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扶持政策有哪些
大学生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如下:(一)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二)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国家对于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了哪些政策扶持?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聚焦大学生创新创业需要,从教育、资金、服务、空间、成果等方面提出各项举措,涵盖了大学生创新创业全链需求。01十数万导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师资力量是创新创业教育质量的根本保障。目前,全国高校已普遍开设创新创业课程3万余门;聘请行业优秀人才担任双创教师,专职教师近3.5万人、兼职导师13.9万余人。《意见》指出,高校要创新培训模式,组织双创导师深入校园举办创业大讲堂,进行创业政策解读、经验分享、实践指导等。相信会有更多行业优秀人才加入到双创导师队伍中来,共同培养提高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能力。02政府投资的孵化器的30%场地免费大学生创新创业环境优化依托于孵化载体与平台建设。《意见》提出,要推动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全链条发展,鼓励各类孵化器面向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开放一定比例的免费孵化空间,降低入驻条件;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应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03大学生创业风险救助机制保障创业精准有效的帮扶措施减少大学生创业后顾之忧。《意见》鼓励地方探索建立大学生创业风险救助机制,可采取创业风险补贴、商业险保费补助等方式予以支持;加大对创业失败大学生的扶持力度,提供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和社会救助;毕业后创业的大学生可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04“减税降费”减轻创业负担各项财税扶持政策着力为大学生创业减轻负担。《意见》提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可按一定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规定减免所得税等财税扶持政策。05普惠金融服务解决融资难题金融服务帮助解决大学生创业融资难题。如《意见》提出各项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及贴息政策:将高校毕业生个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20万元,对10万元以下贷款、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免除反担保要求;对高校毕业生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300万元;降低贷款利率,简化贷款申报审核流程,提高贷款便利性。06拓宽渠道支持创业成果落地为促进高校科技成果和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落地发展,《意见》提出拓宽成果转化渠道:加强地方、企业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加强合作对接;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产教融合型企业利用孵化器、产业园等平台,支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鼓励汇集政府、企业、高校及社会资源,加强对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的优秀创新创业项目的后续跟踪支持,推动优秀项目落地。07设立专项基金促“互联网+”创业大赛发展近日,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圆满落幕。作为我国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深化的抓手,“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极大地调动和激发了广大青年的创新创业热情和潜能。自创办以来,累计603万个团队的2533万名大学生参赛,仅6届大赛的400多个金奖项目就带动就业达50多万人。为促进大赛持续发展,《意见》提出,充分利用市场化方式推动中央企业、社会资本发起成立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专项发展基金。并鼓励省级人民政府积极承办大赛,落实配套支持政策和条件保障;支持行业企业深化赛事合作,拓宽办赛资金筹措渠道,适当增加大赛冠名赞助经费额度。作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大学生投身创新创业实践得到国家大力支持,期待更多有志青年加入到创新发展的队伍中来,共同建设强大祖国。
国家对创新创业的政策有哪些
1、鼓励地方设立创业基金,对众创空间等的办公用房、网络等给予优惠。对小微企业、孵化机构和投向创新zd活动的天使投资等给予税收支持。将科技企业转增股本、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点推至全国。2、取消妨碍人才自由流动的户籍、学历等限制,营造创业创新便利条件。为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成长留出空间,不得随意设卡。3、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双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通过打造信息、技术等共享平台和政府采容购等方式,为创业创新加油添力。4、创新投贷联动、股权众筹等融资方式,推动特殊股权结构类创业企业在境内上市,鼓励发展相互保险。发挥国家创投引导资金的种子基金作用,支持国有资本、外资等开展创投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对创业选项和促进企业发展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的政府长远发展规划与导向政策:1、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02-07)。其中,科技投入、税收激励、金融支持、人才队伍、科技创新基地与平台支持等内容对创业者的创业方向选择、定位有重大意义。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01-26]1号,2006-01-01)。创业者可以围绕促进乡镇企业发展,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连锁化“农家店”等内容寻找创业的切入点。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2006-01-26)。可关注国家提升国家竞争力为核心要实现的八个重要目标。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通知》(国办发[2006]6号文件,2006-02-09)。文件明确:积极支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举办养老服务业,鼓励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2005-11-04)。其中,对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企业吸纳就业等内容有鼓励政策。6、《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005-10-11)。了解政策导向。7、《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9号,2005-06-09)。创业者涉足流通行业,需要关注该政策。8、《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2005-02-19)。该文件明确提出: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金融支持、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一系列政策。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2号,2005-01-08)。企业开展电子商务,需要了解该政策及与之相配套的其它部委政策文件。
国家鼓励创业的政策有那些?
一、 资金补贴 (一)创业培训补贴对具有创业意愿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含毕业前2年的在校大学生),参加经人社、财政部门认定的培训项目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具体补贴对象和标准由市县确定。(二)一次性创业补贴首次成功创业并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依法申报纳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所创办主体。 (三)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初次创业租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由市县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创业主体享受创业租金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四)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登记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办经营主体,初创主体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并与之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他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五)创业基地运营补贴依法成立达到相应建设服务标准并在人社部门备案,为初次创业经营主体提供服务的城乡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培训基地以及利用自有住房初次创业、生产或服务运营正常的创业者。 (六)创业孵化补贴补贴对象为市县认定的各类创业孵化基地。补贴标准由市县根据创业孵化基地实际孵化成功(基地内注册登记并孵化成功搬离基地后继续经营6个月以上)户数等因素确定。(七)创业项目补贴补贴对象为科技含量高、具有潜在经济社会效益的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创业项目被评为省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的,给予每个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八)社会保险补贴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起3年内创业失败,企业注销后登记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人员,按实际纳税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二、金融信贷(一)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对象包括个人创业者和小微企业。鼓励各地将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从10万元调整为不低于3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三、税收优惠(一)自主创业税收优惠优惠对象:在人社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扣减额度: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二)企业吸纳税收优惠优惠对象: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扣减额度: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每人每年5200元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