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储存仓库标准
法律分析: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总面积小于550M的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建设及储存。法律依据:《危险化学品仓库建设及储存安全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仓储设备建设和储存的一般要求,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保用单位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总面积小于550M的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建设及储存。本标准不适用于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实验室和剧毒化学品、民用燃气仓储设施的建设及其储存。
危化品储存仓库标准
危化品储存仓库标准如下:1、仓库必须具有良好的通风、隔热条件,配备降温、防潮、防汛、防雷等设施;2、仓库的设施需要定期由专人检查登记;3、仓库内应安装自动监测和火灾报警系统;4、仓库内设施皆需要防爆功能,比如防爆灯、防爆风扇、防爆开关等;5、库房门应采用外开式防火门,且有良好接地;6、仓库的窗户下部离地面不得低于1.8m;7、仓库地面需采用不燃烧且易洗的地坪;8、仓库内地坪需比外面地坪高至少0.2m,仓库门口应有斜坡;9、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应符合防火防爆安全规定,区域内严禁烟火和明火;10、危险化学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等情况;11、剧毒品、炸药、放射性物质应在储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应及时处理;12、库房的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13、换装危险品的空容器,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彻底清洗;14、容易发生化学反应或灭火方式不同的各类危险化学品不得混储混存。《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条 申请人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新设立的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其储存设施建立在地方人民政府规划的用于危险化学品储存的专门区域内;(二)储存设施与相关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三)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的要求;(四)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者安全工程类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五)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易扩散危险化学品的,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的规定。
危险品仓库设置要求
法律分析:由于储存危险品的仓库都是重大危险源,一旦发生事故往往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所以对危险品储存仓库应当有更加严格的要求。(1)危险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并且由专人负责管理;剧毒危险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品,应当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且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危险品的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储存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2)储存危险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对于剧毒危险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品,储存单位应当将其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上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港区内储存的,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3)危险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并且设置明显的标志。储存剧毒危险品、易制爆危险品的专用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相应的技术防范设施。(4)储存危险品的单位应当对其危险品专用仓库的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测、检验。法律依据:《危险品仓库管理制度》 第二条 危险品物资存储安全管理:1、危险品化学入库前要严格检查,入库后要定期检查,保证其安全和质量。入库的化学危险品必须有相应的标志。2、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3、甲苯、丁酮填充后盖上桶盖,防止挥发,填充时溢出及时清理。高温天气,仓内温度超过33℃时,开仓门通风。4、危化品仓库中的消防通道不能堵塞,灭火器必须在有效期内。5、严禁火种带入危险化品仓库,检查进入危险化品仓库的领导是否有火种,做好检查台帐,准备检查。6、仓库禁止叉车等机动车进出,发票应用液压车短驳。7、仓库内不允许火灾作业,特殊情况应采取安全措施,发放火灾证后进行火灾和维修作业。8、化学危险品仓库的保管人员必须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9、送货车辆应停在黄线外卸货。10、危险品仓储区域禁止堆放可燃废弃物。
危化品仓库建设要求
法律分析:1、仓库必须具有良好的通风、隔热条件,配备降温、防潮、防汛、防雷等设施。2、仓库的设施需要定期由专人检查登记。3、仓库内应安装自动监测和火灾报警系统。4、仓库内设施皆需要防爆功能,比如防爆灯、防爆风扇、防爆开关等。5、库房门应采用外开式防火门,且有良好接地。6、仓库的窗户下部离地面不得低于1.8m。7、仓库地面需采用不燃烧且易洗的地坪。8、仓库内地坪需比外面地坪高至少0.2m,仓库门口应有斜坡。9、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应符合防火防爆安全规定,区域内严禁烟火和明火。10、危险化学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等情况。11、剧毒品、炸药、放射性物质应在储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应及时处理。12、库房的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13、换装危险品的空容器,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彻底清洗。14、容易发生化学反应或灭火方式不同的各类危险化学品不得混储混存。15、对遗留在地上和垫仓板上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及时清除,保持库房清洁。仓库内根据不同的化学品特性配置齐全的个人防护用品,有条件的话应当安装紧急喷淋系统(不可用水扑救的火灾除外)。16、根据不同的化学品特质在仓库内外配置齐全的不同类型、数量的灭火器。17、仓库内需要贴有各类标识,注明化学品名称规格和提醒危险类型。18、仓库储量不可超量,物品堆垛不可过高过大过密,必须留有消防通道。19、仓库内输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都应该符合安全要求。20、采暖管道和设备的保温材料都必须采用非燃烧材料。21、仓库配备的安全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且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需熟知各区域贮存的化学品种类特性及事故处理程序与方法。法律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标志,并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定期检查、检测。进行可能危及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的7日前书面通知管道所属单位,并与管道所属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管道所属单位应当指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管道安全保护指导。
危化品储存仓库标准
危险化学品专业储存仓库 :是指专门出租场地、储存危险化学品,自身不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危险化学品不得露天存放。危险化学品仓库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建筑结构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墙体应采用砌砖墙、混凝土墙及钢筋混凝十墙。危险化学品仓库应设置高窗,窗上应安装防护铁栏,窗的外边应设置遮阳板或雨搭。窗户上的玻璃应采用毛玻璃或涂白色漆。仓库门应为铁门或木质外包铁皮,采用外开式。有爆炸危险的危险化学品仓库应设置泄压设施。泄压设施采用轻质屋面板、轻质墙体和易于泄压的门、窗等,不得采用普通玻璃。危险化学品仓库应独立设置,为单层建筑,并不得设有地下室。储存禁忌根据危险化学品特性分区、分类、分库贮存。各类危险化学品不得与禁忌化学品混合贮存。大型危险化学品专业储存仓库(仓库总面大于10000m)与周围公共建筑物、交通干线(公路、铁 企业复工复产冬季防控消毒步骡讲解微粒 路、水路)、工矿企业等距离不得小于250m。中型危险化学品专业储存仓库(仓库总面大于1000~10000m)与周围公共建筑物、交通干线(公路、铁路、水路)、工矿企业等距离不得小于200m。 小型危险化学品专业储存仓库(仓库总面小于1000m)与周围公共建筑物、交通干线(公路、路、水路)、工矿企业等距离不得小于15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