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构成比例怎么理解?
首先进项构成比例期间是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其次进项构成比例用工时表达为:进项构成比例=【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举个例子:甲企业符合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条件,其全部进项税额构成为: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35万,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进项8万,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5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2万。则进项构成比例=(35+8+5)/(35+8+5+2)=96%增量留抵税额怎么计算?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如表一中情况二,9月留抵税额为85万,增量抵扣税额为60万。结合政策解析1和2,我们可以计算,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带入上例数据,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60*96%*60%=34.56万。连续期间,不得重复计算怎么理解?“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按照本条规定再次满足退税条件的,可以继续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但本条第(一)项第1点规定的连续期间,不得重复计算。”这一点怎么理解?如表一中情况二,9月留抵税额为85万,增量抵扣税额为60万。结合政策解析1和2,我们可以计算,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带入上例数据,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60*96%*60%=34.56万。也就是9月增值税留抵税额为85万,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为34.56万。那么9月还有留抵税额50.44万。但是这个9月已经在此次计算中列入了(4-9月),下次计算享受政策只能从10月开始,比如10-次年3月31日连续6个月,计算是否满足条件。
进项构成比例怎么计算
进项构成比例按照投资金额除以公司总投资金额进行计算。进项构成比例,是指上一年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计算时,需要将上述发票汇总后计算所占的比重。进项具体含义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1、收入名称。指能够带来经济收入的具体活动的称谓;2、收入类别。指能够带来经济收入的活动的类别;3、收入数量。指通过劳动或投资得到的具体金钱数量。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有: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3、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买价和10%的扣除率计算;4、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所列运费金额,依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5、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购的废旧物资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根据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收购金额,依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予以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四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财政、审计、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第七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公路客票可以税前扣除吗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取得公路运输客票后,如果想要抵扣进项税,首先要看票面是否有旅客身份信息。《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暂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如果票面没有注明旅客身份信息,那么是不能计算抵扣的。其次,要看公路客票的票面注明的旅客是不是本企业的员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规定,《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所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如果公路客票上注明的旅客不是本企业的员工,是不能抵扣的。最后,要看公路运输客票的具体用途是否属于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如果是出差费用,可以抵扣;如果是用于职工福利比如探亲等,则不能抵扣。总之,并不是所有的公路客票都可以抵扣进项税的,纳税人取得公路运输客票后,要通过上述的三个步骤判断能否抵扣进项税。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中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售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增值税征收通常包括生产、流通或消费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是基于增值额或价差为计税依据的中性税种,理论上包括农业各个产业领域(种植业、林业和畜牧业)、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交通和商业服务业等,或者按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批发、零售与消费各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