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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差旅费管理办法2019

时间:2024-09-13 18:55:29 编辑:莆仙君

河南差旅补助标准

法律主观:差旅补助标准: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 交通意外保险 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第十二条财政部分地区制定住宿费限额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提出所在市(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的住宿费限额标准报财政部,经财政部统筹研究提出意见反馈地方审核确认后,由财政部统一发布作为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的住宿费限额标准。对于住宿价格季节性变化明显的城市,住宿费限额标准在旺季可适当上浮一定比例,具体规定由财政部另行发布。第十七条财政部分地区制定 伙食补助费 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负责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参照所在市公务接待工作餐、会议用餐等标准提出伙食补助费标准报财政部,经财政部统筹研究提出意见反馈地方审核确认后,由财政部统一发布作为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标准。 第二十条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河南省公务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法律分析: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由8元提高到20元,特殊地区由16元提高到30元(按在特殊地区的实际住宿天数计发伙食补助费,在途期间按般区计发伙食补助费)。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原则上应由主办单位统-支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六条 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修养和疗养提供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法律分析】一、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费开支标准: 1.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副市级以及相当职务人员的住宿费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天50元调整到70元,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和海南省(以下简称特殊地区)由每人每天70元调整到90元。   2.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宿费由每人每天30元调整到50元,特殊地区由每人每天40元调整到60元。   3.局级以下人员住宿费由每人每天20元调整到40元,特殊地区由每人每天30元调整到50元。   4.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住在亲友家,无住宿收据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二、工作人员出差的交通工具及交通费开支标准   1.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标准仍严格按照京财行(1992)1384号文件第二条执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在1500公里以上或出差任务紧急的,市级单位经局级领导批准,区、县级单位经区、县级领导批准方可乘坐。   2.工作人员出差期间不再发放市内交通费。   三、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由8元提高到20元,特殊地区由16元提高到30元(按在特殊地区的实际住宿天数计发伙食补助费,在途期间按一般区计发伙食补助费)。   四、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及各单位召开的订货、配件、物资分配、产品验收、鉴定、评比和小型调查研究会等,其会议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原则上应由主办单位统一支报。如主办单位无法报销的,凭主办单位开具的收据在包干范围内据实报销。有关会场租赁费、会议公杂费、材料费、空房费等均由召开会议的单位开支。凡乘坐火车、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参加会议的人员途中只发放伙食补助费,不再发给住宿费,凡乘坐飞机参加会议的人员不再发给任何途中补助。【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 》 第四条 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 (一)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按到达地区类别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类地区2.50元,二类地区3.00元,三类地区5.00元。 (二)到基层单位锻炼,实(见)习、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队、医疗队、讲师团等人员,由于吃、住和工作均同当地职工一样,为了发扬艰苦奋斗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在基层单位工作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到达地区类别,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类地区1.50元,二类地区1.80元,


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国家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为,一类地区2.50元,二类地区3.00元,三类地区5.00元。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费开支标准:1.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副市级以及相当职务人员的住宿费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天50元调整到70元,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和海南省(以下简称特殊地区)由每人每天70元调整到90元。2.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宿费由每人每天30元调整到50元,特殊地区由每人每天40元调整到60元。3.局级以下人员住宿费由每人每天20元调整到40元,特殊地区由每人每天30元调整到50元。4.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住在亲友家,无住宿收据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工作人员出差的交通工具及交通费开支标准1.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标准仍严格按照京财行(1992)1384号文件第二条执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在1500公里以上或出差任务紧急的,市级单位经局级领导批准,区、县级单位经区、县级领导批准方可乘坐。2.工作人员出差期间不再发放市内交通费。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由8元提高到20元,特殊地区由16元提高到30元(按在特殊地区的实际住宿天数计发伙食补助费,在途期间按一般区计发伙食补助费)。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及各单位召开的订货、配件、物资分配、产品验收、鉴定、评比和小型调查研究会等,其会议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原则上应由主办单位统一支报。如主办单位无法报销的,凭主办单位开具的收据在包干范围内据实报销。有关会场租赁费、会议公杂费、材料费、空房费等均由召开会议的单位开支。凡乘坐火车、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参加会议的人员途中只发放伙食补助费,不再发给住宿费,凡乘坐飞机参加会议的人员不再发给任何途中补助。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第四条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一)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按到达地区类别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类地区2.50元,二类地区3.00元,三类地区5.00元。(二)到基层单位锻炼,实(见)习、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队、医疗队、讲师团等人员,由于吃、住和工作均同当地职工一样,为了发扬艰苦奋斗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在基层单位工作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到达地区类别,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类地区1.50元,二类地区1.80元,三类地区3.00元。(三)工作人员出差,在飞机、舰艇上工作,必须吃空勤灶、舰艇灶的,除个人每天负担八角外,差额部分可凭证明回所在单位报销。


