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保记录怎么打印
而上海市社保如果是自用的话可以直接在网上打印,如果是公用,需要去社保中心的自助机打印社保单或者是公司打印的社保明细内找到自己的名字也是可以的。注意:自助机上打印的社保单无法加盖社保局公章(红色章),公司打印的社保明细是有红色公章的!网上查询: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查询到各类社会保险的缴费和记帐情况,或使用个人密码查询自己的个人帐户储存额结算单,便于你及时了解用人单位是否按时足额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请输入您的身份证号码;●如你需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请点击首页“友情链接”中的“住房公积金”查询。●如果你没有成功查询到自己的个人帐户,请按以下方式处理:1、如需查询个人缴费信息、养老信息、协保信息,请到单位所在地区(县)社保中心联系;2、如需查询失业保险信息,请到户口所在地区县职介中心(失保窗口)联系;3、如需查询劳动能力鉴定情况,请到您申请所在地的区(县)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联系;4、如需查询求职匹配信息,请到就近的区(县)职介中心联系;5、如需查询非正规劳动组织信息,请到非正规劳动组织所在地的区(县)非正规劳动组织载体管理机构联系。●目前无法查询你医保帐户的使用情况,如需要查询可以到医保挂钩的各医疗机构查询或直接向医保局查询。如果实在找不到三年前的社保记录,只能跟需要该证明的单位反应下这种情况。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上海社保怎么查询缴费记录
方法一:打开上海社保网。打开左下角的便民服务,右下角会出现一个“常用服务查询”。然后会进入下一个页面。点击个人查询综合保险缴费记录。会进入下一个页面。输入个人账号即可查询。
方法二:拨打上海社保查询电话12333查询个人账户信息。
方法三: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上海社会保险局(或分局)查询社保明细。
方法四: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就近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社保分中心通过自助终端机进行查询。
方法五:通过下载手机APP, “上海人社”进行查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上海社保缴费基数怎么查
上海社保缴费基数的查询方式具体如下:1、社保局查询。直接带上社保卡和身份证,去社保局直接找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就可以查询到社保缴费记录;2、官网查询。找到所在地区的官网,输入账号密码,就可以查询到社保缴费记录;3、电子社保卡查询。如果领取了电子社保卡的话,是可以通过电子社保卡查询相关的社保缴费记录;4、电话查询。直接拨打当地社保局电话,转接人工客服,按照人工客服的要求给出对应信息,即可查询到详细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上海历年社保缴费基数
上海历年社保缴费基数如下:1、2013年上限14076元,下限2815元;2、2014年上限15108元,下限3022元;3、2015年上限16353元,下限3271元;4、2016年上限17817元,下限3563元;5、2017年上限19512元,下限3902元;6、2017年到2018年上限19512元,下限3902元;2012年上海社保缴费基数:2599-12993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条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