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内容有哪些
法律分析: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一是公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能、职责;二是公开工作纪律;三是公开办事规则、程序、时限和结果;四是用人、财务、分配,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应予公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八)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九)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十)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十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十三)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十四)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政务公开内容有哪些
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包括:一是公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能、职责;二是公开工作纪律;三是公开办事规则、程序、时限和结果;四是用人、财务、分配,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应予公开。政务公开是行政机关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制度安排。在法律上,政府信息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动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或依申请而向特定的个人或组织公开的制度。对此,可以从广义与狭义两个方面来理解。广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政务公开,二是信息公开;狭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主指政务公开。政务公开主要是指行政机关公开其行政事务,强调的是行政机关要公开其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属于办事制度层面的公开。广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涵和外延要比政务公开广阔的多,它不仅要求政府事务公开,而且,要求政府公开其所掌握的其他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八)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九)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是对的吗
法律主观: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有: 1、公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能、职责; 2、公开工作纪律; 3、公开办事规则、程序、时限和结果; 4、用人、财务、分配,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均应公开。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如何做到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整合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整合政务信息公开机构,成立由专人专职负责政务公开平台,统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微博微信运作维护、舆情观测与应对在内的各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互动回应、舆情处置等分工合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基本要素、设置要求及信息公开方式。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构建基于互联网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稳步推进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同时,要强化激励和问责机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充实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各部门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要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要做到事前决策,事中执行和事后结果全流程信息公开。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强突发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等信息发布。
3、改进政务信息公开方式。行政机关需要养成主动发声习惯,在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阵地同时,要养成用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等方式主动对外发声的习惯。实行政策制定与政策解读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机制。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机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探索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参与政务公开机制。建立健全政务舆情主动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建立疑难、重大、复杂申请信息公开会商机制,遇到难以处理的申请,应邀请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专家参与论证,提升答复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要充分运用现代传播手段,使用更加通俗的语言,让政务信息公开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少用官话套话发布信息,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