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市: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者奖励契税额的50%
4月30日,湖南省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促进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对购买商品房、门面房、办公用房的,按缴纳契税额的50%对购房人予以奖励,初次购买新建商品房项目地下车位并缴纳契税的,按每个车位1000元的标准给予纳税人奖励。
该《意见》包括实行购房奖励、延期缴纳税款、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容缺受理"三通一平"审批手续、分步收取报建费用、加大信贷力度、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阶段性放宽预售申报条件、顺延项目工期和交付期限、改进政务服务十个方面,由郴州市住建局和郴州市财政局、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郴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郴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郴州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郴州监管分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意见》提出,对在郴州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和非住宅,非住宅不含车位、车库、杂物间)和存量住房,签订网签合同并缴纳契税的,以及《意见》发布前已在郴州市中心购买新建商品房尚未缴纳契税的,在《意见》发布后六个月内缴清契税的,按缴纳契税额的50%对购房人予以奖励;购买市中心城区新建商品房项目地下车位并缴纳契税的,按每个车位1000元的标准给予纳税人奖励。
受疫情影响办理纳税申报困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同时,《意见》表示可以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土地成交价款溢价在3000万元以内的,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一次缴清;溢价超过3000万元以上的,根据竞得人的申请,允许在一年内分期缴纳,但要按规定支付分期缴纳的利息。
此外,开发企业办理报建手续且未缴纳报建费用的,可按"0.5∶0.5"的比例分别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收取报建费用;对受疫情影响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企业申请可予以缓缴,缓缴时间自市政府批准延期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个月。已经领取施工许可证范围内的楼栋,因疫情影响施工,在2020年9月30日前申请预售时,工程进度已建至地上二层以上但未达到要求的,可采取监控开发项目资本金的方式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潇湘晨报5月3日援引市场机构统计,郴州市今年第一季度成交地块26宗,成交面积70.39万平米,整体成交规模存在明显的下降,同比、环比分别下降58.13%、73.86%,其中流拍19宗,流拍面积68.92万平米,流拍集中在桂阳、宜章等县城。郴州住宅成交方面,受到疫情冲击,一季度住宅成交总金额18.63亿元,同比、环比收窄39.80%、53.74%。
此前的4月15日,郴州市代管的资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资兴市支持促进房地产健康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鼓励合理住房消费,4月1日起至年底,购房给予契税50%补贴、安家补贴以及棚改货币安置奖励。同时,鼓励团购和房企让利销售。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今年3月25日发布的《关于2019年湖南省房地产市场形势的通报》研判,预计下阶段全省将呈现商品房销售面积继续下降、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回落、商品房价格总体稳中有降三大趋势。其中,长沙市受益于经济发展态势良好、人口净流入影响,市场和房价总体平稳;但省内三四线城市尤其是人口净流出城市,房地产市场因疫情而面临考验,加上受棚改规模、货币化安置规模下降以及城镇人口增长缓慢等因素影响,住房需求疲软,市场将有所下滑。
喜报:郴州购房契税减免50%,多重福利正式颁布!
6月8日下午,郴州市举行了落实中省稳经济措施出台“1+7”政策举措新闻发布会,正式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该政策将通过实施购房补贴政策、保障子女就近入学、调整商住比去库存等十条措施以有效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切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郴州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 一起来看看具体措施 ↓↓↓ 01 实施购房补贴政策 2022年6月8日-2023年6月7日期间,在市中心城区(北湖区、苏仙区)、郴州高新区、郴州经开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签订网签合同并缴纳契税的,补贴实际缴纳契税额的50%; 购买二手商品房,缴纳契税的,补贴实际缴纳契税额的30%;购买商品房地下车位并缴纳契税的,补贴实际缴纳契税额的70%。 02 保障业主子女就近入学 2022年6月8日-2023年6月7日期间,在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其处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子女凭已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契税缴纳凭证及住所证明享受“免试划片就近入学”。 03 调整商住比去库存 对市城区已出让尚未建设的非宅商品房用地商住比调整,未改变用地主导性质,由开发企业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充论证该区域公共服务配套、基础设施承载力等前提下,可适度调整商住比。 04 支持商业地产发展 对于政府支持发展的商业类产业项目,用地规模在20亩以上的,可以单独规划、单独供地。 05 提高商品房品质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断提升商品房品质,改善居住环境; 鼓励官方媒体联合市房产协会开展“房交会”,引导广大购房者与开发企业洽谈。 06 加强备案价格管理 开发企业根据地段、品质、配套等因素自行确定“一房一价”并上报备案价格,6个月之内不得调整。网签交易价格以备案价格为基准,上下浮动不能超过15%。 07 加强地下车位销售和管理 鼓励支持开发企业销售车位,业主购买车位,办理车位产权。2022年6月8日-2023年6月7日期间,开发企业办理商品房地下车位不动产首次登记的,给予纳税人实际缴纳车位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市区留存部分50%的等额补贴。 08 建立房企信用评价体系 对信用良好的企业,予以预售资金监管、预售许可办理等方面的政策优惠,引导企业规范经营。 09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支持符合条件的购房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高贷款最高额度(双缴职工最高可贷60万元,单缴职工最高可贷50万元),恢复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贷款业务,支持职工二孩、三孩改善性住房提取公积金购房需求。 10 优化预售资金监管 未设立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户的项目,不得采取预售方式销售房屋:预售资金不入监管账户、账户外运行的,一经查实,暂停预售和商品房网签 本措施自2022年6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6月7日。 明确的政策指向,会给市场带来现在最需要的东西,那就是信心。 都说买涨不买跌不值得提倡,但不论是房企还是购房者几乎都以它为基准,来做决策。而这背后的驱动力,是市场信心。 在如此大力度的政策支持下,郴州楼市重获“新生”应该只是时间的问题。 最后,对于郴州的这十条政策,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