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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

时间:2024-10-01 03:38:23 编辑:莆仙君

一般纳税人附加税减半征收吗

"一般纳税人可以减半征收附加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规定,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一、一般纳税人要交哪些税基本税种: 1、营业税按营业收入5%缴纳; 2、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7%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3%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2%缴纳; 5、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6、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7、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8、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 9、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3万元以内18%,3万元至10万元27%,10万元以上33%);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1、首先是规模上的标准:(1)从事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适用50%的标准),年应税销售额大于5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大于8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3)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 2、其次是纳税人性质和会计核算程度方面的标准:(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自然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自行选择是否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决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小规模纳税人附加税减半征收政策

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三条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第四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二、小规模纳税人附加税减半征收的条件有哪些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相当于只收一半的税费)法条原文是这样的: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三条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第四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第六条规定:“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相关税费政策的通知》(云财税〔2019〕11号)规定:“一、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的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按50%征收。法律依据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1、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2、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3、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2018年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是怎么样的?

对于2018年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如下: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2、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2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营业税。4、按季纳税的试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7月纳税申报时,申报的2016年5月、6月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中,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的,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第一条、第二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注意:《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即财税〔2019〕13号文件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于2019年至2021年纳税年度。企业在2018年度汇算清缴时仍适用原有的税收优惠政策,自2019年度预缴申报起才可以享受财税〔2019〕13号文件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最新税收优惠政策

2022年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将继续执行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季度不超过45万的将继续免征,这项优惠政策将继续到2022年年底。在2022年1月初的时候已经有不少人在在登录开票软件时,系统自动弹出:自2022年1月1日起,暂继续执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按1%得优惠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暂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因此2022年小规模纳税人税率将还是以1%进行征收。除此之外还有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这项政策的持续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除去以上各类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还有一些涉及到卜首孝农贷款有关的增值税优惠、企业集团内无偿借款免征增值税优惠、供热企业增值税优惠、动漫企业增值税优惠、还将继续执行边销茶免征增值税优惠、执行经营公租房所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继续执行取得符合条件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同时对卫生健康委委托进口的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免征增值税、继续实施宣传文化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继续延长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以及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等。现阶段小规模纳税人多为从事货物和服务销售,主要适用3%和5%征收率,本公告直接宣布免征3%税率对应收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5%征收率收入主要包括:1、小规模纳税人出售建造或收购的房地产;2、小规模纳税人在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主开发的房地产项目;3、小规模纳税人租赁(经营租赁)其收购的不动产;4、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小规模纳税人选择差额纳税;5、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选择差额纳税.也就是说,对于5%业务的小规模纳税人,每月150,000(或每季度450,000)政策仍然适用,每月销售额在不超过15万(或每季度不超过45万)的情况下,5%的业务部分仍然可以享受免税,当然不能开专票。如果每月销售额超过15万(或者每季度超过45万),自然是交税了。但此时,除了有5%的还有3%的业务的话,3%的业务还可以开免税发票从而享受免税的。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文件规定: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3月31日前,已按3%或者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芹姿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型稿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