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流程时间节点是怎样的?
采购与招标网告诉您:《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招标投标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第二十二条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因此,我们在招标流程时间节点上就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执行,这样才能对于招标的流程更加有帮助。
招标投标需要多久时间,招投标流程的时间节点是怎样的
招标投标一般需要15-25天。
招投标流程的时间节点:
1、发售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公告正式媒介发布至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时间间隔一般不少于10日;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2、接受招标文件。自招标额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天。
3、开标评标会。开标由招标人支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和定标应当在30日内完成。
4、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应当在开标后10日内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5、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招标人应当在公示期满之日起10日内确定中标人。
6、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确定之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7、向发改委或者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总结报告。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的报告。
8、订立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中标保证金。
招投标各个时间节点的时限规定
法律分析:1.邀请招标时资格预审公告期限:少于7个工作日。2.邀请招标时投标人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的期限: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3.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作出。4.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期限: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作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业务,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关于招标人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也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
招标投标中各时间节点的时限规定,再不收藏就晚了
招标投标过程是比较复杂的,每个阶段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要做的事情,任何一个阶段错误都会导致废标,下面保标小编带大家看看,招投标各个时间节点图,一图看懂招投标。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中各流程依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1)邀请招标时资格预审公告期限不少于7个工作天。(2)邀请招标时投标人【投标单位】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的期限: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天起3个工作天前。(3)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节点期限:在投标截止时间节点15天前作出。(4)延长投标截止时间节点和开标时间节点的期限:在投标截止时间节点3天前作出。(5)提交投标文件的使劲按期限:自招标文件发出之天起不少于20天。(6)开标时间节点:与投标截止时间节点为同一时间节点。(7)评审专家的抽取时间节点:原则上应当在开标前半天或前1天进行,特殊情况不得超过2天。(8)采购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报送采购人时间期限: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天内,(9)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时间期限:委托组织招标的,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天内;自行组织招标的,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天内。(10)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期限: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11)招标投标合同签订时间期限:自发出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之天起30天内。(12)投标保证金返还时间期限:未中标供应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天内;中标供应商,采购招标投标合同签订后5天内。(13)招标投标合同副本报同级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时间期限:采购招标投标合同签订之天起7个工作天内。(14)提出质疑时间期限: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天起7个工作天内,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自中标公告发布之天起7个工作天内。(15)质疑答复时间期限: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天内。(16)投诉时间期限: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作出答复的,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天内。(17)财政部门审查投诉文件时间期限:收到投诉书后5个天内。(18)财政部门受理投诉文件时间期限:符合投诉条件的投诉,收到的那天起起即为受理。(19)财政部门向被投诉人员发送投诉书副本期限:受理投诉后3天内。(20)被投诉人就投诉事项向财政部门回复期限时间:收到投诉书副本之天起5天内。(21)财政部门投诉处理期限:收到(受理)投诉之天起30天内。(22)投诉处理期间暂停采购活动期限:最长不超过30天。(23)采购书的保存期限:从招标单位采购结束那天起不少于15年。以上就是招标投标中各时间节点节点的时限规定,所有的招投标人赶紧收藏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