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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收费标准

时间:2024-08-23 11:38:37 编辑:莆仙君

劳动仲裁委收费标准

法律主观: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劳动仲裁机构缴纳仲裁费。仲裁费包括受理费和处理费。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每件50元。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费收费标准:1、没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每件300元。2、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按下列标准累加收费:(1)争议金额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案件,每件500元;(2)争议金额超过1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部分,按3%收费;(3)争议金额超过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按2%收费;(4)争议金额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1%收费。综上所述,代理词中有几个重要的部分必须要提到,对于案法律客观:劳动争议诉讼是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规的程序,以劳动法规为依据,按照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劳动争议仲裁收费标准】根据《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劳动仲裁机构缴纳仲裁费。仲裁费包括受理费和处理费: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每件50元。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费收费标准:(一)没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每件300元。(二)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按下列标准累加收费:1.争议金额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案件,每件500元;2.争议金额超过1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部分,按3%收费;3.争议金额超过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按2%收费;4.争议金额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1%收费。劳动争议案件的争议金额以申诉人请求的数额为准;请求的数额与实际争议金额不一致的,以实际争议金额为准。申诉人增加仲裁请求、被诉人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相关仲裁请求的,案件处理费按不同的请求分别计算收取。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费申请减、缓、免交仲裁情况:职工当事人交纳仲裁费确有困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向受案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减、缓、免交仲裁费:①追索工伤医疗待遇,没有固定收入的伤病残人员;②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人员;③已经按规定接受法律援助的人员;④劳动仲裁机构认为其它确有困难的人员。

劳动仲裁委收费标准

法律主观: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劳动仲裁机构缴纳仲裁费。仲裁费包括受理费和处理费。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每件50元。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费收费标准:1、没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每件300元。2、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按下列标准累加收费:(1)争议金额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案件,每件500元;(2)争议金额超过1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部分,按3%收费;(3)争议金额超过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按2%收费;(4)争议金额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1%收费。综上所述,代理词中有几个重要的部分必须要提到,对于案

广州仲裁费用收取标准

法律主观:仲裁费用按照双方争议金额的大小按递减比例收取仲裁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的规定,经物价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确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申请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最后一日遇节假日顺延)预交仲裁费。原则上,仲裁费不能减免。确有困难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最多可以缓交一半,但须在开庭前交清。如果不预交,又不申请缓交仲裁费的,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申请人到财务室交纳仲裁费的,现金、 支票 均可,也可以通过银行转帐。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七条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广州仲裁委收费标准

法律主观:仲裁费用收取标准是按照按照仲裁数额来确定的。一般来说,如果涉及费用在1000元以下的,通常是按照40到100元的标准来收取的,超过的部分会按照相应的比例进行收取,有着比较明确的规定。法律客观:《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第二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仲裁委员会交纳仲裁费用,仲裁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 《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第三条 案件受理费用于给付仲裁员报酬、维持仲裁委员会正常运转的必要开支。 《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第四条 申请人应当自收到仲裁委员会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按照仲裁案件受理费表的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被申请人在提出反请求的同时,应当按照仲裁案件受理费表的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

仲裁费收费标准

1、仲裁费用按照双方争议金额的大小按递减比例收取仲裁费用,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案件受理费的具体标准由仲裁委员会在仲裁案件受理费表规定的幅度内,并经当地物价管理部门核准确定。案件处理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照合理的实际开支收取。争议金额(人民币) 仲裁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00元以下的部分 40—100元;1001元至50000元的部分 按4—5%交纳;50001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按3—4%交纳;100001元至200000元的部分 按2—3%交纳;200001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按1—2%交纳;500001元至1000000元的部分 按0.5—1%交纳;1000001元以上的部分 按0.25—0.5%交纳。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仲裁费收费标准

仲裁费收费标准是按照仲裁数额来确定的,具体如下:1、1000元以下的部分40元—100元;2、1001元至50000元的部分按4%—5%交纳;3、50001元至100000元的部分按3%—4%交纳;4、100001元至200000元的部分按2%—3%交纳;5、200001元至500000元的部分按1%—2%交纳;6、500001元至1000000元的部分按0.5%—1%交纳。仲裁机构在其仲裁规则中都规定有申请仲裁费,这是每一个仲裁案件的当事人都必须缴纳的费用。计算方式是按照争议金额的不同,适用不同的比率得出当事人应缴的申请仲裁费。一般,争议金额越大,收费比例越小。对于确认之诉或者没有具体金额的,仲裁机构一般都有一个替代的计算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四条 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仲裁费用。收取仲裁费用的办法,应当报物价管理部门核准。《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第九条 仲裁费用原则上由败诉的当事人承担;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仲裁庭根据当事人各方责任人大小确定其各自应当承担的仲裁费用的比例。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经仲裁庭调解结案的,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各自承担的仲裁费用的比例。仲裁庭应当在调解书或者裁决书中写明双方当事人最终应当支付的仲裁费用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