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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捷财税官网

时间:2024-09-04 03:42:48 编辑:莆仙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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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税收业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 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 税总发〔2017〕101号 )的总体安排,税务总局编制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二、对《清单》所列办税事项,各地税务机关应全面实现“最多跑一次”。各省税务机关可通过推行网上办税、邮寄配送、上门办税等多种方式,在税务总局《清单》的基础上增列“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形成本省税务局的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并向社会公告实施。
  三、各地税务机关在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同时,应积极落实税务总局深化“放管服”的要求,大力推进网上办税,努力实现办税“不用跑”。
  四、省税务机关要针对“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的报送资料、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办理方式及流程等编制办税指南并进行公示和宣传,便于纳税人掌握,顺利推进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
  五、税务总局将根据政策变化适时调整《清单》,在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公布。
  六、本公告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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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召开民营企业税收座谈会,进一步深入学习*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民营企业涉税诉求,共商税收助力民营经济发展良策。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主持座谈会并讲话。

座谈会上,合容电气、天生密封件、步步高集团、海天集团、仁和集团、蒙草生态、中鹤集团、三只松鼠、奔凯安全、美中双和、芯锐进科技、四维时代等12家民营企业代表先后发言,对税务部门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做法成效表示肯定,并围绕进一步简政减税降负、优化纳税服务等提出意见建议。王军表示,对参会企业家代表的意见建议,税务部门将逐条梳理、认真研究吸纳,不断改进工作,以更大力度、更惠政策、更优服务,助推民营企业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

王军指出,*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不仅对民营经济而且对发展,都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指导意义。特别是*对发挥税收作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税务部门一定认真贯彻落实,尽快研究更大规模减税政策建议,尽力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办税服务,尽心帮助企业解决更多实际困难。

王军指出,要尽快研究更大规模减税政策建议,“减”出发展之力。民营企业是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充分发挥减税政策作用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是税务部门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今年税收收入和减税数据总的特点为“一降一升”,即减税规模提升较多,相应带来税收增速下降较大,直观地反映出减税政策支持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发展的情况。今年前10个月,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124046亿元(已扣减出口退税),增幅为10.7%,但5月1日实施增值税降率等系列减税举措前后增幅变化明显。前4个月税收收入增幅为16.8%,后6个月税收收入增幅回落到6.4%。今年后两个月,随着个人所得税减税和提高出口退税率效应进一步显现,全年减税规模将大于计划规模,全年税务部门组织的税收收入增幅将继续回落,预计与现价GDP增幅大体相当。具体看,今年前三季度,减税特别是民营企业减税情况主要体现“三个受益”:一是小微企业受益。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共减税1437亿元,同比增长41.3%。二是大型民营企业受益。税务总局重点服务的732户大型民营实体企业集团合计减税714亿元,同比增长19.3%。三是创新型企业受益。支持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共减税4016亿元,同比增长22.6%。

王军表示,税务部门将在不折不扣落实好已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与有关部门一起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尽快提出体现更大规模、实质性、普惠性减税降负要求的政策建议,特别是抓紧研究推出推进增值税等实质性减税的建议,抓紧研究提出对小微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免除的建议,抓紧研究提出统筹解决税制改革和推进中发现问题的建议。同时,不断提高税收政策执行的精准性、实效性,使好的政策落实好。

王军指出,要尽力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办税服务,“简”出发展之便。党的十八大以来,税务总局高度重视为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纳税人服务工作。连续五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总局累计推出31类110项便民办税措施,各地税务局累计出台2万多项具体措施;稳妥有序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坚持“改革未动,服务先行”,在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下达之前,就于5月1日起率先实现了原国税地税业务在所有综合办税服务厅“一厅通办”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一键咨询”;坚持“改革深化、服务优化”,9月份出台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五年行动方案,提出58条服务措施;10月底省市县乡局(所)“三定”全部到位后,立即部署开展了“新机构、新服务、新形象”活动,组织大调研、大走访,持续改进服务工作。

王军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针对民营企业和广大纳税人在办税过程中的堵点痛点难点,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开展新一轮针对民营企业的大调研大走访活动,更广泛地听诉求、更深入地找问题、更实在地出措施。开展新一轮纳税服务优化工作,今年年底前再取消20项资料证明事项;将办税时间在去年基础上再压缩10%;探索推行纳税人办税“容缺”制、纳税申报“提醒纠错”制;配合有关部门编制和公布统一的企业注销操作指南,破解企业注销难题。开展新一轮信息系统整合优化,推出实施全国规范统一的优化版电子税务局,继续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范围,进一步推行电子发票,用简化的办税流程,增进民营企业满意度。

王军指出,要尽心帮助民营企业解决更多实际困难,“助”出发展之势。要进一步落实好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收入免征增值税等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开展好“银税互动”活动,助力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境外所得税收综合抵免政策,扩大税收协定网络,助力民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王军强调,各级税务机关要妥善处理好依法征税和支持企业发展的关系,坚决避免因为不当征税导致正常运行的企业停摆。要以最严格的标准防范逃避税行为,为守法纳税企业包括民营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对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坚持无风险不检查、无审批不进户、无违法不停票,做到少打扰再少打扰乃至不打扰。坚持依法征税,坚决不收“过头税”。研究在总局和省局指定专门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跨区域税收执法标准不统一、政策执行口径不一致等问题,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对于民营企业普遍关心的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后负担可能增加问题,王军表示,税务总局明确要求各级税务机关确保缴费方式稳定,不得自行组织开展以前年度集中清欠,并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降低社保费率等建议,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确保企业社保缴费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

