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结合工作和生活实际,谈谈怎样做一个学法用法守法的
答: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这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法律必须被信仰和遵守,否则它形同虚设。两千多年前,古希腊的哲学家、法学家亚里士多德就认为法治的基本含义是“良好的法律”和“普遍的遵守”。要达到普遍的遵守,我认为,一是要将法律交给人民,全面普及法律常识,作为公民就是要学法,要掌握与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文化素质,树立对法律的崇高信仰。虽然经过五个五年普法,但在一些人群和角落,仍处于启蒙状态,有个贪官因受贿受审,他在法庭上还振振有词:我为人办了事,收一些辛苦费不应该吗?有位学生被同学召去打架,报复他人,他认为自己是“助人为乐”,“讲义气”。他们在法律观念上的空白是令人震惊。二是要营造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氛围,养成良好的法治行为习惯。我们在欧美国家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情景:在夜深人静的马路上,看不见一辆车通过,但只要红灯亮着,人们都自觉停下来,待绿灯亮才通过。三是以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促进法治行为习惯的养成。道德与法律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一个道德高尚的人,通常自觉遵纪守法,相反违法犯罪分子往往是道德防线已崩溃,70%以上的腐败分子都有“包二奶”的堕落行为,这已不是什么新闻了。
除了以上三点外,我个人认为还要应该从四个方面入手,那就是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
首先、要学法,因为学法是懂法、守法和用法的一个重要前提,如果说一个人连法律都不去学,怎么能谈上懂法、守法和用法呢?
其次、要懂法。懂法就是要求我们在学法的时候要去思考“为什么这样做是违法,那样做是犯罪”,通过思考我们就会慢慢地懂得法律。
第三、要守法。遵纪守法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义务,是对别人、对社会,也是对自己负责的表现。
第四、要用法。在现实的生活中,当我们的同学突然受到不法侵害时,我们就要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不是忍气吞声或采取不正当的手段予以报复。(易航)
临沂市第四人民医院的外界评价
高额收费继央视《新闻调查》8月15日播出《网瘾之戒》节目引发各界关注后,23日,央视又一名牌栏目《经济半小时》推出《网瘾少年成了谁的摇钱树?》,将关注点放到规模已达数十亿元的网瘾治疗行业,指出网戒机构缺乏监管,导致“不少机构利用家长病急乱投医的心理牟取暴利”,“(电击、吃药、暴力)让不少网瘾少年在身体和心灵上又一次遭受伤害”。其中,重点报道了临沂市第四人民医院的网络成瘾戒治中心。按照政府部门下发的相关收费标准,住院患者每月需支付5000元左右的医药费,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以“网瘾少年成了谁的摇钱树”为题,曝光杨永信的网戒中心入账8100万元(“6000元/月×4.5月×3000例”)。一时之间杨永信和他所创建的网戒中心以及整个网戒行业都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上。网戒中心的治疗住宿费用每月在6000元左右,有部分网民批评其藉“治疗网瘾”之名,而行敛财之实。而受益家长则认为治病花钱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何况医院的公立属性决定了杨永信个人无权私自收费。
结合实际谈谈个人在工作和生活中学法用法的体会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学法用法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前提。法为国之本,学法用法,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自觉学习、宣传和贯彻法律,关键是要提高思想认识。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核心是法治,必须依靠法律手段,来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方针的落实。其次,本职工作的需要。我们本职工作涉及多部法律法规,为规范各项工作,以人为本、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是时代的最新要求,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充分掌握国家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干好本职工作。第三,自身建设的要求。干部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败,关系到行业形象。四是广大群众的愿望。通过多年来法制教育,广大群众要求社会依法行政,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呼声越来越高,作为一名合格的干部,学习法律不是可学不可学的事情,而是非学好不可。
二、坚持与时俱进,讲究学习方法,是学好法、用好法的重要基础。学法是知法、用法、守法的重要基础。在学法上,我坚持紧贴实际,持之以恒,与时俱进,扎实高效,法律素质得到不断提高。通过学习,我更加明确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民主法制的关系,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严格依法办事,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关键。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才能推进事业健康发展。为此我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依法进行决策;坚持依法推动工作;坚持依法解决问题。
四、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解决这些问题,可以充分体现法制宣传为人民的要求,用事实对广大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做到了学法用法的和谐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