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承诺制是什么意思?
告知承诺制,是指行政机关在办理有关许可登记等事项时,以书面形式将法律法规规定证明的义务或者证明条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由申请人书面进行承诺。以书面形式将法律法规规定证明的义务或者证明条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由申请人书面进行承诺,已经符合这些条件、标准和要求,同时也愿意承担承诺不实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就不再索要证明,直接予以办理。 相关信息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下称《方案》),从制度层面解决了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多头跑等问题,全力推进“减证便民”行动。此次,首批104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集中在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领域,包括居住证、营业执照。许可证书、资格资质证书、养老保险服务、企业退休人员抚恤金申领、护士执业注册、律师执业许可等诸多方面。如,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证明、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注册建筑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证明等。只需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确保申请事项真实有据,就可免去提供相关证明的麻烦。
关于今年的告知承诺制到底什么意思
告知承诺制,是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率先在浙江全省行政区域内试点的制度。指行政机关在办理有关许可登记等事项时,以书面形式将法律法规规定证明的义务或者证明条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由申请人书面进行承诺,已经符合这些条件、标准和要求,同时也愿意承担承诺不实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就不再索要证明,直接予以办理。 制度措施在规范上,浙江能源监管办陆续制定出台《浙江省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告知承诺制行政许可工作规范》《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流程规范》等重要文件,明确许可要求和监管要求。在服务上,全面修订许可工作规则、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确保办理流程清晰易懂,审批过程公开透明。在材料上,编制告知承诺书范本和事后核查材料清单范本,依法准确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条件,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的后果。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告知承诺制、百度百科-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取消行政审批能取消建筑施工图审查中心吗?
事实上,自2019年3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探索取消施工图审制度,全国已有多个省市响应中央政策号召,制定相应指导意见或实施办法,试点区域范围内取消施工图审。而无论在中央《实施意见》中,还是各地的试点政策要求中,都重点提出应明确工程设计责任主体,实行设计人员终身责任制,从而保证取消施工图审后的工程设计安全。这种骤然增加的职业责任风险,对设计行业人员造成着巨大影响,因此,相关部门在进一步推进“取消施工图审”制度同时,也在不断完善相应的保障制度。2020年2月21日,深圳市住建局发布的关于征求《关于做好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改革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即在文件内容中明确了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的设计责任关系,强化建设单位主体责任,缓解设计人员的职业责任风险。1、强化建设单位设计质量责任,承担设计质量和安全全过程管理责任依据《征求意见稿》要求,在主体责任方面:建设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安全管理负首要责任;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安全管理负主体责任。同时,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建设单位及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受各自单位委托,全面负责工程项目勘察设计质量和安全全过程管理,并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安全承担主要责任。建设单位分担设计责任风险此前,深圳曾于2019年9月印发《深圳市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强化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的终身责任。提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保证勘察设计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因勘察、设计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征求意见稿》较《实施方案》在责任划分方面更为明确具体,尤其强调了建设单位对于设计质量安全管理的首要责任,更指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需全面负责工程项目设计质量和安全的全过程管理,并与设计负责人一同承担主要责任。