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效力确认属于民事诉讼的那一类
确定遗嘱的法律效力,会出现三种情况:一是法定继承人对遗嘱的有效性有争议又难以达成一致协议的,则遗嘱的法律效力必须经法院的审理方能确认,公证处无权仅凭几个无利害关系证人的证言就认定遗嘱的法律效力;二是法定继承人对遗嘱的有效性虽有争议,但最终达成了一致的遗产分配协议的,在向所有的法定继承人落实了协议的真实性后,公证处可以依法定继承方式出具继承权公证书,遗产的分配份额依协议而定;三是所有的法定继承人对遗嘱无争议,且向公证处出具了无争议声明,只有在此情况下公证处才能直接认定遗嘱的法律效力,此时出具的就是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决不能因为法定继承的结果与遗嘱指向的是同一人而采用法定继承方式出证。以上便是关于“遗嘱继承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如何确定遗嘱的效力”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能对您有帮助。如果是一个遗嘱人立了几份内容上不同的遗嘱的情况,继承人可以根据“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但前提是确认遗嘱的效力,由于遗产所立时间、内容等等情况的不同,比较复杂,因此建议当事人最好是委托专业人士进行分析判断。
遗嘱继承人在两月内不作表示,视为接受还是放弃?
遗嘱继承人在两月内不作表示,视为接受还是放弃?1、遗嘱继承人仍然是继承人,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没有两月的固定期限,而是受“遗产分配前”的期限限制。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2、受“两月内表示”限制的,不是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而是受遗赠人。附:《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3、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区别是:遗嘱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用遗嘱指定的继承人,被指定的人仍然是继承人,而且遗嘱继承人在继承遗嘱所指定的遗产后,还有权和其他继承人一起共同继承遗嘱中没有处分的其他遗产。受遗赠人是继承人以外被继承人指定的接受遗产的人,受遗赠人不属于继承人的范畴。