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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4-08-26 23:47:00 编辑:莆仙君

兰溪医保缴费

缴费时间为2022年11月17日至12月20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金惠保”均由税务部门征收。参保人可通过签订缴费协议、农商银行窗口、支付宝、微信、税务窗口等多种渠道进行缴费。兰溪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和“金惠保”(原称大病保险)缴费通告 根据《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金政发〔2018〕45号)、《金华市大病保险实施办法》(金政办发〔2022〕11号)、《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金华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关于公布金华市2023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标准的通知》(金医保发〔2022〕68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金惠保”集中征缴工作的通知》(金税发〔2022〕97号)等文件规定,现将兰溪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和全体参保人员“金惠保”的缴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缴费对象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缴费对象 为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本市在校中(小)学生、领取我市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和未参加一档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金惠保”缴费对象 为兰溪市职工(一档)和城乡居民(二档、三档)基本医疗保险全体参保人员。二、缴费标准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档个人缴纳615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3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个人缴纳2050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30元)。 2. “金惠保”每份100元,最多可选缴3份。三、缴费时间 缴费时间为2022年11月17日至12月20日。为便于银行扣缴,委托银行代扣的参保人员应在相应扣款账户中存足应缴金额。四、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金惠保”均由税务部门征收。参保人可通过签订缴费协议、农商银行窗口、支付宝、微信、税务窗口等多种渠道进行缴费。五、居民医保档次变更及“金惠保”选缴(一)首次参保人员,由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并选择缴费档次。 居民医保签约银行代扣人员如需变更档次,请于2022年11月25日前,办理方式如下: 1通过支付宝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选中“变更档次”模块进行变更(仅支持为本人进行变档); 2携带身份证到签约银行办理变更; 3携带身份证到乡镇街道办理变更; 4携带身份证直接到办税服务窗口进行变更。 手机客户端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图源:“兰溪医保”(二)居民医保不选择银行代扣人员请通过支付宝、微信、农商银行、办税服务窗口,在缴费时同步进行变更及缴费,手机客户端操作以支付宝为例,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3. “金惠保”未缴纳和缴纳未满3份参保人,均可通过“浙里办”搜索“浙里医保”→选择“浙里惠民保”→点击“切换城市”选择“金华”→点击“我要投保”进行选择或增加份数。六、特别提醒 1. “金惠保”与基本医保实行同步缴费,选择支付宝、微信等手机客户端缴费的参保人请先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15元或2050元)后,再返回缴费界面缴纳“金惠保”(100元/200元/300元),选择银行代扣方式的参保人请保证账户余额充足。银行代扣缴费人员存在未同步扣款情况。 2. 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金惠保”按上一年度选缴份数从个人账户扣缴,上年度未选缴的按1份扣缴。 3. 城乡居民养老应缴未缴人员,请同步保证代扣账户余额充足。 相关待遇、具体缴费步骤等未尽事宜,请关注“兰溪医疗保障”、“金华税务”微信公众号。 医保政策咨询电话:400-0579-222 0579-88130305 (医保参保)0579-88130310(医保报销)0579-88133159(综合办公室) 税务缴费咨询电话:0579-88812366


兰溪医保咨询电话8888

兰溪医保咨询电话为0579-88133125。我国医疗保险的作用如下:1、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医疗保险是社会进步、生产发展的必然结果。反过来,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又会进一步促进社会的进步和生产的发展。一方面医疗保险解除了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使其安心工作,从而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保证了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保证了劳动力正常再生产;2、调节收入差别,体现社会公平性。医疗保险通过征收医疗保险费和偿付医疗保险服务费用来调节收入差别,是政府一种重要的收入再分配的手段。3、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保障。医疗保险对患病的劳动者给予经济上的帮助,有助于消除因疾病带来的社会不安定因素,是调整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的重要社会机制;4、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手段。医疗保险和社会互助共济的社会制度,通过在参保人之间分摊疾病费用风险,体现出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新型社会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5、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保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浙江金华的医保中心电话是多少?