这种主体责任要求,令建设单位实际参与到工程设计管理工作当中,承担部分的设计质量责任,帮助工程设计人员分担相应的设计责任风险。最主要的是,鉴于目前建筑市场存在的相关业主不规范市场行为,如“干预正常设计”、“降低设计标准”、“随意设计更改”等,在强化建设单位设计质量责任后,其自身即需对其不规范行为承担更多的责任后果,从而迫使其规范市场行为,降低设计人员质量责任风险。第三方机构分散设计责任风险由于建设单位还负责对工程项目设计质量和安全进行全过程管理,并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安全承担主要责任。这就意味着,建设单位需要对项目工程设计工作进行严格的监管,对上传至相关管理信息平台的勘察设计文件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时效性负责。但客观上,建设单位并不是设计院,缺乏相应的专业人才技术,无法对项目设计进行有效的监管。因此,引入第三方工程咨询机构或联系设计院,即成为其最有效的项目设计质量监管办法,这些第三方机构也能为项目设计人员分担设计责任风险。2、设计职业责任保险制度进展缓慢相较于通过强化建设单位设计质量责任方式,分散工程设计人员的职业责任风险,发展与促进工程设计职业责任保险的应用推广,无疑是更为直接有效的风险保障方法。2019年9月,深圳印发的《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即提出推行勘察设计执业责任保险制度。但令人遗憾的是,相较于“设计人员终身责任制”的政策推进发展,作为设计人员职业责任风险保障的“工程设计职业责任保险”却迟迟未得到有效发展。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也并未提及设计职业责任保险的相关推进办法、要求以及实施办法。客观上来说,通过强化建设单位设计质量责任的方式来抑制其相关不规范市场行为,降低设计质量风险,并非绝对的有效办法。在缺乏强力的市场监管机制下,不免有人会受资本利益驱使,铤而走险,不顾设计安全施工、擅自更改设计。这也不可避免的加重着设计人员的职业责任风险,因此从设计人员责任风险保障角度而言,进一步推进“取消施工图审”的重要前提,即是同时加快完善“工程设计职业责任保险”的市场应用推广。2020年4月1日,深圳将正式取消施工图审制度,同时强化建设单位的设计质量责任,这对分散和转移工程设计人员职业责任风险有一定效果,但其前提则是建设单位有着较高的自律与监管意识能力。相较而言,发展工程设计职业责任保险则是更为直接有效的风险保障方式,因此相关部门在推进取消施工图审的同时,还应大力推进工程设计职业责任保险的推广应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一、18载创优业绩辉煌金华市的建设工程创优质活动,自1992年设立“双龙杯”优质工程奖以来,在各级政府建筑主管部门、建筑业行业协会、广大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的共同努力下,共已创出了“双龙杯”优质工程591项,同时,还创出了省“钱江杯”优质工程202项,国优 “鲁班奖” 工程21项,国优“银质奖”工程8项;另外,还在市外、省外创出市优、省优工程千余项。18年来的实践证明,建设工程的创优质活动对于全面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对于推进建筑行业的科技进步和工法工艺创新及“四新” 技术的应用;对于提高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素质,造就一支综合素质过硬的项目经理和工程技术管理队伍;对于提高项目经理、企业、行业的声誉品牌和竞争能力,都发挥了极其巨大的作用。创优活动为金华市建筑业从“泥木工仓库”向“建筑大市、强市”的跨越作出了重大的不可磨灭的贡献。二、创优形势不容乐观建设工程创优质活动所发挥的作用和所作出的贡献的现实,要求我们政府、协会和企业,应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可是,值得业内同仁高度关注的是,近年来,创“双龙杯”优质工程的数量正在逐年减少。创出“双龙杯”优质工程最多的一年是2005年,共创出66只“双龙杯”优质工程,2008年降到41只,2009年降至27只。申报“钱江杯”优质工程的数量也在逐年下降,前几年各建筑施工企业申报“钱江杯”优质工程的数量,要高出省建协给金华市指标数的一倍以上,而2008年,省建协给金华的指标(包括义乌市)是19项,却只申报了17项,2009年,省建协给金华的指标(包括义乌市)仍是19项,而最后只有13项工程申报。三、政策激励很有必要出现以上情况的原因是什么呢?比较统一的说法是:政府对创优工程的政策激励力度不够大。事实也说明,这确是重要原因之一。1995年12月,市政府出台了一个鼓励建设工程创优质的文件:即《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施工企业创优质工程的通知》(金政发[1995]247号)。文件规定,创优工程与企业资质升级、企业评先、招投标加分、项目经理评优评级挂钩,并实现优质优价、经济奖励等。2007年2月出台的《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建筑强市建设的通知》(金政发[2007]14号)中,也规定“每年对在本行政区内创出省级以上优质工程的本市建筑业企业和项目经理(不含参建),由市政府通报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近些年,凡能较好执行市政府对创优质工程的鼓励政策的地区,创优的热情就高,创出的优质工程就多;凡是没实施创优激励政策的地区,创优热情就低,有的地区甚至已多年没有创出优质工程了。所以,为了推动建设工程的创优工作,作为政府出台一些激励创优的政策措施是完全必要的。但是,作为企业,作为项目经理,将创优的动力、热情完全寄托在政府的激励政策上,把自己创不出优质工程的原因推到政府的激励创优政策力度不强上,也是有失偏颇的。四、创优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需要推动建设工程创优质既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需要,是政府和协会的应尽责任;同时也是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提高信誉品牌,提高竞争力,增强生存发展能力的需要,也是企业和项目经理应尽的社会责任。