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方税务局的直属机构
(一)稽查局负责全省地税系统稽查工作的管理、指导、业务培训、税收专项检查、税务重点稽查、受理、查办、偷、逃、骗税案件局长:孟来茂 副局长:温四香、王少挺(二)直属一分局负责省级预算固定收入的金融、保险企业营业税;在并的中央直属电力、石化、有色金属、统配煤矿和太钢等企业营业税、资源税、省级企业所得税,以级其他收入的征收。局长:姜亚望 副局长:王宁、王建平、毕淑玲(三) 直属二分局负责全省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管理及税收稽查,跨区域项目(工程)税款的直接征收,研究农民税负政策和农业税制改革,处理执行税法和农业税收政策中的有关事项;按有关规定,组织办理农业税灾情减免事项。局长:周平川 副局长:王肖勇、李春光(四)直属三分局负责全省地税系统信息化工作的组织、管理、应用、指导、监督等工作。局长:李昌平 副局长:郑亮、李建光(五)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负责园区内各项地方税收和规费基金的征收管理。局长:张安东 副局长:刘玉文、杨丽萍(六)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负责园区内各项地方税收和规费基金的征收管理。局长:张天宝 副局长:张广瑞、刘静事业单位:(一)信息中心负责本系统信息管理,计算机通用软件的开发、推广和使用工作。主任:崔军 副主任:李菲、张理强(二)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副主任:吴东升、高建军(三)税研所负责地方税收、税源调查、税务资料的搜集与整理;开展税收理论研讨等工作。所长:冯国安 副所长:王久瑾 、吉海瑞(四)咨询中心开展税务咨询,实施税务代理业务;受省地方税务局委托,执行会计审计及负责指导、协调所属市(地)、县(市、区)税务咨询、税务代理等工作。主任:张瑞清 副主任:耿泽 、武建(五)税务干部教育中心负责全省地税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总经理:张亮生 副总经理:白广顺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的机构设置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内设13个行政处(室),另设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设置2个直属机构,8个事业单位;下辖11个市国家税务局,122个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内设13个行政处(室),级别为正处级;另设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1.办公室制定局机关和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和外事工作;负责税收宣传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管理机关财务等行政事务;指导办公自动化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2.政策法规处进行税政调查研究;研究税制改革和完善税收管理体制的有关问题;拟定税收综合业务的规章制度;负责税收业务的协调和法律事务;对税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法规文件的清理、鉴定及汇编工作;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办理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事项。3.流转税管理处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贯彻执行流转税法规、规章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定有关流转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推广和管理增值税防伪税控;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种的日常稽核和检查工作。4.所得税管理处负责企业所得税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对分管税种的具体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负责拟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组织企业所得税的日常检查;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的财务制度管理工作。5.征收管理处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研究制定有关税收征管制度和办法;指导税务登记、征管质量考核、纳税申报和税收资料的管理;管理普通发票;指导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负责组织征管软件和除涉及增值税征管以外的税控器具的开发、推广和应用工作。6.计划统计处编制、分配税收计划,组织并检查税款入库工作;制定税收计划和统计工作制度;对税收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监控管理重点税源;进行税收能力估算和税收宏观分析;负责税收票证的印制和管理。7.财务管理处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装备和资产的管理工作;制定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8.国际税务管理处负责国际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涉外税务审计、情报交换、我国及外国居民跨国收益税收监管等国际税务事项管理;负责涉外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管理并对执行情况和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国际税务事项。9.进出口税收管理处负责进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和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反骗税检查。10.人事处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调配、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及出国政审工作。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副处级,挂靠人事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11.教育处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负责税务培训机构和教育经费的管理工作。12.监察室负责本系统各级国税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本级管理的干部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和系统内重大案件查处工作。13.巡视工作办公室负责巡视工作的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制度建设、文件起草、巡视组人员管理、后勤保障;研究、组织、协调本省的巡视工作;承办总局巡视办、省局党组和纪检组交办的其他事项。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会、青年、妇女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群工作。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设2个直属机构,级别为正处级。1.稽查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系统的税收检查工作;负责对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转办;对下级税收检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2.直属税务分局负责对所辖省属以上企业的监控、管理和有效服务,具体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设8个事业单位,其中太原培训中心、忻州培训中心、五台培训中心级别为副处级,其他单位级别均为正处级。1.信息中心组织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综合数据库;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工作。2.机关服务中心拟定后勤服务和行政事务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物品的采购、保管、分配和维修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安全保卫、房产管理、绿化和职工医疗保健等工作。3.税收科学研究所组织、指导、协调全系统的税收科研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调研课题和任务;组织全系统税收科研成果的鉴定和推广;跟踪经济和税收形势发展变化,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组织有关税收调研成果的评选和奖励;承担税务学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4.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组织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年检等工作;负责税务师事务所机构的审核、报批并对其执业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检查;负责注册税务师的后续教育和税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注册税务师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5.山西省税务干部学校负责系统国税干部的职务培训、岗前培训、业务培训等工作。6.太原培训中心负责系统国税干部的职务培训、岗前培训、业务培训等工作。7.忻州培训中心负责系统国税干部的职务培训、岗前培训、业务培训等工作。8.五台培训中心负责系统国税干部的职务培训、岗前培训、业务培训等工作。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按照行政区划,设11个市国家税务局,为全职能局,级别为正处级。1.太原市国家税务局2.大同市国家税务局3.阳泉市国家税务局4.长治市国家税务局5.晋城市国家税务局6.朔州市国家税务局7.忻州市国家税务局8.吕梁市国家税务局9.晋中市国家税务局10.临汾市国家税务局11.运城市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