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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ppt

时间:2024-09-13 09:53:44 编辑:莆仙君

安全生产培训内容主要有什么?

1、安全生产基本知识;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劳动纪律;4、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5、车间(工段,区,队)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6、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7、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窜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图书:《全面安全生产》是2009年4月电子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影响力中央研究院教材专家组、易发久、白沙。全面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管理的6大特效系统》从意识、手段、保障、环境、设备、体系六个方面,详细介绍了重视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改善安全生产环境、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建立有效安全机制等内容。《全面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管理的6大特效系统》侧重实战的方法、工具和案例,为企业生产主管提供了实用性极强的训练与操作方法。扩展资料:安全生产是国家的一-项长期基本国策,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进一步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因此,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概括地说,安全生产是指采取一系列措施使生产过程在符合规定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有效消除或控制危险和有害因素,无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发生,从而保障人员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使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一种状态。安全生产这个概念,一般意义上讲,是指在社会生产活动中,通过人、机、物料、环境、方法的和谐运作,使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状态,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也就是说,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的,防止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设备设施免受损坏、环境的免受破坏的一切行为。安全生产是安全与生产的统一,其宗旨是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搞好安全工作,改善劳动条件,可以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减少职工伤亡,可以减少劳动力的损失;减少财产损失,可以增加企业效益,无疑会促进生产的发展;而生产必须安全,则是因为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没有安全就无法生产。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安全生产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有哪些?

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提高全体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在施工生产中严格贯彻执行安全为主、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安全生产的政策,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对职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2、创造安全知识教育。全体职工都必须接受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使职工掌握必备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知识教育的内容:本企业的生产状况、施工生产工艺、施工方法、施工作业的危险区域、危险部位、各种不安全因素及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及各种安全技术规范。3、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就是要结合本专业、本工种和本岗位的特点,熟练掌握操作规程、安全防护等基本知识,掌握安全生产所必须的基本操作技能。对于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要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岗位证书后,持证上岗。4、另外还要充分利用己发生或未遂安全事故,对职工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教育,分析事故原因,探讨预防对策;还可利用本单位职工在施工中出现的违章作业或施工生产中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教育,使职工头脑中经常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在施工生产中时时刻刻注意安全生产,预防事故的发生。拓展资料1、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 对职工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是让职工了解和掌握安全法律法规,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增强职工安全意识的主要途径,是保证安全生产,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础。大量事实证明,任何安全事故都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造成的,而物的不安全状态也往往是由于人的因素造成的。由此可见,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的关键是人。人的行为规范了,不出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人的安全意识增强了,可以随时发现并纠正物的不安全状态,清除安全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因此,必须教育培训等手段,加强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及操作水平,增强自我防护能力,这样才能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2、组织对各项安全预案演练培训 为切实保护广大职工在工作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危害,大限度地降低生产事故给单位和职工所造成的损失,各单位要积极制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职工进行演练。 结合单位实际,每年都及时制订修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针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消防演习。培训,既普及了消防安全知识,又提升了职工的消防意识,增强了职工抵御事故突发的能力,为有效地预防和遏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产生了积极作用。参考资料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怎样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抛砖引玉,你可以结合你公司的实际情况作适当的修改 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 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 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 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五、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 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 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 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八、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七条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八条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条 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十条 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九、检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四十一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条 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十、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四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五条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四十六条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七条 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四十八条 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 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五十一条 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 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三条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五十四条 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条 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 第五十六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以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第五十七条 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加强员因公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之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人平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1.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处行政处分。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 第五十八条 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五十九条 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 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第六十一条 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第六十二条 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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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总经理安全职责

  一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中纳入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参加安全培训考核。

  四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确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五深入车间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每月带队检查安全生产不少于1次。严格落实隐患整改措施,责任到人。

  六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检查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七组织成立安全救援领导小组,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八组织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实行安全标准化管理。

  九每月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按规定权限向上级部门报告备案,并严加监控。

  十积极做好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落实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发生事故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

  十一将安全投入纳入预算管理,严格安全措施经费的提取,落实措施经费的使用,确保安全设施完好,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

  十二经常组织企业员工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十三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完成部署的各项安全生产任务。

  生产厂长安全职责

  协助总经理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直接领导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一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二协助总经理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

  三协助总经理组织成立安全救援领导小组,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四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五每月组织安全生产检查不少于一次,并负责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责任到人。

  六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积极参加安全培训考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七每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各项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九对发生的事故要立即上报并及时调查处理。