差旅费住宿标准

2016年1月1日开始,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将执行新的标准。(1)住宿费:根据新调整的住宿标准,省部级官员在北京、上海两地最高可以入住1100元标准酒店,其他省份是800或900元,司局级和处级及以下干部的住宿标准也有不同幅度的提升。调整的原因是近两年全国各地区宾馆住宿费价格变动,以及实际工作需要。拉萨、西宁、哈尔滨、海口、大连、青岛这6座城市引入了淡旺季的概念,标准可上浮20%-50%。(2)交通费:省部级才能坐头等舱,市内交通每天80元包干。(3)伙食费:每天补助100元,不能吃鱼翅燕窝等高档菜。伙食标准,各地财政部门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自主规定。根据各地标准,除出差到西藏、青海和新疆定为120元每天之外,其他各地标准大多为1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差旅费住宿标准

各个城市的消费水平不同,差旅费的标准也不同。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补助标准一般为每人每天80元,或者出差人员乘坐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1、城市间交通费:城市间交通费是指省际、市际出差因搭乘火车、轮船、汽车、飞机等交通工具所产生的费用。2、住宿费:住宿费是指出差任运出差期间入住宾馆、饭店、招待所等产生的房租费用。3、伙食补助费:伙食补助费是指给予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吃饭费用给予补助的费用。4、市内交通费:市内交通费是指出差人员在出差地市内坐公交、地铁、出租车等所产生的费用。一、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对中央单位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1、单位差旅审批制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2、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3、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4、是否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5、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二、如何报销出差费用:1、出差结束后提供相关报销手续,包括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2、财务部门审核出差费用开支,对于未经批准出差、超出部分的费不予报销。3、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法律依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三条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第四条 中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企业差旅费管理制度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方可出差。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将有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的有效单据,按费用报销标准规定,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4、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5、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账,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扩展资料:差旅费报销原则:1、差旅费必须在各部门预算总额内控制开支, 超预算不得开支。2、员工出差必须事前提出书面申请,填制出差申请单,经其直属上级批准。凡未得事先批准的,一律不予报销。3、员工出差途中,因工作需要临时增加出差行程到新的出差地点,经出差签批人书面/邮件确认后,其增加的行程作为另一次出差时间,与原出差时间不连续计算;4、出差标准: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住宿、补助基本标准见集团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管字007)。

差旅费管理办法

各部室、分厂、车间、工段:
为提高办事效率,减少旅途不必要的开支,规范本公司差旅费开支管理,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拟定本规定。
一、员工因公出差,事先应填写出差申请单,说明出差地点、任务、乘坐的交通工具、预计天数及费用等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持出差申请单到财务部借取出差费用。
二、出差人员在外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实行分项计算总额,超支不补,节约归已的结算方法。
三、员工出差在外乘坐的交通费标准:长途汽车费按大巴,火车按软卧厢以下,轮船按三等舱以下的票价及规定费用,实报实销。
四,一般外出人员不能乘坐火车软卧及飞机,因工作需要,经公司领导批准乘坐的,应据实报销。
五、市内交通费的标准:市内交通费除本市区内和随车外出不补贴,其他一律按x元补贴。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报销超标交通费部分。
六,员工出差住宿费的标准,市所属市、县以市招待所为准,其他一般地区x元,特殊地区x元。住宿发票必须作为附件报销,无住宿发票者按住宿标准的50%补贴(其中家住出差地的不予补贴)。
七、员工出差伙食补贴费标准:市所属市、县x元,其他一般地区x元,特殊地区x元。如有公费用餐应取消当天补贴费以开出发票时间为准。
八、特殊地区指:厦门、珠海、深圳、广州、上海、北京。
九、连续乘车超过24小时,增发在途伙食补贴费10元,超过36小时以上(含36小时)再加发10元(中途不住宿)。
十、出差人员乘坐火车夜间在6小时以上(晚上8时一次日早上7时)或连续乘车12小时以上的可以购硬席卧铺票,如购硬座票应按票面额的50%补贴。
十一、经公司领导批准参加外地学习、培训、考察、开会的出差人员,其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不实行包干,市内交通费只能计算往返天数。若会议有缴纳会务费,会议期间的伙食补贴费取消;无缴纳会务费的,一律按每天x元标准补贴。
十二、中层干部出差,其住宿费标准可在上述规定的标准上加20元,但在计算节约额补贴给个人时,仍按上述标准执行。

十三、公司领导出差,其住宿费、交通费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掌握,按实报销,不实行包干,伙食补贴按本规定执行。
十四,不同级别的人员一起出差,可按:“就高原则”报销住宿费。
十五、员工出差如遇特殊情况导致开支超过包干总额,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超支部分。
十六、员工出差回公司后应在7天内办理报销手续,逾期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3倍计算所借资金占用滞纳金,并从报销差旅费或工资中扣减。超过一个月未办理报销手续的,不予受理报销,借款从薪资中扣还。如果发票遗失,本人应写出申请理由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按在外乘坐的国家标准票据额或公司规定标准报销。
十七、探亲报销规定:经公司领导批准享受年度探亲的员工,不按出差处理。只报销来回直线点所乘坐的交通工具的费用。
十八、报销票据应按不同用途进行分类,并在发票背面注明事由,经部门主管签字,财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十九、员工参加广交会等特殊情形,可暂不实行上述标准,其费用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按实报销。
二十、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执行,原差旅费开支标准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