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女生被害案凶手被处死刑,他为何这么做?
浙大女学生被杀这个案件发生在2018年,受害学生谭某,是浙江大学2013级的本科生,他是在2018年11月13日失踪的,随后在15日就传来噩耗,她的尸体在景区的悬崖发现,鉴定为他杀。2018年11月16日下午,警方就锁定犯罪嫌疑人熊某,熊某就是这个案件的嫌疑人。熊某和谭某两人并不认识,生命中也没有任何的交集,这起杀人案件的主要原因在于熊某。熊某参加赌博,欠下了巨大债务,产生了厌世的情绪。然后他来到杭州想要自杀,但自杀之前,他又想找一个人垫背,于是这个时候他就发现了谭某,想要杀了她垫背。最后这起案件就以故意杀人罪和强制猥亵罪二罪并罚出熊某死刑。根据相关媒体报道,熊某已经在2020年7月28日被执行死刑,他生前对谭某进行猥亵后随机又杀了她。受害者的父亲也起诉了灵隐飞来峰景区,希望灵隐飞来峰景区能够公开道歉,并针对景区的一些防护缺陷进行整改。受害者的父亲还表示自己可以不接受任何的经济赔偿,但是一定要让他们付出法律的代价,承担自己罪行的责任。当大家遇到一些重大的事件,情绪不稳定受到打击的时候,我们应该稳定自己的情绪,而不是想尽一切办法去发泄情绪,并不能去寻找其他人来发泄情绪,这不仅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更是对受害者的不负责,自己家庭的不负责。就像这次案件,熊某把自己的情绪发泄在谭某的身上,杀害他人,所以最终也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和强制猥亵罪,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女孩子在外面一定要好好保护自己,不要自己单独出去,这都是具有一定的危险性,结伴而行更加的安全。当自己受到伤害的时候,一定要想办法周旋。把自己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浙大女生被害案凶手熊志城被执行死刑,被害者家属怎么说?
浙大女生被害案凶手熊志城,于2020年7月28日,被执行死刑。被害者的家属说,他进一步将对杭州飞来峰景区提起诉讼。“我可以放弃赔偿,但要求飞来峰景区给我公开赔礼道歉,并对相关管理缺陷进行整改。如果景区没有管理缺陷,凶手不会选择这里下手。案件回顾2018年11月13日,浙江本科女大学从英国留学回国,到杭州飞来峰景区进行旅游时被害身亡。作案凶手熊志城,在案发前因为自己赌博欠下赌债,因为没有偿还能力,所以产生了厌世情绪。案发当天,熊志城来到飞来峰景区,遇到了浙大女生,对女生进行了猥亵,最后将其杀害。在案发后,2018年11月17日,熊志城在广西桂林被抓获。据他供述,在自己想轻生后,想找人一起死。所以他曾多次到飞来峰景区寻觅作案对象,案发当天他遇到了浙大女生。随后他对死者连捅数刀,将其推下陡坡后,自己也下到陡坡对女生进行猥亵,在女生求饶后他还是将她杀死。判处死刑2019年7月26日,熊志城因为故意杀人罪和强制猥亵罪,被法院判处死刑。随后熊志城不服判处结果进行上诉,同年11月11日,法院驳回了他的上诉,维持原判。2020年7月28日熊志城被执行死刑。家属将起诉飞来峰景区家属认为景区在管理上存在不足,所以作案人才有机会下手。他不需要景区的赔偿,但是一定要进行公开的道歉,并对景区进行整改。景区是否存在过失,还需要等待法院的进一步来确定。既然熊志城都已经做好要自杀的准备了,为什么还要找人垫背,伤害无辜?在被判处后为何还要进行上诉?还不如一死百了。
杀害浙大女生凶手被判死刑,他和被害者之间有何恩怨?
