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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在哪里办理

时间:2024-09-28 06:01:52 编辑:莆仙君

网络经营许可证在哪办理?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网络经营许可证应当去当地电信管理机构,或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进行办理。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经营许可证。【法律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应当持经营许可证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网络经营许可证怎么申请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网络经营许可证应当去当地电信管理机构,或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进行办理。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一、 申请网络经营许可证的公司是依法成立的公司。二、 从事网络经营活动的公司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人员与资金实力。三、 互联网经营必须保证客户的信誉。四、 有网站经营的相关发展计划。五、 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 安全管理制度。六、 涉及到ICP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七、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八、 注册资金应在100万或者100万以上的公司。九、注册资金的现金入资建议占有80%以上。十、申请网络经营许可证的公司不得为外资公司或带有外资背景(包括港资,台资)的公司。办理流程1.自审公司申请条件2.书写申请材料3.提交所在省通信管理局审批4.审批通过领取证书电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网络经营许可证(互联网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完成对材料的初步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备的,向网络经营许可证申请者发出受理申请通知书。对网络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不齐备的,书面通知申请者补齐,网络经营许可证申请者将材料补齐后,电信主管部门应当在15日内向ICP申请者发出受理网络经营许可证申请通知书。电信主管部门应当自发出受理申请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法律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应当持经营许可证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武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在哪里办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在哪里办呢?,欢迎关注,点赞,下次精彩内容推荐,业务办理请私信或电话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初审后,报文化部审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三)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四)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五)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六)业务发展报告 (七)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报文化部审批;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者并说明理由。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3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者;批准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武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在哪里办

法律分析:《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颁发给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市场合法准入资质;其中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是向公司所在地的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第三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