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领导分工
侯成君 党组书记 理事会主任主持省社党组、理事会全面工作,分管财务处。联系济南市供销合作社。史进党 组副书记 监事会主任协助侯成君同志工作,主持监事会工作,负责省联社人力资源培训、开发和管理工作,负责职业教育工作。分管人事教育处、山东经贸职业学院、烟花爆竹协会、职业技能鉴定所。联系青岛市供销合作社。黄 俊 强巡视员主持资产管理办公室工作,牵头负责省联社出资企业及资产运营管理工作。分管企业运营处、审计处。联系枣庄市供销合作社。孙国伟 党组成员 理事会副主任负责机关党委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省联社行政、信息、宣传、稳定、信访工作,负责合作经济综合研究。分管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中国果菜》杂志社。联系济宁市供销合作社、临沂市供销合作社。许广民 党组成员 理事会副主任负责基层组织、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和农村信用合作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分管合作指导处、离退休干部服务处、农产品公司、果品流通协会。联系潍坊市供销合作社、聊城市供销合作社。张传会 党组成员 理事会副主任负责农村现代日用品流通网络、新型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和农村社区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和统筹统保工作。分管经济发展处、农资协会。联系烟台市供销合作社、泰安市供销合作社。鲁庆波 党组成员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党委书记主持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全面工作。黄晓彦 党组成员 纪检组组长主持党组纪检组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廉政建设工作,协助许广民同志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幼儿教育工作。分管幼教中心。联系淄博市供销合作社、莱芜市供销合作社于庆峰 党组成员 监事会副主任协助王艺华同志负责省联社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监事会组织建设和社情民意监督工作。分管再生资源公司、再生资源协会。联系威海市供销合作社、菏泽市供销合作社魏华 党组成员 监事会副主任协助黄俊强同志负责直属企业工作,侧重直属企业的运营及管理工作,负责监事会调研和宣传工作。分管天鹅棉机公司。联系东营市供销合作社、日照市供销合作社王文星 副巡视员协助黄俊强同志负责直属企业工作,侧重直属企业的财务及融资工作。分管联拓超市公司、棉花协会。联系滨州市供销合作社、德州市供销合作社。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历史沿革
山东省合作社事业是在抗日根据地创建的,并逐步得到发展壮大。 1950年,山东省 *** 成立省合作总社,1951年改为合作事业管理局,负责全省供销合作社、消费合作社、渔业合作社、信用合作社和手工业合作社的行政领导工作。 1955年,改名为山东省供销合作社。 1956年,全省供销社召开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制定通过了《山东省供销合作社章程》。 之后,先后经历了供销社与商业的两分两合(1958年分、1961年合,1970年分、1975年合),在其间及随后几年内,手工业、渔业、城市消费、信用合作社(1957年)以及农机(1978年)、丝绸(1981年)、烟草(1982年)等行业陆续脱离供销社。 1982年, *** 中央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提出恢复和加强供销社“三性”(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加快推进供销社体制改革。 1984年,根据省委、省 *** 的总体部署,山东省、市、县供销社从机构设置上陆续退出 *** 序列,机关经费转为自筹,但职能和地位不变。 1988年,全省供销社召开第二次社员代表大会,更名为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制定通过了《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 1992年,经省 *** 批准,组建山东省供销社集团总公司,与省供销社合署办公(一套机构、两块牌子),成为集行政管理与经济实体于一体的综合管理经营机构。 1995年2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中发[1995]5号)精神,明确了供销社的性质、宗旨、地位和作用,并决定恢复成立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同年,山东省委、省 *** 下发了《关于继续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通知》(鲁发[1995] 19号),提出了支持供销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1996年初,全省供销社召开第三次社员代表大会,重新修订了《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 1999年,按照《山东省人民 *** 关于调整和完善盐业经营管理体制的通知》(鲁政发[1999]70号)规定,全省供销社盐业专营权整体移交省盐务局。 2000年,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改革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国发[1999]5号)精神,山东省 *** 办公厅下发《关于供销社改革中的几个问题的通知》(鲁政办发[2000] 14号),明确市以上供销社机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2001年,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以鲁编[2001]32号文件对省供销社机构编制作了重新调整,明确为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并批准机关工作人员依照公务员管理。 2003年,山东省 *** 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供销社与棉花企业分开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03]16号),明确提出县级供销社机关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 2007年,山东省委组织部、人事厅批准省供销社机关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随后又先后批准17个市供销社和86个县级供销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2007年9月,山东省 *** 下发《关于加快供销社改革发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鲁政发〔2007〕64号),并在日照市召开全省供销社改革发展工作会议,要求全省供销社创新经营服务方式,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和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体系,搭建为农服务的“一个网络、两个平台”,全面构建农村新型经营服务体系,标志着山东省供销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