试想:如果一家建筑施工企业自成立以来,从没有创出过优质工程,那么这家企业的资质等级能不断晋升吗?这家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能不断提高吗?这家企业能走出去开拓市场吗?这家企业能够做大做强吗?这家企业能被评为诚信企业、先进企业吗?这家企业还有生存发展能力吗?这家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乃至员工们面对广大用户,面对建筑同行,面对社会还有面子吗?还有光彩吗?还好意思吗?不感到心中有愧吗?同样,如果我们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们干了几年、十几年还创不出优质工程;那么也会很难接到工程,很难获得优秀项目经理的称号,其任职资格等级也很难晋升,在同行面前很没有面子,很没有光彩;不但没法向社会交待,就连儿女面前都交待不了。总而言之,建设工程创优质也是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本身生存发展的需要。所以,如果企业和项目经理因为在招投标中,没有对优质工程加分的激励措施,没有对优质工程进行经济奖励,就认为创优质工程没花头,就没有创优质工程的积极性了;那不但是不够明智的,也是不够尽职尽责的。五、学习中天集团和潘有华的创优理念中天建设集团的质量宗旨是“每建必优、精细管理”。他们视工程质量为企业的生命。他们并没有因为政府对建设工程创优激励力度不强而减弱了创优的积极性。他们在公司内部有行之有效的创优管理办法和激励措施,有优秀的创优文化,“每建必优”已成为全体干部员工的自觉行动。该公司每年都有一批工程被评为市优、省优、国优工程,已创出国优工程13项(不包括参建的工程),其中“鲁班奖”优质工程12项,占全市21项“鲁班奖”工程的57%.因受申报数量限制,他们只好先在公司内部评审挑选,否则,获优质奖的工程数量还会更多。中天集团创优热情为什么会持续不减?因为他们认为“每建必优”是企业生存发展、做大做强做优的需要,认为“精心缔造美好家园”是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中天得到持续健康又好又快地发展,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企业的各个方面的建设都走在全省、全国的前列,成为全省产值第一、全国纳税第一的建筑施工企业;其重要原因得益于他们有正确的创优文化和辉煌的创优业绩。晟元集团项目经理潘有华同志的质量目标也是“每建必优”。他所承建的工程几乎都达到了优质的标准。只要工程的规模达到评优标准的,均创出了市优或省优和国优工程。他担任项目经理20多年来承建的30多项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中,合格率达100%,优良率达99.7%.有8项工程获得金华市优质结构工程奖,15项工程获得金华市“双龙杯”优质工程奖,8项工程获得省“钱江杯”优质工程奖。2007年,他承建的永康市人民医院病房楼工程获得了全国工程质量最高奖——“鲁班奖”。潘有华的创优质工程的动力是什么呢?他说:一是为了报效公司,是公司培养了他,他只有创出很多优质工程,为公司争光,提高公司的信誉和竞争力,才能对得起公司的培养;二是为了对用户和社会负责,只有把优质产品奉献给用户才能对得起用户和社会;三是为了自己的心安,一个工程要使用几十年、上百年,作为承建者要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只有把工程做好了,才不会出现质量投诉,才能使自己能够心安理得地过日子,同时也是对儿女负责,不让儿女因他们的父辈承建的工程质量出了问题而受得影响。潘有华的创优理念说明,建设工程创优是一个项目经理的基本的道德和良心。潘有华的创优理念和创优业绩,在中国建筑行业内“竖起了建筑工程创优标杆”。由此,他不但连年被授予市、省或全国的优秀项目经理的光荣称号,2005年还喜获全国劳动模范的殊荣。2008年,他以“竖起了建筑工程创优标杆”的业绩,成为“改革开放”30年中国建筑业30名“先锋人物”之一,成为中国建筑业项目经理的先锋代表。六、政府、协会、企业同心同力抓创优综上所述表明,为了使我市建设工程创优质活动能得到科学、持续地推进,需要政府、协会、企业形成合力。1、政府要抓政策、抓激励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激励建设工程创优的政策措施。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工程质量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行业和企业的生存发展。建设工程创优活动作为全面提高行业工程质量的有效抓手,政府从政策措施上予以推动激励是完全必要的,十分应该的,应该十分坚决地、理直气壮地对优质工程实施奖励政策。宜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创优质工程进行激励。①和企业的技术资质等级挂钩,和项目经理或建造师的执行资格等级挂钩,把创优质工程列为技术资质和执业资格等级评审的条件之一。②和企业及项目经理的市场准入资格挂钩,把创优质工程作为市场准入的必要条件之一。③和企业及项目经理开拓业务挂钩,实现优质工程在招投标中加分的政策。④和企业及项目经理评先评优挂钩,把优质工程作为企业评先、项目经理评优的重要条件之一。⑤和经济效益挂钩,实现优质优价,进行经济奖励。2、协会要抓服务、抓指导建筑协会要进一步加大对创优工程的指导服务。要纠正重结果、轻过程,重评审评比、轻过程指导服务的偏向。可在以下几个方面着重抓好指导服务工作。①进行前期调查论证,确立创优目标。对各单位在建工程进行调查摸底,凡法定建设程序、工程规模具备创优条件,建设单位有创优意愿,施工单位和项目经理有创优决心的工程,在施工单位申报的基础上,通过专家论证,确定年度创市优、省优、国优的目标。②加强创优过程的指导服务,确保创优成功。对已列为创优目标的工程,要组成由有关各方组成的创优小组,制订和落实创优措施,加强创优过程的咨询服务。通过培训、参观交流、QC小组攻关等活动,攻克技术难关,争取把所有问题都克服解决在创优过程中,确保一次性创优成功,避免在评审检查时返工整改。③加强总结交流,提高创优水平。一年一度的优质工程评审结束后,各企业和项目经理都要认真进行创优工作总结,并形成书面总结资料。建筑协会可适时召开创优总结研讨会,组织参观交流、书面交流和专家点评。要对创优过程中发明创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工法、优秀QC小组成果进行论证评估,申请专利,编印成册,以利在今后的创优工作中加以推广运用。