏得找不到方向了,差点把青蛙嘴当成自己的家。 好一会儿,我才逐渐清醒过来,想到那个在身上搽了很多花露水的男生,我就气不打一处来,发誓喝不到他的血,就让我的老公跳河去! 我闻着男孩身上残留的花露水气味,找到了他家。我径直扇动着翅膀,进入他的房间,发现他正靠在床上看课外书呢。床上还没挂蚊帐,这回我可有机可乘了,嘻嘻。由于花露水气味不太浓烈,我轻而易举来到他身边。 “提多,帮我把饮水机插起来,我正在择菜,腾不出手。”一个温柔的声音传进我的耳朵。 “哦,马上就去。”小男孩放下手中的书,走出房间。 “原来他的名字叫提多,这名字像个牧师,真难听。”我在心里嘲笑这个为妈妈做事的小男生。 几分钟后,那小子回来了,继续依靠床头看书。 我一边唱着改编的《不怕不怕》“看见花露水我不怕不怕啦,看见嫩肉我想喝想喝啦”,一边悠闲地在提多的手臂上降落。 “哇,真是人间美味呀。”若干秒后,我咂咂嘴,心满意足地说道,“今天收工,明天再接再厉。” 说完,我哼着自编的《不怕不怕》歌,渐渐飞远。 其他优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