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回租的会计处理方法
1.售后回族是将自己或外购的资产出售,然后向买方租回使用。回都市承租人将其所拥有的物品出售。给出租人,再从出租人手里将该物品重新租回失踪租赁方式称为回族,采用这种作品方式,可使承租人迅速回收。购买物品的资金加速资金周转回租的对象。多维已使用的旧物品。2.由于资产出售和回租实质是同一笔业务,资产的售价和租金需一起计算,在承租人看来如租约符合融资租赁的某一条件。就应将回租作为融资租赁处理,否则作为经营租赁处理,按融资租赁处理时,出售资产的利润应与低廉并按资产折旧的比例予以分摊。倘若交易发生时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或账面价值按照谨慎原则,其差额应及确认为损失。拓展资料:1.售后回租是一种其销售和融资为一体的特殊形式,是企业筹集资金的新型方式,它使设备制造企业或资产所有人在保留资产使用权的前提下,获得所需的资金,同时又为出租人提供有利可偷的投资机会。2.根据租赁准则,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承租人应当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的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的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立德或损失,出租人应当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本准则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3.如果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同,或者出租人为市场价值收取租金,则企业应当将销售对价低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预付租金进行快递处理,将高于市场价值的款项作为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同时承租人按照公允价值调整相关销售利得或损失,出租人按市场价格调整租金收入。
售后回租业务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售后回租业务会计处理:1、租赁开始日,向融资公司出售资产借:固定资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固定资产贷:固定资产——在用固定资产借:银行存款借:未确认融资费用贷:长期应付款2、支付租金借:长期应付款贷:银行存款3、计提融资租赁资产的折旧借:管理费用等相关科目贷:累计折旧4、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借:财务费用贷:未确认融资费用5、期满时借:固定资产——在用固定资产贷:固定资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固定资产扩展资料: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应当分期计入利息费用的未确认融资费用。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未确认融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三、未确认融资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一)企业购入有关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研发支出”等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当期的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二)企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按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费用)。借记“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期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借记“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摊余价值。在新准则中,“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编号2802,科目性质为负债类,在编制财务报表时作为长期应付款的抵减项目。即在资产负债表中,“长期应付款”项目以“长期应付款”科目余额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余额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金额填列。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未确认融资费用
融资性售后回租按什么缴纳增值税
应按照金融服务缴纳增值税。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36号)的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属于贷款服务,应按照金融服务缴纳增值税。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后,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将该资产出租给承租方的业务活动。拓展资料: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二、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区别: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中国为了推行新的增值税制度而使用的新型发票,与日常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普通发票相比,有如下区别:1、发票的印制要求不同:根据新的《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2、发票使用的主体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发票。3、发票的内容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具备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商品或者劳务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等普通发票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增值税金额、适用税率、应纳增值税额等内容。4、发票的联次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四个联次和七个联次两种(不含存根联则为三个联次和六个联次),第一联为存根联(用于留存备查),第二联为发票联(用于购买方记账),第三联为抵扣联(用作购买方扣税凭证),第四联为记账联(用于销售方记账),七联次的其他三联为备用联,分别作为企业出门证、检查和仓库留存用;普通发票则只有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发票联,第三联为记账联。5、发票的作用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以用作购买方扣除增值税的凭证;而普通发票除运费、收购农副产品、废旧物资的按法定税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税务及会计处理税务处理1、出售方(承租方)a.开出发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时,资产所有权以及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并未完全转移,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承租方可以开具不征税项目发票,税收分类编码大类为"606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b.收取发票:对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无论是有形动产回租,还是不动产回租,出租人是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的,所以承租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进项税不可以抵扣,实务中一般只开具普通发票.2、收购方(出租方)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对于出租方来说,属于"金融服务--贷款服务",一般纳税人提供贷款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简易计税征收率3%;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扣除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即只针对利息部分开具发票即可,收取的回租资产本金的部分可开具收据.融资性售后回租的账务处理1、出售方(承租方)账务处理a.出售资产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贷:固定资产b.收到出售资产的价款借:银行存款贷:固定资产清理递延收益(或借方差额)c.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按与该项资产计提折旧所采用的折旧率相同的比例对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借:递延收益(或贷方)贷:管理费用等d.重新租回资产借:融资租赁资产/固定资产(按公允价值和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记)未确认融资费用(差额)贷:长期应付款(总租金)e.支付租金同时,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借:长期应付款贷:银行存款借:财务费用贷:未确认融资费用f.摊销租赁资产折旧借: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等科目贷:累计折旧2、收购方(出租方)账务处理a.购入融资租赁资产借:融资租赁资产/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b.租赁债权的确认借:长期应收款贷:融资租赁资产/固定资产银行存款(初始费用支出)未实现融资收益c.每期收到租金借:银行存款贷:长期应收款什么是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项资产从该融资租赁企业租回的行为.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时,资产所有权以及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并未完全转移.判定一个业务是否属于融资性售后回租,有三个关键点:1、融资目的.(不能是避税目的、出售资产为目的)2、收购资产方是经批准的融资租赁业务企业.(一般是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门批准)3、承租方出售资产时,资产所有权以及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并未完全转移.上文讲诉了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税务及会计处理,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具体的会计分录可以参考上文,相信就上述内容大家也都有所了解了,我们一定要谨慎处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答疑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