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安居房轮候申请流程有哪些?
法律分析:
深圳安居房轮候申请流程包括: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注册申请,申请系统根据申请人填报的信息进行预审核。通过系统初步进行排查的,申请人可在系统预约受理点及受理时间,并自行打印申请表。按照预约规定时间前往窗口办理。2.受理:窗口接件受理工作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3.办结:当场打印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备案回执。4.送达:现场交付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备案回执。
法律依据:
《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 第十六条 市主管部门应当将符合轮候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相关信息载入轮候册,并通过统一的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管理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首次轮候受理截止3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以登录安居型商品房管理信息平台查询轮候顺序。申请日常轮候的,申请人可以在申请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登录安居型商品房管理信息平台查询轮候顺序。申请人使用网络自助查询有困难的,可以在市、区主管部门申请查询其轮候顺序及相关信息。符合轮候申请条件且已载入轮候册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以下统称在册轮候人。
深圳安居房轮候申请流程有哪些
法律分析:深圳安居房轮候申请流程包括: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注册申请,申请系统根据申请人填报的信息进行预审核。通过系统初步进行排查的,申请人可在系统预约受理点及受理时间,并自行打印申请表。按照预约规定时间前往窗口办理。2.受理:窗口接件受理工作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3.办结:当场打印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备案回执。4.送达:现场交付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备案回执。法律依据:《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 第十六条 市主管部门应当将符合轮候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相关信息载入轮候册,并通过统一的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管理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首次轮候受理截止3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以登录安居型商品房管理信息平台查询轮候顺序。申请日常轮候的,申请人可以在申请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登录安居型商品房管理信息平台查询轮候顺序。申请人使用网络自助查询有困难的,可以在市、区主管部门申请查询其轮候顺序及相关信息。符合轮候申请条件且已载入轮候册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以下统称在册轮候人。
深圳公租房申请流程
法律分析:1、登录本地政府网。公租房申请只需要在网上进行申请即可,按照要求填写网页版上边的条件信息。2、预约时间。注册申请完之后系统会弹出预约时间,提交申请即可。3、打印申请表。完成与月之后点击打印申请表,在申请期间如果有信息变动需要重新打印申请表。4、到窗口提交。根据预约到办理窗口提交资料,到当地的行政服务大厅办理即可,审核通过就办成功了。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深圳公租房申请流程
深圳公租房申请流程如下:1、登录本地政府网。公租房申请只需要在网上进行申请即可,按照要求填写网页版上边的条件信息;2、预约时间。注册申请完之后系统会弹出预约时间,提交申请即可;3、打印申请表。完成与月之后点击打印申请表,在申请期间如果有信息变动需要重新打印申请表;4、到窗口提交。根据预约到办理窗口提交资料,到当地的行政服务大厅办理即可,审核通过就办成功了。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的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深圳公租房查询到的户籍区排序号和轮候排序号是什么意思?
户籍区排序号是指申请人取得本市户籍的时间(以下简称入户时间)为其轮候基准时间,但其在本市首次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以下简称社保时间)在其入户时间之前(不含同年同月)的,以其社保时间为轮候基准时间。轮候排序号是指首次轮候截止后,安居型商品房实行日常轮候,申请人轮候顺序依受理回执号的先后确定,依序排在首次轮候末位申请人之后。扩展资料:首次轮候排序的具体方法是:1、按照申请人轮候基准时间的先后排序;2、两名及以上申请人的轮候基准时间同为入户时间且相同的,先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者排序靠前;同为社保时间且相同的,先入本市户籍者排序靠前;3、两名及以上申请人的轮候基准时间分别为入户时间和社保时间且同年同月的,先入本市户籍者排序靠前;4、两名及以上申请人的入户时间相同且社保时间也相同的,由市主管部门在公证机构监督下,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轮候排序。参考资料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
深圳公租房查询到的户籍区排序号和轮候排序号是什么意思?
户籍区排序号是指申请人取得本市户籍的时间(以下简称入户时间)为其轮候基准时间,但其在本市首次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以下简称社保时间)在其入户时间之前(不含同年同月)的,以其社保时间为轮候基准时间。
轮候排序号是指首次轮候截止后,安居型商品房实行日常轮候,申请人轮候顺序依受理回执号的先后确定,依序排在首次轮候末位申请人之后。【摘要】
深圳公租房查询到的户籍区排序号和轮候排序号是什么意思?【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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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户籍区排序号是指申请人取得本市户籍的时间(以下简称入户时间)为其轮候基准时间,但其在本市首次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以下简称社保时间)在其入户时间之前(不含同年同月)的,以其社保时间为轮候基准时间。
轮候排序号是指首次轮候截止后,安居型商品房实行日常轮候,申请人轮候顺序依受理回执号的先后确定,依序排在首次轮候末位申请人之后。【回答】
深圳宝安公租房申请条件
法律主观:需要同时满足社保、户籍、住房条件的居民才有资格申请深圳公租房 。 一、社保条件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3年以上 2、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二、户籍条件 主申请人户籍要求: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深圳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共同申请人户籍要求: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具有深圳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或具有深圳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但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三、住房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未领取购房补贴,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法律客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深圳公租房在哪里申请
法律分析:登录深圳住建局保障性住房轮候??进?申请,并填写对应的信息,然后打印申请表,预约受理窗?办理?、审核申请?携带材料到预约的办理地点提交材料,并领取《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备案回执》,三、认租当深圳住建局或各区住建局发布认租的时候,申请?就会收到短信,然后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四、公布名单政府部?会根据轮候排名,发布?围认租名单、候补?围认租名单、递补认租名单和选房时间,五、?住申请?需要按照规定时间前往规定地点办理选房和?住?续,办理完毕后即可?住。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