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
法律分析:远期规划线网:城市轨道交通29条,市域铁路7条。此轮优化是为深入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战略,切实强化成德眉资同城化区域轨道联系,加快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进一步衔接铁路枢纽总图重大调整,适应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大港区空间格局优化与功能调整,实现客流密集区域的轨道精准覆盖,深化产业功能区的轨道交通服务。法律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第五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建设规划征求意见阶段,应当综合考虑与城市规划的衔接、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需求、运营安全保障等因素,对线网布局和规模、换乘枢纽规划、建设时序、资源共享、线网综合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线路功能定位、线路制式、系统规模、交通接驳等提出意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审批征求意见阶段,应当对客流预测、系统设计运输能力、行车组织、运营管理、运营服务、运营安全等提出意见。
成都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
法律分析:成都轨道集团官方网站公布了城市轨道远期线网规划,远期线网规划由36条线路组成,总长约1666公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