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税计算公式是什么
利税总额是指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税金、教育费附加、资源税和利润总额四项之和, 但不包括企业计人生产成本的各项税金,它是反映工业企业一定时期内全部纯收入的重要指标。其计算公式为: 利税总额=产品销售税金及其他税金+利润总额。 其中:产品销售税金及其他包括企业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应负担的产品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 利润总额既包括企业工业生产活动所得的产品销售利润,又包括非工业生产活动及其他营业外活动收支差额。 年利润总额是指所得税前的年利润。 二、年利税=年产品销售收入-年总成本费用。 严格地说应该是: 年利税总额=年销售收入-年总成本费用-年营业外净支出, 年总成本费用包括生产成本、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如何计算利税
计算利税的公式:1、成本费用利税率,成本费用利税率是指成本费用与实现利税的比率,即所得与耗费的比率。其计算公式为:2、成本费用利税率= 利税总额/成本费用总额X100%3、成本费用利税率反映企业投入与产出的关系,一般来讲,成本费用水平低,则说明企业盈利(贡献)水平高;反之,成本费用水平高,则说明企业盈利(贡献)水平低。值得注意的是,为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盈利水平。可以通过成本费用利润率来分析:1、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 X100%2、一些企业成本费用利税率虽然较高,但并不能说明它就一定是盈利企业。只有结合成本费用利润率的分析,才能准确反映企业对社会的贡献和自身的盈利水平。扩展资料:利税总额:1、是指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税金、教育费附加、资源税和利润总额四项之和, 但不包括企业计入生产成本的各项税金,它是反映工业企业一定时期内全部纯收入的重要指标。其计算公式为:利税总额=产品销售税金及其他税金+利润总额2、其中:产品销售税金及其他包括企业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应负担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3、利润总额既包括企业工业生产活动所得的产品销售利润,又包括非工业生产活动及其他营业外活动收支差额。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利税
利税总额怎么算
利税总额计算为利税总额是指企业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应交增值税、管理费用中税金和利润总额之和。利税总额是将企业(集团)的利润和税金之总和进行观察的一个指标,它反映企业(集团)在一定时期内实现的全部利润额和对社会承担义务的量化,报告期内如出现亏损以“减”号表示。利税总额等于产品销售税金及其他税金加利润总额,其中产品销售税金及其他包括企业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应负担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税金是指企业(集团)在一定时期进行经营活动,按现行规定向国家所履行的义务。包括除所得税以外的各种税金: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和管理费中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法律依据】《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第二十条 投资者应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投资者从合伙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由合伙企业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并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抄送投资者。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应分别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时,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一)投资者兴办的企业全部是个人独资性质的,分别向各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依所有企业的经营所得总额确定适用税率,以本企业的经营所得为基础,计算应缴税款,办理汇算清缴;(二)投资者兴办的企业中含有合伙性质的,投资者应向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办理汇算清缴,但经常居住地与其兴办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不一致的,应选定其参与兴办的某一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所在地,并在5年内不得变更。5年后需要变更的,须经原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利税总额怎么算
利税总额计算为利税总额是指企业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应交增值税、管理费用中税金和利润总额之和。利税总额是将企业(集团)的利润和税金之总和进行观察的一个指标,它反映企业(集团)在一定时期内实现的全部利润额和对社会承担义务的量化,报告期内如出现亏损以“减”号表示。利税总额等于产品销售税金及其他税金加利润总额,其中产品销售税金及其他包括企业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应负担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税金是指企业(集团)在一定时期进行经营活动,按现行规定向国家所履行的义务。包括除所得税以外的各种税金: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和管理费中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法律依据】《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第二十条 投资者应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投资者从合伙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由合伙企业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并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抄送投资者。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应分别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时,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一)投资者兴办的企业全部是个人独资性质的,分别向各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依所有企业的经营所得总额确定适用税率,以本企业的经营所得为基础,计算应缴税款,办理汇算清缴;(二)投资者兴办的企业中含有合伙性质的,投资者应向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办理汇算清缴,但经常居住地与其兴办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不一致的,应选定其参与兴办的某一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所在地,并在5年内不得变更。5年后需要变更的,须经原主管税务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