82067107是医保中心医疗科电话。82064929是医保中心大厅电话。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法律法规,在劳动者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2016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医保特点:具有“低水平,广覆盖”的特点,缴费以低水平的绝大多数单位和个人能承受的费用为准,广泛覆盖城镇所有单位和职工,不同性质单位的职工都能享有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参保人员完成缴费年限后可以终身享受。其次基本医疗保险具有“双方负担,统账结合”的特点;以“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为原则。

金华社保局咨询电话是多少

金华社保局咨询电话是0579-82822007。金华社保局办公地址是金华市八一北街1098号。金华社保局上班时间是周一至周五9:00-17:00。温馨提示:微信搜索金华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对话框回复【社保】即可获取金华市最新社保缴费基数、网上办事入口、社保卡办理指南、参保指南等。金华社保查询窗口如下:1、金华市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东塔路187号。咨询电话:0579-87206706。2、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窗口:地址: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金华市婺城区西关街道双龙南街858号)三楼医保综合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579-82822079、82777333。3、金华市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金华市义乌市望道路300号。咨询电话:0579-89915177。4、金华市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兰溪市振兴路500号行政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79-88884164。

兰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兰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地址为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府前路234号,电话为0579-88884114!

参考资料:兰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兰溪下属政府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劳动保障规划及政策。根据国家和浙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研究制定兰溪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发展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兰溪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浙江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摘要】
兰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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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兰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兰溪下属政府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劳动保障规划及政策。根据国家和浙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研究制定兰溪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发展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兰溪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浙江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回答】


兰溪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

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全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工作的宏观规划、综合管理、监督检查、协调服务。研究制定贯彻中央和省关于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全市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参与机构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2、负责全市国家机关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工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省有关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实施办法,依法对全市国家公务员进行综合管理,指导和协调市机关各部门、镇乡及街道办事处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3、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政策法规,研究制定我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建设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制度的综合管理工作。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负责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选拔、推荐、管理服务工作。4、负责全市人才资源和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的综合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人才流动和人才劳务市场管理的法规、政策规定,建立人才及劳动力流动的社会调节机制和信息网络。发展、规范人才劳务市场,综合管理人才劳动力中介服务机构。负责国家规定的人员安置和交流调配工作;负责全市各类人员的就业指导与管理工作。5、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研究制定国家、省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调整政策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制度的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制度。6、负责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督查离退休人员有关政治生活待遇等政策规定的贯彻落实。7、负责全市转业军官接受、安置、培训工作和随调(迁)家属的安置协调工作。8、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负责承办以市政府名义进行的行政奖励。审核市级系统的奖励表彰活动。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行政奖惩与申诉、控告工作。承办市政府人事任免事项。9、综合管理全市国家公务员的教育培训和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管理和晋升技术等级资格认定。10、负责全市引进国外人才智力工作。管理协调外国专家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1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实施劳动监察,负责承办处理、调解、仲裁人事劳动争议案件,综合管理全市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鉴证工作。12、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及农村有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的社会保险工作。负责职工工伤认定和承办全市职工工伤及职病致残程度和因病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工作。13、制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对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和生育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14、综合管理全市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规划指导就业前的职工技能培训,在职职工的技能、等级培训及失业人员、企业失业职工再就业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职业准入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技工学校、职业学校、职业训练机构;实施技能、等级鉴定,组织劳动、职业技能竞赛;主管全市技工学校的招生及毕业生就业指导。15、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编委办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工作的法规和政策。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机构编制工作。2、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及实施意见。组织实施市级、镇(街道)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3、负责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工作,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和镇(街道)之间的职能分工。4、审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门、部门管理机构、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及其内设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科室领导职数;审核镇(街道)党、政、群工作机构设置和行政编制总额。5、审核市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机关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及其内设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科室领导职数。协助管理垂直管理系统的行政、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6、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和工资总额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统计信息工作。7、研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市各类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8、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负责全市事业单位的法人管理及统一代码标识赋码工作。9、监督检查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结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报告市编委并上报市编、市政府。10、承办市委、市政府、市编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