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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24 04:55:16 编辑:莆仙君

税法题目在线解答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鲜花]1月份个人所得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 17000 - 1800 - 400 - 1,000 = 13800元;个人所得税 = 13800 × 3% - 0 = 414元。根据以上计算,张飞在2022年每个月的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如下:1月:414;2月:564;3月:654;4月:614;5月:814;6月:734;7月:0;8月:1134;9月:1254;10月:1054;11月:894;12月:974,2022年1月至12月的累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为:7056元。根据适用的税率表,我们可以计算出张飞的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 =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 × 3% - 0 +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 10% - 2520) + (超过144000元至270200元的部分 × 20% - 16920)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 = 6690元。【摘要】税法题目在线解答【提问】【提问】我这个题不会,明天上课老师让我们上黑板讲【提问】好的谢谢【提问】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鲜花]1月份个人所得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 17000 - 1800 - 400 - 1,000 = 13800元;个人所得税 = 13800 × 3% - 0 = 414元。根据以上计算,张飞在2022年每个月的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如下:1月:414;2月:564;3月:654;4月:614;5月:814;6月:734;7月:0;8月:1134;9月:1254;10月:1054;11月:894;12月:974,2022年1月至12月的累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为:7056元。根据适用的税率表,我们可以计算出张飞的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 =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 × 3% - 0 +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 10% - 2520) + (超过144000元至270200元的部分 × 20% - 16920)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 = 6690元。【回答】我想问一下您,那个13800✖️3%【提问】3%是为啥啊【提问】亲亲,是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回答】亲亲,按照今年百分之10到20计算的话,那么他2022年1-12月每月预扣预缴得个人所得税分别为(17000-1800-400-1000)*10%=1250元、(22000-1800-400-1000)*10%=1550元、(23000-1800-400-1000)*10%=1650元、(22500-1800-400-1000)*10%=1600元、(25000-1800-400-1000)*10%=1850元、(24000-1800-400-1000)*10%=1750元、(32000+24000-1800-400-1000)*10%=4650元、(33000-1800-400-1000)*10%=2550元、(35000-1800-400-1000)*10%=2750元、(31000+50000-1800-400-1000)*10%=7250元、(28000-1800-400-1000)*10%=2150元和(30000-1800-400-1000)*10%=2350元。【回答】亲亲,同学这样子会不会比较理解一些呢,[鲜花]【回答】能理解了,那我这道题是按照3%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吧【提问】亲亲,这是今年最新的计算法,您这样子理解下去会比较了解一些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工资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2、工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3、工资范围在8000-17000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4、工资范围在17000-30000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5、工资范围在30000-40000元之间的,包括4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6、工资范围在40000-60000元之间的,包括6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0%;【回答】亲亲,是的哦,老师按照的是百分之三的计算方式的。[鲜花]【回答】亲亲,您这道题既然是2022年的,老师建议您自己重新做一遍,因为老师这边只是给您一些方式,老师用的数据都是按照百分之三,您需要根据2022年最新的做一遍,您才可以自己懂的哦。[鲜花]【回答】

税法题。

(1)每月取得工资48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800-3500)*3%=39元(2)私有出租住房1年,每月取得租金收入3000元(符合市场价格水平),当年3月份发生租房装修费用2000元。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3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每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800)*10%=1400*10%=140元4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每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800)*10%=1400*10%=140元5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每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400-800)*10%=1800*10%=180元1月、2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这9个月应纳税额=(3000-800)*10%*9=1980元(3)3月份为A公司进行讲学,取得酬金2000元。劳务报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800元=2000-800=1200元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1200*20%=240元(4)3月份出版一本专著,取得稿酬40000元,李某当即拿出10000元通过民政部门捐给灾区。应税所得额=40000*(1-20%)=32000,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扣除限额=32000*30%=9600,小于实际捐赠的10000,只能扣除9600应纳税额=(32000-9600)*20%*(1-30%)=3136(5)3月份出访美国,在美国讲座取得酬金收入1000美金,主办方扣缴了个人所得税50美金(汇率1:6、3)折合人民币报酬=1000*6.3=6300,应纳税所得额=6300*(1-20%)=5040按我国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5040*20%=1008外方已扣除的税金=50*6.3=315应补纳=1008-315=693元6)3月份取得购买的国家发行金融债券利息收入1000元。本项免税。


各项税收法律法规中,属于部门规章的有哪些??

