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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扶贫搬迁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时间:2024-09-13 02:25:25 编辑:莆仙君

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的事,大伙怎么看

按照“户申请、村初审、镇审核、县批复”的程序,实行全过程“阳光操作”。 主要针对居住在深山、库区和地质灾害、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恶劣、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的农村自然村或居住点的同步搬迁人口,优先安排位于地震活跃带及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威胁或离中心村、镇较为偏远的农村自然村或居住点的同步搬迁人口,按照“户申请、村初审、镇审核、县批复”的程序,实行全过程“阳光操作”。安置方式采取以县城安置点点内集中安置为主,点外分散安置为辅,按照“县城安置先集中后分散、乡镇安置分散安置”的原则,统筹谋划,分类实施。 通过采取由政府统规统建的方式,县城安置点点内购房安置同步搬迁户约300户1643人。 扩展资料:易地扶贫搬迁的相关要求规定:1、因同步搬迁对象认定难度大,工作要求高,各相关单位要讲政治、顾大局,切实加强领导、密切协调、认真组织。各镇要成立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职责清晰、程序公开,确保同步搬迁工作有序开展。2、各镇要按照申请程序和要求,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秉公办事,切实将此民生工程建设成为民心工程,确保搬迁户安居乐业,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虚假搬迁及套、冒用他人搬迁资金的,按套领扶贫资金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镇、村要对在各个审核环节符合条件或公示无异议的家庭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登记建档,对不符合条件或公示有异议家庭的申请资料要退回本人,并说明原因。同时要切实做到交接手续齐全、申请材料规范,不丢不乱。   参考资料来源:定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定南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同步搬迁工作方案的通知

易地搬迁不取消农民不能生活

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常见问题
一、享受易地扶贫搬迁同时具备的两项条件是
(一)迁出地区域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是土地贫瘠、人地矛盾突出、水资源匮乏等生产生活条件恶劣,通过就地就近帮扶促进生产或就业仍无法让农户脱贫的区域,重点是贫困程度相对较深的贫困村;
②是生态环境脆弱,属于石漠化重度或中度的地区;
③是属于主体功能区的限制开发区或禁止开发区,或处于其他限制或不宜开发的区域;
④是地理位置距离中心城镇和县级以上交通干道偏远,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落后,严重制约区域发展,并且延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成本远高于易地扶贫搬迁成本的区域。
(二)搬迁对象除居住地满足迁出地区域条件外,搬迁家庭个体还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是住房条件相对较差,愿意拆除旧房参加易地扶贫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②是受教育程度低,或劳动能力弱,或家庭农业生产资源相对较少,靠就地就近从事劳动生产仍不能有效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③是生活在地震活跃带、地质灾害多发区,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且愿意通过易地扶贫搬迁避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④是满足迁出地区域条件的50户以下、且贫困发生率在50%以上的自然村寨,进行整体搬迁;
⑤是对鳏孤寡残等特困户需要易地扶贫搬迁的,由政府根据家庭实际人口统一提供相应的安置房免费居住,产权归政府所有,也可结合民政供养服务机构进行安置。
总之,整体搬迁户贫困率必须达到50%以上,零星搬迁户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不愿拆除旧房的农户能不能列为搬迁对象?
不能。
搬迁对象在安置地获得新房后,必须拆除原有住房进行复垦,目的是为了恢复土地和生态。不愿意签订搬迁及旧房拆除复垦协议,并且经教育引导仍不愿改变主意的农户,不能列入易地扶贫搬迁对象。
按照省指挥部第七次会议纪要明确:旧房复垦费按人均2500元纳入土地增减挂成本进行核算。
三、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方式有哪些?
统一“以产定搬,以岗定搬”的原则,以县城安置为主,中心集镇安置为辅。
四、安置房建设面积标准有哪些?
①是县城安置点安置的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0㎡;
②是中心村安置点安置的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
③是每户住房面积根据家庭实际人口合理确定,超过8人以上的搬迁户可以考虑两套房子,但总量面积不能超标准;
④是每户的面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超差面积在5㎡以内属于正常,按照“一户一账” 据实以实物型补差,确保搬迁对象享受政策的全部补助费。


易地扶贫搬迁问题突出吗?

长沙2月7日消息,搬迁对象中有“李鬼”、面积超标致贫困户“搬新房却欠新债”、建房选址不科学致“搬得出却难致富”……因为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问题凸显,花垣县、慈利县、辰溪县、衡南县、湘阴县、攸县、回龙圩管理区等7县(区)党政负责人6日被湖南省委、省政府约谈,这7个县(区)委书记分别作检讨,并就如何落实整改表态。2016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计划五年内对近100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着力解决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作为我国扶贫“主战场”之一,湖南省近年来不断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力度。2月6日,湖南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联席办通报,经督查巡查及年度成效考核,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花垣县、张家界市的慈利县、怀化市的辰溪县、衡阳市的衡南县、岳阳市的湘阴县、株洲市的攸县、永州市的回龙圩管理区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暴露出搬迁对象不精准、分散安置比例高、建房选址不科学、住房面积把握不严等典型和突出问题。记者了解到,这7个县(区)有的未能在搬迁工作中严格落实“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界定标准,有的没有严守住房建设面积政策的红线,建档立卡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超过了25平方米。此外,也有的地方没有严守不因搬迁举债的底线,贫困户自筹资金超过了人均3000元、户均1万元,部分贫困户还因此举债。6日,这7个县(区)的党政负责人前往长沙,接受湖南省省委、省政府的约谈,7个县(区)委书记分别作出检讨,并当场表态要如何尽快整改。湖南省政府有关负责人在约谈中指出,易地扶贫搬迁是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认真查找原因,及时整改到位,要把约谈压力转化为为民担当的动力,举一反三、知耻后勇,扎实做好今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据记者了解,近年来,我国各地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少。如有群众反映,搬迁对象不精准,导致该搬的没搬,不该搬的搬了。还有的地方将易地扶贫搬迁与农村危房改造混为一体,导致出现“从村东头搬到村西头”,甚至原址安置,只解决了住房安全问题,既未“挪穷窝”,也未“换穷业”。“盖了新房欠了新债”问题在部分地方也比较突出。有群众反映,有的地方对政策执行不严,导致新建住房面积严重超标,搬迁户因此大额举债,甚至出现了“盖房返贫”。还有的地方存在搬迁安置区选址不科学不合理,对安置点地质条件、自然灾害风险、环境承载能力、后续脱贫条件等考虑不足,导致“搬得出、稳不住、难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