  十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有关安全经费的使用管理落实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十一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设备厂长安全职责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机动设备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二、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机动设备系统安全管理环境制度和设备安全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

  三、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督促检查机动设备主管部门安全职责履行情况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组织机动设备安全检查,落实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五、负责设备检修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

  六、定期召开机动设备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七、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先进经验。

  八、负责机动设备部门及有关人员对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组织制定外来施工检修人员的安全管理规定。

  [NextPage] 经营经理安全职责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对供应、销售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二、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供应、销售部门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三、组织并参加供应销售部门的安全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

  四、负责供应销售部门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五、定期召开供应销售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组织供应销售部门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先进经验。

  七、贯彻“五同时”的原则,保证供应的原材料、设备产品、配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应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安全员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示、规定;

  二、负责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协助车间科室领导组织好每周一的安全日活动;

  三、参加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四、编写二级安全教育大纲,经常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五、经常深入各岗位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到重大险情果断采取措施并报告领导,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力量限期整改;

  六、参加本单位扩建、改建工程设计的审查,验收工作;

  七、负责管理本单位安全、。防火设施、检查监督本单位人员劳保用品的合理使用,

  八、协助车间领导审批二级用火,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使动火作业安全顺利进行;

  九、定期向安全部门汇报工作,按时参加安全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十、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上报协助车间主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NextPage]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一、车间主任对本车间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二、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本车间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计划。

  四、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

  五、坚持每天交接对运转设备、工作现场和所辖区域进行一次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六、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并奖励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

  七、对车间发生的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理,并负责保护现场,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及时上报上级领导。

  八、负责一级动火和固定动火点的申请,组织并落实好动火的安全措施。

  九、严格执行好安全值班制度。

  带班人员(班长)岗位安全职责

  一、树立以厂为家思想责任心强,精通全车间操作规程,熟练各工序业务,带好一班人,保质量完成本班生产任务。

  二、执行厂部指定的考勤制度,班前点名,考勤要严要实,不许弄虚作假,月终次日将考勤表交公司财务科。

  三、当班时经常查看生产各工序人员操作、卫生及机械设备运转情况,要严格把好关,若有违反操作规程或机械运转不正常现象,要当急作出处理办法和措施。

  四、查看本班各工序记录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是否完整。

  五、检查本班有无脱岗、睡岗等现象,检查各工序有无浪费原料现象(其中包括装料桶内原料是否卸干净)。坚持上岗人员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情况。

  六、杜绝和禁止非本厂人员进入车间

  七、兼管好各设备的正常运转。

  八、善于观察和发现情况,善于向上级提合理化建议从业人员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

  2、在劳动作业中,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4、发现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5、从作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彻离作业现场。

  6、对强令冒险作业和违章指挥,应当予以拒绝。

  7、做好事故救援和配合上级对事故的调查。

  办公室安全职责

  一、协助企业领导全面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时转交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和通知。做好公司安全会议(活动)记录,对安全部门的有关资料及时组织汇审下发。

  二、组织检查落实干部值班制度。

  三、负责临时参观学习及办事人员的登记和进厂安全教育。

  四、管好所辖单位的安全工作,制定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五、进行总结、安排工作时纳入安全工作。

  安全科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总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归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办好安全教育室,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对领导参加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三.组织制定、修订本企业职工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四.组织安全大检查。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五.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措项目的“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六、会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特种设备和大型机械进行安全监督工作。

  七、深入现场监督,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八、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基层上报的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及时向上级汇报。

  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定职工劳保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企业职工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十二、负责对企业各单位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会同工会等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十三、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技术装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十四、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直至基层的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

  十五、负责安全保证基金的管理,提出安全保证基金的使用计划,对计划的实施进行检查监督负责全公司安全管理的全面组织、实施工作;对所有公司领导布置的安全工作进行贯彻;具体协调内外部安全工作。

  供销部门安全职责:

  一、按“安措计划”、“劳保计划”做好物资采购、供应工作。对订购的设备、配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负责,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规定;

  二、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和销售过程中安全措施的监督和落实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铁路专用线和机车的维护保养,确保物资、产品运输渠道畅通无阻;

  四、负责调车作业,做到安全、快速、准确。

  财务部门安全职责

  一按照规定在企业内部收取和向上一级安全管理部门缴纳安全保证金,并足额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安全范围。

  二在编制基本建设和工程费用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确保资金到位,监督安全生产资金专款专用。

  三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安全教育费用的资金到位。

  四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纳入企业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五保证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开支费用。