各项税收法律法规中,属于部门规章的有哪些??各项税收法律法规中,属于部门规章的有哪些?关于税务方面的,部门规章主要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所属的各部门、委员会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发布的调整部门管理事项的规范性文件是部门规章。部门规章,习惯上也称规章,是国务院下属的各个部、委员会、直属厅、局、属制定的,一般没有公布令,名称一般都叫做“办法”、“规定”。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国家税务总局规章有哪些

法律主观: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有承担组织实施税收及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费应收尽收;具体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与财政部共同上报和下发,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等。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关于诚信的法律

诚实守信原则在我国法律中具有重要地位,在众多法律法规中都有规定,下面整理了法律法规中与企业发展有关的诚信内容,大家一起来学习吧! 法律规定的诚信条款 #3p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第一百四十二条【意思表示的解释】: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表示的含义。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不能完全拘泥于所使用的词句,而应当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行为人的真实意思。第四百六十六条【合同条款解释】: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第五百条【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第五百零一条【保密义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对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五百零九条第二款【合同履行中的诚信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五百五十八条【债权债务终止后义务】: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3img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五条:有关部门依法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遵守本法的情况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激励或者惩戒。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从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后期管理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执业情况,纳入信用系统建立信用记录,将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条: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编制单位、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的相关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 法规规定的诚信要求 #3p4#征信业管理条例 规范征信活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引导、促进征信业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条例》的出台,解决了征信业发展中无法可依的问题。有利于加强对征信市场的管理,规范征信机构、信息提供者和信息使用者的行为,保护信息主体权益;有利于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3img4#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规范企业信息公示,强化企业信用约束,促进企业诚信自律,扩大社会监督,提高政府监管效能,维护公平竞争,保障交易安全,优化营商环境。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的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推动本行政区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运行管理。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推进、监督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组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统一建设运行管理。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做好企业信息公示相关工作。 政府部门应当统一企业信息数据标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企业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和互联共享,记于企业名下,形成企业信用档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修订后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扩大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与否的界限,完善了依申请公开的程序规定。专家表示,条例有助于更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4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7章72条:覆盖市场主体、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多个方面,为保护市场主体权益提供了法治保障。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将企业法人登记、备案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第二十四条:企业法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主管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公司登记机关应当将公司登记、备案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第五十七条:公司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7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的监督管理,对其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8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的投标人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第七十八条:国家建立招标投标信用制度。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依法公告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当事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理决定。9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十六条:大型企业应当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第十七条: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履行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义务,情节严重的,受理投诉部门可以依法依规将其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将相关涉企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依法实施失信惩戒。10征信业管理条例 要求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实行科研诚信审核制度,建立提名专家、学者、组织机构和评审委员、评审专家、候选者的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违反条例规定,有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的个人、组织,将被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有关于诚信的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三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 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扩展资料:守则释义:守则共12句,分为总述(第1,2句)、政治诚信(第3,4句)、学习科研诚信(第5,6句)、交往诚信(第7,8句)、经济诚信(第9,10句)、就业诚信(第11,12句)五部分。单句采用五言形式,为“2+1+2”句式,即“名词(副词)+动词+名词(副词)”。在音韵上,偶句押韵,押ing(in)韵。总述两句,总领全文,论述诚信作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传统文化的精神追求,是为人处事之本、养德修业之源。分述在政治信仰方面,从忠诚报祖国、铭记社会主义荣辱观、坚定政治立场等角度出发,倡导大学生在政治生活中以诚信为价值取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勇担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自觉践行政治信用。在学习科研方面,从追求真知、创新学术科研、真实评优评奖、严守考试纪律等角度出发,号召大学生坚守诚信学习品德,杜绝学术欺诈、考试作弊等不良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科研风气。在人际交往方面,从师生交往、同学交往、网络交往等角度出发,提倡大学生以诚实守信的人格素养作为人际交往的基础和前提,构建和谐人际关系。在经济生活方面,从大学生日常花销、校园兼职、助学贷款等角度出发,要求大学生科学理财、守信还款,自觉抵制恶意拖欠助学贷款等不正之风,将诚信作为经济生活中最基本的道德准则。在就业创业方面,从求职自荐、签订协议、踏实工作、履行义务等角度出发,号召大学生遵守诚实守信的道德规范,将诚信理念贯穿职业生涯始终。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