杀害浙大女生凶手被判死刑,他和被害者之间并无恩怨。就在上个月,相信大家对这件事情已经非常了解了,就在上个月发生的,一名浙大毕业的女大学生在一个景点儿旅游的时候。突然被某一男子用刀扎进腹部,而且还被推下了一个山坡,之后还被这位男子猥亵,最后又用刀杀死了她。如果是一般的情况,人们肯定会认为这位女生和这个男子之间有非常大的仇恨,已导致这位男子对这位女子是如此凶残。但事实上就是他们两个并不认识,只不过是因为这个女大学生恰巧是一个人去了这个景点儿,所以才发生了这场事故。这位男子也是心理非常有问题的,这位男子因为自己欠的钱比较多,所以就感觉想要结束掉自己的生命,但是他并不是只想自己去死,而且还想要找一个人陪同他一起结束。所以他就去了一个景点儿,寻找他想要和他一起死的。这位女子也是非常的惨的,自己大好的青春,而且也是刚留学回来,正是回来祖国贡献自己,却被这根本就没见过的男子给结束了。甚至更奇怪的是,这名男子在杀死这名女子之后,自己并没有选择自杀,而是逃跑了。这名男子虽然后来说是想要找个人和自己一起离开,但是到最后他可能自己胆小了。不过也正是因为他没有轻易结束自己的生命,才能收到最终法律的制裁。即便是法律判决这位男子死刑也换不回这位女大学生的生命。所以说,其实某些情况下,判决死刑其实是并不残忍的。对于这位大学生的家人来说,判处这名男子死刑又能换回来什么呢,他们的女儿也回不来了,真的是非常令人心寒的。
“浙大女生被害案”景区判赔17万,判景区赔款的原因是什么?
浙大女生被害案,景区判赔17万,判景区赔款的原因是事发当天,这名浙大的女生被扔到山下的时候,有一对夫妇看见了,于是把这件事告诉了景区的保安人员,但是保安人员没有足够的重视。也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在法庭上法院认为,该景区没有尽到巡山的义务来保证顾客的安全,存在一定的过失,所以最终法院判景区赔偿10%,那就是是12万多元,加上5万元的精神抚慰金,一共17万元。如果案发的时候景区内的保安人员能够尽职尽责,有可能这名浙大的女生就不会死。这名浙大的女生自己一个人来到灵隐景区来玩儿,身边也没有一个伴儿,而这个时候,恰巧这天灵隐景区也来了一个厌世的男子,生活不如意,想要寻死,而又觉得自己独自一个人死了,觉得很亏,于是想要拉几个人做垫背,恰巧遇到了正在拍照的浙大女生,这名男子看到这个女孩确实不错,于是对其进行强制猥琐,并且将其加害。而且,这名浙大女生被加害的地点已经脱离了景区监控范围之内。所以,警方在调取监控录像的时候,没有看到任何的作案细节。但是,在景区里游玩的一对夫妇隐约看到了这名浙大女生掉到了山下。于是,将这件事告诉了景区的保安人员,可是山上丛林复杂,很难确定有人掉下来的这个事实,即使有人掉下来了,也不知道掉到了哪里,无从寻找,所以景区的工作人员,并没有保障到这名浙大女生的人身安全。也是因为景区在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方面,确实存在一些瑕疵,因此这名浙大女生的父母决定要求让景区作出一些赔偿,而法院判景区赔偿被害人家属17万元。
浙大女生被害案中,景区判赔17万,你觉得此赔偿金额幅度恰当吗?
2018年11月13日,留学归来的女大学生谭某某前往杭州西湖灵隐寺游玩过程中失联,随后警方发现其遗体,调查之后抓到犯罪嫌疑人。随后家属对犯罪嫌疑人及灵隐寺景区提起诉讼,在漫长的等待之后,法院判决灵隐寺景区承担10%的责任,作为其安全保护措施不到位的处罚,责令其赔偿家属17万元。景区存在问题应该承担责任个人觉得这个赔偿是比较合理的,因为这位女大学生在遇害的过程中,灵隐寺景区没有及时的发现问题并且解决问题,于是出现了这起事故。这说明景区在安全保护措施方面非常不到位,管理人员上出现了漏洞,安保力量不足等诸多情况。这些问题造成了不法分子有机可乘,让这起本不该发生的事故,在景区内发生了,所以景区必须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至于所应承担的责任比例是多少,个人觉得法院的判决还是有其相应依据的,10%的比例还是较为合理的。责任的主体是犯罪嫌疑人因为责任的主体还是在于犯罪嫌疑人身上,是他谋害了谭某某,所以他必须要承担起这起事故的主要责任。但因为犯罪嫌疑人的家庭情况较差,在事发时本人处于失业状态,所以即便法院作出赔偿之后,他们也无力赔偿。但是法院的判决还是在于公平二字,所以并不会因为犯罪嫌疑人犯无力作出赔偿,就让景区做更大的赔偿,这种情况是有违法律公平公正原则的。吸取教训这起事故也提醒了我们在外出游玩的过程中最好结伴而行,尽量避免去偏僻的角落,以及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尽量减少在夜间出门,避免给不法分子带来机会,尽可能保证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