  [NextPage] 技术部门安全职责

  一、编制和修订的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和工艺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二、在制定长远发展规划、编制全厂技术措施计划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应有安全技术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消减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和挪用安技措施经费。制定增产节约措施时,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三、负责因工艺技术原因引起的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参加基层上报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的原则,组织技措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时的“三同时”审查。

  五、组织并检查各生产单位对生产操作工作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

  六、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七、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八、在技术改造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成时,负责组织验收和审查工作。

  化验部门安全职责:

  一.组织编写企业产品、半成品、原料分析化验的安全技术规程;

  二.负责动火分析和设备容器内有害物质的检测和分析,并向用火单位提出分析报告;

  三.协助质量事故的调查工作。

  保卫部门安全职责

  一、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负责进厂人员的证件检查、临时入厂人员的检查和登记,负责关键要害部门安全生产保卫工作。

  二、负责企业内有毒物品的管理。

  三、负责各类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

  四、参加安全检查,组织好主管业务范围内安全保卫检查工作。

  班组安全职责

  一班组安全员接受车间安全员的业务指导,负责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二组织开展班组的各种安全活动,负责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坚持班前安全讲话,班后安全总结。

  三对新工人进行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组织岗位技术练兵和开展事故救援预案演练。

  四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由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五检查监督本班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保护用品、各种防护用具及灭火器材。

  六发生故意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救护伤员,并向上级报告。

  交接班安全职责

  一、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进入岗位与交接班人员的同岗人员进行口头交接,然后接班人员到现场细心察看,确定一切正常后方可接班,并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否则当班者不准离开岗位。

  二、不准带病交接班,当班出现生产事故或设备故障必须当班处理好,方可办理交接班,若确需延到,下一班处理时需经生产经理允许方可交接班。

  三、交接班时的重要事项(如当班发现的生产非正常现象、设备可能发生的故障、车间暂时调整工艺参数等),必须用文字写明交接。

  四、各岗位必须认真执行自定的各项交接班制度,保证安全生产、设备运转正常。

  五、以上制度要认真严肃对待,自觉遵守,共同搞好优质、安全、文明生产。

  [NextPage]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一.入厂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1.新员工入厂必须进行公司、车间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岗位工作或学习。

  2.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安全科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内容为:

  1)、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及企业文化;

  2)、本公司的生产特点及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消防常识等;

  4)、典型事故及其教训。

  3.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主管安全生产的主任负责,由安全员进行教育,经过车间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内容为:

  1)、本车间的生产特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

  2)、职业危害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等;

  3)、结合本车间特点的安全知识和事故教训。

  4.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经过班组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指定老员工带领参加工作。安全教育内容为:

  1)、本岗位的生产流程及工作特点和注意事项;

  2)、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本岗位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装置的作用、防护用品使用和保管方法;

  4)、岗位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等。

  5)、本岗位地理环境及紧急疏散路线。

  5.三级安全教育考核情况,逐级填写在员工安全作业证上,并记入个人档案。未经安全考核,以及考核不合格者不准上岗操作。

  6.公司内工作调动、干部参加劳动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返回原来岗位者,要进行车间、班组安全教育。

  7.各部门负责对进入生产厂区的外来人员讲明一般安全注意事项,并派专人负责带队。

  二.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1.公司各级领导和部门应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劳动纪律的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使职工自觉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安全文明生产。车间级安全教育或培训,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2.公司应通过安全标语、橱窗、宣传画、事故通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3.各公司、车间每年要对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技术考核,考核成绩要予以公布,并上报公司办公室,记入职工安全作业证及档案。各班组要利用班前会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讲话和安全交底。

  三.特殊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1.从事电气、锅炉、焊接、起重、车辆驾驶、气瓶检验充装、压力容器操作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由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作业证后,方可从事作业。

  2.特殊工种人员要按有关规定做好年检和培训工作。

  3.员工违章以及重大事故责任者,由所属单位或安全部门根据情节提出处理意见,同时进行离岗安全教育。重大事故责任者复工时要经人事部门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并将事故性质、责任记入安全作业证。

  4.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时,安全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吸取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NextPage] 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任务

  查找和消除事故隐患,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督促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二.安全检查基本内容

  1.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查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是否符合规定。

  3.查劳动保护用品管理、穿戴、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4.查厂纪和劳动纪律执行情况。

  5.查应急救援预案完善演练情况。

  6.查隐患整改情况。

  7.查安全标志设置是否符合规定。

  8.查设备、环境防护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9.查消防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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