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击比赛把人打死犯法吗
法律分析: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果是合法的拳击比赛,拳手在遵守规则的情况下把对手打伤打死,不算违法犯罪行为。但是,如果拳手有故意犯规等情况,把对手打伤打死,则涉嫌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金得九的职业生涯
1982年11月13日,美国和韩国的数百万观众围坐在电视机前,观看一场对他们来说是很“过瘾”的拳击比赛 。在场的5500名目击者则好像从场上那种异常紧张激烈的气氛中,嗅到了—股血腥味。这是在美国赌城拉斯维加斯举行的世界拳击协会(WBA)轻量级冠军争夺战,挑战者是韩国的金得九,卫冕者则是21岁的雷·曼西尼。金得九是东方太平洋拳击协会的轻量级冠军,有着18胜1负的战绩。在赴美比赛前,他曾写下血书,发誓要赢得世界冠军的金腰带。“不成功,则成仁。”他对电视观众说,“这将是一场生死之战,要么我在拳台上干掉他(指曼西尼),要么他干掉我。”为了这场比赛,金得九赛前进行了相当艰苦的训练。曼西尼赛前也搜集了金得九大量的比赛材料和录像仔细研究,分析他的拳路和破绽,以便攻其弱点。尽管这样,曼西尼在前10个回合的比赛中也没有占到什么便宜,第3回合,他的左耳被金得九的一记左直拳打得血流如注。赛后曼西尼承认,这真是一场残酷的战争。直到第11个回合,曼西尼才逐渐占据上风,金得九则显得体力不支,出拳无力,对方出3拳他才回击一拳。到第13回合,曼西尼在前50秒内连续出拳39次,打得金得九满脸肿胀,然而他不但令人惊讶地承受住了这暴风雨般的狂轰滥炸,甚至还企图施放左右手拳。进入第14回合,曼西尼的一记凶狠的右手拳将筋疲力竭,神志恍榴的金得九劈倒,只见他下巴重重地挨了一拳后,便仰面倒在拳台上。求生的本能使金得九翻身跪起,挣扎着想站起来,但此时的大脑已不属于他了。他只能抓住绳圈,两眼木讷地望着裁判,勉强地站起来,但显然已失去了自我保护的能力。裁判理查德·格林挥手宣布比赛结束,金得九立刻被送往医院。在送往医院途中,金得九每分钟只呼吸4次,脑压不断上升,医生进行了两个半小时的手术,从其脑部取出loo毫升的淤血,但病情并没有好转,脑部实际上已处于永久性坏死的状态。当金得九的母亲在友人的资助下赶到病榻前时,他实际上已经死了。金得九靠体外循环等急救装置在医院里“活”了4天,但已没有任何意义。最后经他母亲同意,医生撤走了这些装置,宣布他死亡。当时,他母亲悲痛欲绝,她同意捐献金得九的肾脏,以便让儿子身体的一部分能够在这个世界上继续生存下去。赛后第2天,“凶手”曼西尼出现在美国哥伦比亚的电视台上,他受伤的左眼被一副墨镜掩盖着,受伤的左手也用白色纱布包着吊挂在胸前。此时,他已知道金得九凶多吉少。他茫然地说:“我非常难过,这件事因我而起,我深感遗憾。但谁知道,这样的事下次会不会发生在我身上呢?”就在金得九殒命拳台两个月后,他的老母亲也因过度悲伤,于1983年1月29日服毒自杀,比赛的执法裁判理查德-格林也由于过于自责内疚在比赛后自杀。悲剧发生后,世界舆论大哗,纷纷发表评论,呼吁取消拳击比赛。迫于舆论的压力,WBA立刻在意大利召开了4天会议,研究拳击手运动创伤的防治,修改比赛规则,将冠军争霸战由原来的15个回合一律改成12个回合,改进拳套和护套,减缓拳头的冲击力等等。但该协会的官员则表示,拳击手死亡的事件今后还会发生,每个拳手在登上拳台时,都必须清楚这一点。
拳击比赛打死人犯法么
法律分析:如果是合法的拳击比赛,拳手在遵守规则的情况下把对手打伤打死不算违法犯罪行为。但是,如果拳手故意犯规、把对手打伤打死,则涉嫌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总之,是否违法犯罪,要看相应的拳击比赛是否合法、以及拳手是否有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的目的。关于是否具有伤害或者杀人的故意,可以从其是否遵守比赛规则、以及违反规则的严重程度等方面来判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