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会城市是什么意思?
省会城市,或称省治、治所,古称“首邑”。清代称为省城,为省的行政中心(政府驻地)。中国的省会为国家一级行政区(一般为省)的政治、经济、科教、文化、交通中心。正式文件中的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的行政中心并不称作省会:1、自治区的行政驻地通常称首府;2、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不称之为省会,直接称之为政府所在地、驻地或治所。广西省会城市的变迁由迁移路线可以看出广西的省会之争是桂林与南宁之间的拉锯战。广西的省会本来是桂林,但到清末,因为法国占领越南,南部边防形势严峻,同时南宁经济发达,交通方便,桂林相对偏远并且多山水不利于发展。因此广西很多官员建议将省会迁往南宁,但是被清政府否决。在清灭亡之后又旧事重提,在当时的广西形成了南宁、桂林两个议会,但因为当时主政广西的陆荣廷是南宁人,最终南宁占了上风,省会迁往南宁。到了1936年的抗战前夕,出于安全的考虑,广西又将省会迁回了桂林。等到解放后,出于对广西几大城市发展潜力、枢纽地位、战略等因素的考虑,出于经济发展的需要,1950年将省会定为南宁。
省会城市是什么意思?
省会,或称省治、治所,古称“首邑”。清代称为省城,为省的行政中心(政府驻地)。中国的省会为国家一级行政区(一般为省)的政治、经济、科教、文化、交通中心。正式文件中的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的行政中心并不称作省会:1、自治区的行政驻地通常称首府;2、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不称之为省会,直接称之为政府所在地、驻地或治所。吉林省省名即来自于吉林市,在清朝的二百多年里,吉林市一直是吉林省的政治军事中心。南满铁路建成之后,得铁路之益的长春在发展上逐渐赶上吉林。伪满时期,长春作为伪满洲国的首都发展更为全面,在吉林省的地位逐渐超过了吉林,加之吉林区位偏东,长春最终在1954年中被取代为吉林省省会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