对创优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也要加以研讨和总结,探索克服这些困难和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力求类似的困难和问题不在以后的创优工作中重复发生。通过年复一年的创优实践、总结、提高,促使全市的创优水平不断地上台阶、上档次。3、企业要抓措施、抓落实①要构建创优文化。要向中天集团和潘有华同志学习,进一步提高创优的社会责任感,要从骨子里认识到工程创优是自己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树立起“每建必优”的创优理念和决心。1994年10,市政府、市建工局和市建筑协会联合组团进行创优质工程的调研中,形成了创优的三点共识:第一,为了企业生存和事业发展,必须要创优质工程;第二,优质工程是可以创出来,关键在于对创优工作有足够认识,有“创优观念”;第三,创优是不亏本的,既有经济效益,又有社会效益,名牌效应是十分明显的。这三点共识,成为我市创优文化的重要内涵。中天集团的实践告诉我们,创优质工程要有优质文化为指导。②要建立创优保证体系。工程一承接到手,就要确立起创优的目标,要把工程创优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抓,根据创优大目标,细抓子目标、分目标,实施“精细管理”。每个大小目标都要有切实可行的创优措施,包括思想政治工作,职工的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生产生活的环境保障、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安全文明生产、QC小组活动、与建设各方主体的协调配合、奖罚标准等等方面,都要确保创优的严密措施。把创优目标分解到每一道工序,要把措施落实到每个环节,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建立起全面、全员、全过程的创优保证体系。在前面提到的那次创优质工程的调研中,我们还总结了创优夺魁的6条经验:一是要树立强烈的创优意识和坚强的创优决心;二是有明确的创优目标和具体的创优计划;三是有过硬的创优项目经理和素质优良的施工队伍,以及有各关科室的配合协调,通力合作、全力支持;四是有鼓励创优的政策和严格的考核奖罚制度;五是不断总结,不断创新、巩固成果、发扬成绩,继续拼搏,继续前进;六是积极争取上级领导,当地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这虽然是创优活动初期的经验,但对指导当前的创优工作,仍然有借鉴意义。特别是在创优的鼓励政策方面,不管政府对企业有没有鼓励政策,中天集团对项目经理们创优鼓励政策则从来没有停止过,而且力度很大,在一年一度的总结表彰大会上当场兑现。而有的企业的项目经理创优积极性不高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企业对项目经理创优质工程的支持力度、激励力度不够,认为建设工程创不创优质是项目经理自己的事,舍不得拿出钱来奖励创优质工程,这是不够明智的做法。建议这类企业学学中天集团的做法,在企业内部实施创优质工程的激励措施。总而言之,对于建设工程创优质的工作,政府、协会和企业要共同努力,政府抓政策、协会抓服务、企业抓实施,三个方面形成合力,同心同力,开创我市创优质工程的新局面。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是什么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概念是,为建造符合使用要求和质量标准的工程所进行的全面质量管理活动。建筑工程质量关系建筑物的寿命和使用功能,对近期和长远的经济效益都有重大影响。
一、小区内建电动车棚是违建吗
小区内建电动车棚,如果没有取得相关批准则是违建。不管在任何地方搭建任何类型的建筑物,都应当依法履行报建手续,并且在获得批准后才能建设。建筑完工后,还应申请建筑质量管理部门对建筑物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投入使用,否则就是违建。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二、质保期缺陷责任期
工程质量保质期和缺陷责任期都是为了确保工程质量设定的,缺陷责任期与质保期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两者的期限长短不同,确定方式不同。
缺陷责任期与质保期的区别如下:
第一、缺陷责任期与质量保修期的期限不同: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或24个月,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质量保修期视工程项目的不同部位,保修期限不同。工程项目的法定保修期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和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它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二、当事人对于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修期进行约定的自由程度不同:
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完全由当事人自主约定,只要最长不超过24个月即可。而工程项目主要部位的保修期限主要由法律直接规定,这叫做法定保修期限。当事人约定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法定保修期限,否则,约定无效,仍然应当按照法定保修期限执行。
第三、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届满之时返还:
缺陷责任期的期限,也是发包人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缺陷责任期届满,发包人就应当返还质量保证金,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而质量保证金的返还与质量保修期没有关系。
三、什么是违建?违建的标准是什么?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是违章建筑。违建的标准如下: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