国家税务总局领导、相关司局和部分省市税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


辽宁税务申报如何网上申报流程

法律主观: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完善,采用信息化、现代化的管理方式已成为趋势,远程电子申报纳税是一种先进的申报方式。 申报流程: 1.登录——核对日期(密码1)——系统维护——纳税核定———基本信息维护——输入税号——保存退出; 2.重进软件——系统维护——纳税核定——申报表选择——选择完保存显示到主界面; 3.数据传输——其他传输——设置通讯参数——其他传输——字典信息下载——远程——下载成功退到主界面; 4.系统维护——纳税核定——基本信息维护——查看下载信息是否正确; 5. 增值税 : (上网)——数据传输——其他传输——销项发票下载——远程——提示下载成功——确认退出——进项发票下载——远程——提示下载成功——退出到主界面; 6.发票处理——销项发票——普通发票数据录入——可对其修改删除——保存返回即可——销项发票——无票销售录入——方法同普通发票——保存返回——进项发票—其他进项发票数据录入——录入方法同普通发票——保存退出——进项发票——货物运输发票数据录入——录入方法同普通发票——保存返回; 7.报表填写——增值税——填写各表——各表填写完毕后一定要保存退出——数据审核——单击“审核”——审核成功——确定返回到主界面; 8.上网——数据传输——数据上报——生成数据——远程上报——提示申报成功——确认返回到主界面;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辽宁省税务局网上申报

法律主观:网上纳税根据税种的不同,分为国税和地税两种申报方式。 一、国税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期截止日期前,通过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及其他附列资料,审核确认无误后,通过“纳税申报”模块在线提交电子报表。 申报流程: 1、打开国税局网站,点击“办税服务”选项卡。 2、在“办税服务”选项卡下,点击“网上办税”选项。 3、进入“网上办税”页面后,在页面的左侧点击“纳税申报”按钮,然后再点击“进入办税区”。 4、在出现的对话框中,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及密码后,进入办税大厅,申报纳税。 5、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及其他附列资料。 6、提交填好的报表,系统会自动校验提交的数据,如果有错误,系统会提示,再根据提示进行修改。 7、如果没有错误,系统会提示申报成功,然后提示扣款,扣款成功,网上申报就完成了。扣款成功后,可以到开户银行打印完税凭证。 二、地税申报: 1、填写申报表填写需申报的申报表。没有在地税部门做过税种登记的税种,网上不能申报,分为主表和附表,先填写并保存所有附表,然后打开主表进行编辑或直接保存,如:营业税申报。 2、正式申报将已填写并保存过的申报表正式申报到地税征管系统。申报表正式申报成功后,不能再进行填写和修改。未正式申报或正式申报失败的申报表,其包含的税种按未申报对待。 3、网上划款对正式申报的申报表进行开票,开票成功后,地税局会根据开票信息进行划款,纳税人可在一日后通过“网上划款”功能的实缴查询获取地税扣款信息。 4、申报查询、划款查询正式申报及网上划款结束后应利用“申报查询”、“划款查询”进行申报查询、划款查询。确保需要申报的申报表都已经申报、划款成功。 5、打印申报表和完税证明。正式申报成功后,可以通过“申报查询”功能打印出申报表。扣款成功后,可以到开户银行打印完税凭证。法律客观:《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 注销登记 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 营业执照 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税务申报如何网上申报

个体工商户税务网上申报流程:1、从税局官网上下载APP,一般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实现;通过浏览器打开下载页面,下载以后在手机上进行安装。该平台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自然人使用。2、安装完成后,软件出现欢迎界面。点击页面下方“立即体验”按钮,开始进行使用。3、进入使用界面后,点击下一步,出现初次使用的注册界面。4、选择注册方式:“大厅注册码注册”需要本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人脸识别认证注册”适用于在手机上自助注册,根据屏幕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进行人脸识别后即可以注册。5、完成注册后,重新输入登录账号和密码,登录账户。6、目前还不是正式版本,软件仅提供“完善个人信息”和查看两项功能


税务申报如何网上申报

网上报税流程一般如下:1、填写申报表,纳税人利用“填写申报表”功能填写需申报的申报表(没有在地税部门做过税种登记的税种,网上不能申报);分主附表的,先填写附表并保存,然后打开主表进行编辑或直接保存;2、正式申报,纳税人利用“正式申报”功能将已填写并保存过的申报表正式申报到地税征管系统。申报表正式申报成功后,不能再进行填写和修改。未正式申报或正式申报失败的申报表,其包含的税种按未申报对待;3、网上划款,纳税人利用“网上划款”功能对正式申报成功的申报表,通过划款功能生成待划款税票,若提示划款失败,应返回继续进行划款操作(地税部门会将待划款税票的信息定期传递到银行进行扣款)。纳税人可在成功划款一日后通过“网上划款”功能的实缴查询,确认地税部门扣款是否成功;4、申报查询、划款查询,正式申报及网上划款结束后应利用“申报查询”、“划款查询”进行申报查询、划款查询。确保需要申报的申报表都已经申报、划款成功;5、打印申报表和完税证明。正式申报成功后,可以通过“申报查询”功能打印出申报表(纸张为A4纸)。扣款成功后,可以到开户银行打印完税凭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第二十七条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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