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就医查耳朵遭医生猥亵摸下体,此医生最后被怎么判的?
一女子到医院检查耳朵,没想到医生是个人面兽心的色魔,竟然大胆猥亵该女子,随后该女子的表哥怒发冲冠,暴打了 医生,将医生打成轻伤二级,将自己送上了法庭,不过法院的判决结果却出乎所有人的预料,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让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2018年10月18日,赵某钧陪同女朋友去卫生院打狂犬疫苗,在医院输液室出来后碰到了阿姨杨某和表妹周某。周某因为脑袋疼痛而来到医院做检查,当时邓某在值班,邓某询问了详细情况后,说要进一步检查,在杨某离开去挂号期间,邓某将周某带进一个房间做检查,并且反锁了门。杨某挂号回来后,想要进房间,发现房间门被反锁,于是他感到很蹊跷,但无可奈何,只能在门外等待。 果不然,五六分钟后,周某哭着跑出来,情绪激动,向自己的妈妈说自己被猥亵了, 说自己要回家,这是邓医生出来了,说自己只是检查时不小心检查到了敏感的神经。听到邓某的说辞,她表哥当场揭穿了这个医生了谎言。原来是这个医生将周某带入房间后,不但让她脱光了上半身的衣服,随便乱摸后,还要求脱了下半身的衣服,而且不戴手套的摸下体,周某非常害怕,邓某还强调不许讲出这件事情。 知道了事情的真相,赵某钧怒发冲冠,直接先踢了邓某的腹部一脚,然后朝他头上打了四拳。致邓某损伤头面部、胸腹部等处,左侧第8、9前肋骨折,打成了二级轻伤。 赵某钧因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二审时因为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而邓某因犯强制猥亵妇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去医院就医被医生猥亵事件时有发生,作为患者到底该怎么保护自己?
在患者就诊的过程中,出现性骚扰的情况是存在的。在医患关系中,患者和医生的之间发生的猥亵事件因为难以查证,所以很难得到一个公正地处理。因为医生这个职业的特殊性,所以很多时候会与患者产生肢体触碰。所以在这个过程中,尤其是女患者就要注意保护自己敏感部位,如果医生越界了,患者要及时制止和警告医生行为的不正当性。但是我国现在对“性骚扰”还没有做出一个明确的范围,也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定义哪些行为构成了性骚扰。但是根据“公序良俗”原则,一般男医生在为女性患者做妇科检查时,当事人除了有患者和医生以外,还应该有一个女性护士在旁边。并且,在检查的过程中,医生只能对患者检查部位进行触碰,如果“有意地”触碰到了其他部位也可以视为猥亵。但是,大多数的猥亵事件都是发生在“一对一”的情况下,除了患者和医生以外,就没有人知道当时的情况。在法律层面上来看,没有经过本人的同意而触碰他人的身体可以视为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在没有第三人在场的情况下,女性患者维权就显得尤其困难了,并且也很难进行取证。但是尽管如此,女性还是要勇敢地捍卫住自己的权利和人格尊严,要主动向有关部门机关反映事实或者向司法部门举报。女性要勇敢地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让坏人利用职务之便为所欲为!对于医生,也要规整自己的言行,行医之人,医德不可丢失。相信日后,我国司法也会越来越完善,保护好女性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